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酗酒的人,在酒精的作用下,往往會做出一些,他自己都不能理解的事情!因為酒精對於人腦神經的傷害,非常巨大,且不可逆!”
劉浮生略微停頓了一下,繼續說:“我從未否認過,李誌強是個家暴男,但請各位注意,家暴男未必就是殺人犯!李誌強之所以承認,他殺了王桂芬,很可能是由於,他在王桂芬失蹤之前,的確動手打過她,而且打得很重,甚至還可能造成了,把人打休克的情況!而李誌強在酗酒過量之後,很可能出現部分記憶喪失,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斷片兒’了!他隻記得,自己暴力毆打了王桂芬,或者致使王桂芬昏迷!之後的事情,他卻記不清楚了……”
還沒等劉浮生說完,項誌超已經冷笑著打斷了他的話:“劉浮生同誌!你在這裡說什麼夢話?也許?可能?這些詞,是一個警察該說的嗎?你的所有推理,全都是自己的主觀臆測吧?”
“你想說,李誌強沒打死王桂芬,卻以為他打死了,所以才認罪,而真凶另有其人?這是什麼狗屁邏輯,小學生編故事嗎?”
劉浮生耐心聽他講完,這才說到:“沒錯,我用的詞,大部分都不是定語,因為我的身份,並不是辦案的刑警,而且就算是刑警,在沒有真正結案之前,也不會亂用定語的!不過,既然項隊長想聽定語,那麼我就說兩個可以確定的地方!首先,請問項隊長,那具女屍的死因是什麼!”
項誌超略微回憶之後說:“法醫鑒定是刀傷!胸腹部,至少有三處致命刀傷!”
劉浮生點頭:“那麼,警方在李誌強和王桂芬的家裡,發現血跡了嗎?”
“……”項誌超一愣,這個結案報告上沒寫啊!
劉浮生說:“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沒有!警方並沒有在李誌強和王桂芬的家裡,發現任何血跡,血衣,以及凶器!你可以說,這是李誌強後來處理過了!但事實上,並不是這個情況!因為李誌強最後一次毆打王桂芬,是在晚上七點左右!這一點在檔案中有著明確的記載,也有鄰居的證詞!第二天,李誌強酒醒之後,就到處嚷嚷,說他媳婦跑了!”
項誌超滿臉問號,劉浮生則說:“這段時間,李誌強不可能把王桂芬的屍體,搬運到村口草叢裡。”
“為什麼不能?”項誌超急忙問。
劉浮生笑道:“看來,項隊長臨時抱佛
腳,抱的還不夠全麵!剛才我問你李誌強是什麼樣的人,你說他是酒鬼!現在我告訴你,李誌強不僅是酒鬼,還是一個腿部先天小兒麻痹的殘疾人!”
嘩!
此話一出,禮堂裡頓時一片嘩然。
了解案情的警員紛紛點頭,而大部分不知道具體案情的人,卻開始紛紛交頭接耳起來!
劉浮生繼續說道:“從李誌強的家,到村口發現屍體的地方,有大概一公裡的距離!其中還要拐過兩條巷子,一個很陡的上坡!你想想,整天酗酒的酒鬼,雙腿都有殘疾,隻能靠著拐杖,才勉強獲得行動能力!他怎麼可能將一具重量六十公斤以上的完整屍體,在沒有任何運輸工具的情況下,明晃晃的,轉移到拋屍地點?”
說到這裡,劉浮生重新看向項誌超,一字一句的問:“現在!我請項隊長,用肯定的語氣告訴我!你手中那份結案報告上,有沒有李誌強講述自己運屍過程,以及方法的口供!”
“這個……”
項誌超腦門上,頓時冒出了一層冷汗,他匆忙翻看手裡的檔案資料!可是無論怎麼找,都沒有任何發現!
果然,檔案裡麵,缺少搬運屍體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