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兩個指頭(1 / 2)

阿玖 春溫一笑 5610 字 4個月前

阿玖乖巧的偎依在裴二爺懷裡,聽祖父和父親說話。Du00.coM

一開始,阿玖以為祖父提及的這案子純是民事糾紛,還在積極的替受害人吳氏想著對策,“不做官又怎麼了?寧可摘了藺某的烏紗,也不能讓自己多出位‘大嫂’啊。”

像藺某這樣的大壞蛋,不應該縱著他!原來日子過的好好的,一旦他發達了、被美女看上了,妻子便要變成弟媳婦,對著他的新婦叫嫂嫂!可想而知,有了年方二八的金氏,已經人老珠黃的吳氏他肯定是不理不睬的,往後就等著冷清度日吧。

與其屈辱的做“弟媳婦”,還不如乾脆一拍兩散,把負心人青雲直上的路堵死了,讓他安安心心在家抱孩子。

但是再往下聽,阿玖才發覺,這並不是簡單的民事案件。或者說,透過這民事案件,能折射出朝政時局的冰山一角。

“……正經人家誰做這種既傷臉麵又損陰德的事?也隻有金家肯如此。”裴二爺聲音中掩飾不住的輕蔑之意。

京中多少慘綠少年,何苦非要嫁個有婦之夫?說起來夫婿是已有原配和三名嫡子的男人,很好聽麼。

吳氏從好端端的原配變為“弟媳婦”,天一下子塌了,差點兒抱著最小的兒子跳了井……藺某固然是無情無恥,金家也是仗勢欺人,做這傷陰鶩的缺德事。

裴太守把玩著手中的細瓷茶盞,淡淡道:“金家的姑娘,大約真是嫁不出去了。故此,有婦之夫,也肯屈就。”

正常的官家女孩兒,早該有門當戶對的人家上門提親了,哪至於要搶個有婦之夫為婿?藺某不過是個尋常進士罷了,又不是什麼驚才絕豔之人,哪值得如此。

金家,是饑不擇食了。

金主事原來也是科舉出身,身份清貴。後來他趨炎附勢,硬是和宮中的敬妃金氏聯了宗、攀了親,對敬妃極儘巴結討好之能事,便開始為人所笑,朝臣大多看不起他。敬妃何許人也?原本是都人罷了,偶爾被陛下臨幸,僥幸生下一位皇子,才勉強晉了位。這樣的出身,金主事還上趕著去巴結,真是令人不齒。

“金長利想升官發財都想瘋了!”京城士紳大都這麼評價金主事。

更何況,金主事才“出嫁”的這位千金,是外室所生,前兩年才被認回金家的。金主事風評既不好,金氏又是這麼個尷尬的身份,誰家肯要?金主事大概是實在沒轍了,隻好動手搶女婿,有婦之夫也在所不惜。

“像他這樣的,真應該被禦史彈劾,被世人唾棄,被吏部罷了官!”裴二爺對金主事的所作所為,很是不滿。

“你以為他沒被彈劾過麼?不隻一位禦史彈劾過他,可是,內閣沒動靜,宮裡也沒動靜。”裴太守神色悵然。

上麵有人在保金主事。是閣臣,還是宮裡什麼貴人,不得而知。

如今朝政也算是清明了,可是再怎麼清明,也有得誌的小人。

父子二人都默默無語,頗有蕭索之意。

阿玖“啊啊”了兩聲,歡快的笑起來。她伸出小胳膊,一邊拍手,一邊衝著蠟燭傻笑,好像對蠟燭的光亮十分喜愛似的。

裴太守、裴二爺聽到小阿玖嬌嫩的“啊啊”聲,唇角都泛起笑意,“所謂的天籟之音,便是如此了。”小阿玖,你隨便“啊啊”兩聲,便美妙的像音樂啊。

裴二爺見女兒衝著蠟燭發笑,低頭柔聲詢問,“阿玖喜歡亮光,對不對?乖女兒,這是蠟燭,晚上照明使用的。”

阿玖快活的點頭,仿佛能聽懂父親的問話和解釋。

燭光下,她那巴掌大的小臉粉嘟嘟亮晶晶的,很是招人喜歡。裴太守瞧著眼熱,微笑問道:“阿玖被你爹爹抱了好一會兒了,想不想換個人啊?”

裴太守是一家之主,威嚴的大家長,可是衝著才半歲多的小孫女說話時,他的聲音很柔和。

裴二爺心中一樂,“小阿玖,能讓祖父如此和顏悅色的,咱家也就隻有你了。爹爹們也好,哥哥們也好,都沒這待遇。”

阿玖仰起頭傻嗬嗬的笑了兩聲,熱情的衝裴太守伸出小胳膊,換人!

裴太守把小孫女抱在懷裡,一時間,滿足的無以名狀。建什麼功,立什麼業,戀什麼棧?不如含飴弄孫。

“阿玖這麼小,這麼軟。”裴太守笑著說道。

阿玖很不見外的在他懷裡挪來挪去,把自己挪舒服了,方愜意的歎了一口氣。唉,沒辦法,遇著位不會抱孩子的祖父,必須要自力更生。否則,要不舒服好大會兒。

見阿玖像個小大人似的歎氣,祖父和父親都覺好笑。阿玖你才多大,有什麼憂愁,又歎的什麼氣呢?

阿玖歎過氣,重又歡笑。

她的笑顏純淨無邪而又璀璨絢麗,讓祖父和父親眉目溫柔,滿心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