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謝浩明辦公室後,衛江南直接去了孫可君辦公室。
表麵上的理由,是孫縣長剛好在辦公室。
要知道,正常情況下,正好在辦公室見到縣長和縣委書記的可能性,其實是很低的。這些主要領導,待在辦公室的時候並不多。
一方麵,他們並沒有太多的工作要在辦公室處理。多數時候是在開各種會議,又或者在下邊單位檢查工作。
另一個方麵,在辦公室待著,很容易被各種上訪者“堵住”。
基層縣委縣政府辦公大院,門禁措施並沒有想象中那麼嚴格。因為辦公區和家屬區混合在一起,每天進進出出的人太多了,門衛實在也是照看不過來。
上訪者很容易就混進去了。
將縣委書記縣長堵在辦公室的情況,經常發生。
衛江南這種沒有預約,直接“闖進去”的行為,當然是不合規矩的。
但他有這個資格。
因為他是副縣級乾部,正經八百屬於孫可君的主要助手之一。
縣長助理向縣長彙報工作,乃是天經地義的。
實際上的原因則是,衛江南故意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
就因為剛才謝浩明跟他提到了政府副職分工的問題。
從羅衛東手裡將公安工作的分管權力拿掉給衛江南,隻能算是常規操作,孫可君應該也是無可無不可的。
但將交通運輸局劃給衛江南分管,那可就不一樣了。
這是“大事”!
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後,將以前的鐵道部和民航總局都劃歸交通運輸部管理,交通部變成了大部。與此相對應的,各地交通局也是大局,管得挺寬,頗有實權。
在此之前,交通局自然是有副縣長分管的。
衛江南等於硬生生地從人家碗裡搶肉吃。
不過謝浩明既然這樣提出來,孫可君那邊,是不好硬抗的。雖然在理論上,政府副職的分工,應該以縣長的意見為主。
但縣委書記才是真正的一把手,他提了這樣的動議,那政府這邊,還真就不好硬頂。
正確的操作模式應該是,衛江南稍後再去拜訪孫可君。
等謝浩明跟孫可君溝通過後,形成了一致意見,衛江南再去拜訪他,比較合適。
這一次衛江南反其道而行之,其實就是要在謝浩明和孫可君之間,再種下一根刺。
為什麼這麼做?
因為衛江南和謝浩明之間有合作的基礎,他倆並沒有什麼不可調和的矛盾。
但衛江南和孫可君之間,合作的可能性很低。
孫可君可是張青春的表妹夫。
衛江南和張青春結的是死仇,很難解。
雖然說,這種所謂的郎舅關係,明白人都知道不靠譜,隻要籌碼足夠,孫可君隨時都有可能背叛張青春。
然而,這樣的籌碼,衛江南出不起,也不想出。
既然他和孫可君注定是“對手”,那就必須時時刻刻想著下絆子。
有什麼絆子比在孫可君和謝浩明之間製造更深的矛盾更可靠呢?
政治鬥爭,從來就沒有溫文爾雅這一說。
比的就是一個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