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帥帥笑著點了點頭繼續說道。
“房娟,你現在能夠看出來哪兒不對了嗎?”
“湯組,高處的衣櫃上沒有血手套的痕跡,說明犯罪嫌疑人個頭也不是很高!”
湯帥帥聽完答案明顯愣了一下,然後搖著頭笑著說道。
“房娟,犯罪嫌疑人身高已經確定在172-176之間,這個身高在男性中還是可以的,你不能因為你快一米七,就覺得172-176不算太高,這個邏輯不對。”
房娟頓時有些紅臉,趕緊點了點頭。
“房娟已經說了,衣櫃上方是沒有血手套痕跡的,那麼這個斷開式的衣櫃上方,犯罪嫌疑人為什麼沒有翻動?不是他個子矮,而是犯罪嫌疑人知道那裡麵放的是什麼!”
“犯罪嫌疑人本身對於鄭雙蘭屋內情況不清楚,卻又對鄭雙蘭臥室裡麵哪兒藏了錢很清楚,這一點我們從翻動痕跡就能看出來!”
“那麼在什麼情況下,犯罪嫌疑人都已經殺害了兩名被害人都沒有去翻動衣櫃的上方?而是直接隻翻動了衣櫃的下方。”
“那就是犯罪嫌疑人應該知道鄭雙蘭的錢藏在哪裡,可是我們之前案發之後的調查走訪,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基本可以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那就說明什麼,偶然聽到,聽到了什麼?鄭雙蘭和某某人的對話嗎?鄭雙蘭會對某某陌生人說這個嗎?應該不太會的,就算可能存在,那也是微乎其微的可能。”
“那麼能說的人會有誰?我敢說,陳芳都不一定知道,不出意外隻有陳軍,童追鳳知道。”
“我們再綜合看當年的調查走訪,鄭雙蘭和童追鳳之間的婆媳感情是非常不錯的,兩個人在新茶上市的時候,經常一起采茶,一起製茶,其他地方的茶葉和閔省還不太一樣,到了夏天能采茶的時候就少了,但是閔省不是,而是一直能從春天采茶直到秋天。”
“那麼在這期間,還有個很重要的事情發生了,童追鳳懷孕,咱們再看材料,在童追鳳剛剛懷孕的時候,她的父親給童追鳳彙了兩千塊錢,這筆錢是從童追鳳的彩禮錢中返還過去的,這個可以參考當年咱們鷗山刑警對童追鳳父親童大河的詢問筆錄。”
“那麼會不會在收到彙款單或者取款的時候,被人聽見,或者得知了一些情況,還是一個陌生人聽到了這個情況。”
“我們現在可以把彙款日期看一下,是九五年,九月二十六號,那麼彙款單到達童追鳳這裡是十月六號的下午,由於是周五,所以童追鳳最後取款的日期是同年的十月十一號的上午,而這對婆媳的死亡時間是十一月七號。”
“這中間是有個時間段存在的,我們假設是一個陌生人或者是個不算熟的人聽到再或者看到這個情況,會不會心起歹念?”
“說到這裡,裡麵還有個問題,具體這個家裡丟了多少錢,或者什麼首飾,陳軍是不知情的。當時調查的結果,也是不知道具體丟失總數額的!所以最後可能認為犯罪嫌疑人搶走的,不止陳軍寄回來以及這筆彙款相加的數額,恐怕這也是當年省市縣三級機關定性為侵財型故意殺人案重大依據。”
“但是,我們再看其他衣櫃的翻動痕跡,有沒有第二張照片翻動痕跡大?犯罪嫌疑人就那麼肯定他巧合聽到的內容是真實的?由此可見,犯罪嫌疑人對鄭雙蘭是有一定了解的,可是這種了解並不是熟絡的了解,我認為是有限定的了解。”
“衣櫃共有五扇門,其中四扇門是兩扇門對開的,一扇門是單開的。第一張是衣櫃最左側門內的照片,幾乎沒有翻動,第二張是最左側門的對開門門內的照片,可以看到翻動痕跡最大,而第三第四兩扇門內的翻動痕跡也是寥寥無幾,像是故意為之的翻動,最後是第五扇門門內的照片,這裡也同樣是翻動痕跡比較大的!”
“為什麼翻動比較大?從遮掩鄭雙蘭屍體的衣服就可以知道,這是夏天的衣服,屍體上下部分都是短袖的紅色t恤衫,而這兩件衣服就是鄭雙蘭夏天最常穿的幾件衣服之二,那麼顯而易見,犯罪嫌疑人是在夏天就知道鄭雙蘭這個人的,也對她的著裝有著清晰的認知。”
“這一切如果加上足跡呢?我們是不是可以認為,這起入戶故意殺人案不一定單單就是侵財殺人案件,因為這兩件紅色t恤也好,還是鄭雙蘭夏天常穿的其他幾件衣服也好,都有個明顯的特征,領口大,而且低。”
湯帥帥指著最後幾張衣服領口的位置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