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二章 李毅的規矩—虧損包賠(2 / 2)

要知道按照私募基金的性質,是不保本的,存在虧損很正常。

而按照規定,投資的虧損不管是股票還是基金都是由投資者自己承擔的,那個機構也不會向投資者承諾穩賺不賠,更不會承諾虧損包賠。

“李生,您所說的虧損包賠是認真的嗎?”李明基沉聲道。

“當然是認真的,這一點會直接寫入合同裡麵的!”

說著,李毅指了指桌子上的合同範本。

“賠幾成?”李明基再次問道。

“100%包賠,隻要我能賠得起,所有虧損金額全額賠付,但是...”

說話轉折往往意味著重點,一時間所有人的目光再次聚焦到了李毅的身上。

李毅也沒有賣關子,繼續說道:“但是,虧損包賠的合同我隻會明天開業的時候出一批,數額不會超過30份兒,優先簽給在座的諸位。”

“且合同最長五年,五年後這樣的合同將會終止,以後也不會再出!”

儘管這種合同廣告效應很明顯,但李毅卻知道,這種合同就是在壞商業規矩,偶爾來一次就行了,可不能長時間搞。

不然的話,不但對整個市場會造成毀滅性的打擊,對他本人也會造成不利的影響的。

其實這也不難理解,畢竟這麼一弄,大部分的資金都將湧入他控

製的公司,這讓其他投資公司怎麼活?

彆人活不下去了,那還不想辦法弄死你!

李福眺表情略顯嚴肅的說道:“李毅兄弟,你可要想清楚了,這可是100%包賠啊,這等於你們公司獨自承擔了所有的投資風險!”

“這個我自然清楚,因此才敢提出50%的收益分成的!”李毅道。

“李生,那你們公司的投資金額有上限嗎?”何光東道。

“沒有上限,但是保賠合同有資金下限,每份合同的投資額度不能低於一億港元!”

“嘶!”

此話一出,在場的眾人都忍不住倒吸一口涼氣。

雖然對於他們這些人來說一個億不是很多,但也不算少了,畢竟眼下他們大部分人的身價還沒有到百億。

更為重要的是投資私募基金要的可是現金,而身價和現金是不一樣。

就像是之前的黃立行,三四億港元的身價,最終也就隻能湊出3700萬港元。

再加上此次股災讓他們絕大多數人都損失慘重,真正能拿出一億港元投資的,整個港島也找不出幾個。

但是李毅給出的條件也確實是誘人,每年不低於10%的投資收益率,達不到李毅就要補上,而且虧本了還會全額包賠,這是穩賺不賠啊!

然而就在眾人沉思之際,李毅再次開口了:“投資合作的事情大致也就這個樣子,諸位回去之後好好考慮一下!”

“要是有合作意向的話,明天上午就到遠華大廈17層的星辰國際投資公司,我在哪裡等候大家的大駕!”

“至於現在嘛,咱們還是下樓和其他人一起開心開心吧!”

聽到李毅的話,眾人紛紛起身,向著樓下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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