嚴格來說,沒有突破大宗師的時候,經脈成就先天之前,都不準使用靈晶的。
孫元走了,方徹並沒覺得高興,對他來說,孫元在不在都一樣,自己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但對於夜夢來說,卻幾乎就等於去掉了一重桎梏!
整個人都變的快活,小臉發光,心情十分明媚。
畢竟,孫元修為比她高太多,若是真的注意上她,仔細觀察的話,完全可以發現她的不對勁。
如今,終於走了。
夜夢走路都開始輕快起來。
甚至悄悄哼了兩句小調。
當然哼了兩句就迎來了一頓罵:“修煉這麼久才武士八品,還不滾去努力,居然還在唱歌!這麼弱就值得伱這麼高興嗎?”
“!!!”
如果,隻是說如果!
如果有可能的話,夜夢感覺自己能將方徹這張可惡的嘴直接按到馬桶裡去!
太討厭了!
夜夢嘟著嘴扭頭練功去了。
方徹獨自坐在書房,卻在想這件事。
神力灌頂這個消息,必須要送出去。不知道這丫頭偷聽到了多少?
傳音那部分,肯定是沒戲了。
但這件事,必須要送出去卻還不能立即送出去。
之前外界無人知曉的巨大秘密,在孫元和自己說了之後,立即就被守護者聯盟知道了。
那不管自己還是夜夢,都有巨大的暴露風險。
唯我正教這些人可不是守護者,需要什麼證據。
他們真的是隻需要懷疑就可以殺人的。
半點疑心,他們都不肯忍的!
怎麼做?
方徹終究還是決定將這個消息,先壓一壓。
夜夢要送的話,先送她自己知道的那部分吧……
……
當天夜裡。
方徹將刀槍劍戟,都收進了自己房間。
盤膝而坐,眼睛死死的看著這四把兵器。
然後注意力放到了槍上。
從槍尾,槍身,一直到紅纓,槍箍,槍脊,槍刃,槍尖……
一路看過去。
閉上眼睛,腦海中出現了槍法的修煉總綱。
一個個小人,在拿著槍,進行各種動作,動作標準,嚴謹,全是基本動作。
一夜時間,悄然過去。
清晨,方徹睜開眼睛,有些喟然。
“月棍年刀一輩子槍,此言誠不欺我。”
槍的構造,似乎比刀和劍還要簡單些;前方一個槍頭,後麵一杆槍身,槍頭類似於短劍。
很簡單的構造。
不會武的人隻是沒有任何招數的直刺,也能造成殺傷。
但是想要練好,比刀劍棍等更難!
但是再難,能難得過生死?
方徹輕輕撫摸著槍身,能感覺這冰冷的鋼鐵槍身,在傳遞給自己一股情緒。
那是任何兵器都會具備的,殺戮欲望。
“即刻起,刀便是我永遠的明麵兵器;遇到強敵,刀抵不過,劍勝之;劍再不行,就是方天畫戟,給人一種出儘了底牌的感覺。”
“劍能勝則勝,但用到方天畫戟,就要分生死。”
“至於槍這個本命,能不出,便不出。槍在人在,槍亡人亡!”
……
接下來一段時間,太平無事。
方徹每天上課,修煉,與同學們一起,還有就是毆打莫敢雲;然後回家修煉,睡覺,日常訓斥夜夢。
而莫敢雲也是天天請方徹吃飯,似乎成了習慣。
每次一到飯點兒,莫敢雲就站起來:“走!請你吃飯!”
“好勒!”
兩人並肩而行。
兩人都是屬於比較富裕的那種,但是吃飯的時候,方徹從來不花錢,從來都是莫敢雲請客。
除了方徹自己在家吃的之外,沒有任何一頓飯例外。
慢慢地,莫敢雲在同學間就有了‘冤大頭’的稱呼。
甚至有人格外的看不慣。
“這個方徹分明有那麼多學分,卻一毛不拔,天天吃莫敢雲的。莫敢雲這個憨憨,居然每次都請……這得憨傻到了什麼地步?”
而作為班裡第三天才的付承雲,對這一點更加的看不慣。
當然讓他最看不慣最不平衡的是,特麼莫敢雲怎麼不請我?
每一次我都是全班第三好吧?
你眼睛就隻看到了第一?
他在坑你啊占你便宜啊,看不出來?
…………
【四件事,第一,沒注意的情況下本書二十二萬字了。才六十來章,超標了。這點怪我每章字數太多。一般二十萬夠了上架收費標準了,但到咱這流程還沒走完。
第二件事,老毛病犯了,所以今天會三更。下午五點半有兩章。
第三,你們的月票和推薦票貌似忘了給我了。
第四,到起點追讀的能否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