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 前所未有的“判例”!(2 / 2)

官家天下 餡餅大叔 2990 字 4天前

嶽青歌擺擺手,有些不耐煩地說道。

張青春還要說話,突然響起敲門聲。

“進來!”

嶽青歌說道。

書記辦公室房門被推開,市委常委,宣傳部長魏山含笑走了進來。

“書記!”

見張青春也在,魏山也向他點頭致意。

“哦,是老魏啊,請坐請坐!”

嶽青歌換上笑臉,在辦公桌後站起身來,倒也沒有禮讓他和張青春去待客沙發區落座。對班子裡的同誌,不必太客氣。

太客氣了,反倒顯得有些見外。

這些小技巧,國家部委出身的嶽青歌,拿捏得那是相當到位的。

“書記,有個情況,要向你彙報!”

魏山落座之後,也不客套,直截了當地說道。()

“你說!”

嶽青歌一邊給他遞煙一邊隨口問道。

魏山接過煙,將手裡的幾張稿紙雙手遞給嶽青歌。

“書記,這是靜江日報社的記者,給我們發過來的兩篇文章清樣。一篇是打算在靜江日報公開發表的,還有一份則是打算發在內參上。”

“日報社那邊,征求我們市裡的意見。”

“哦?”

嶽青歌接了過去。

省報發文報道地方上的情況,對於宣

傳部門,要算是一個比較重要的成果。當然,要是能在中央權威媒體上發表文章,那就更加了不得了。

結果隻瞄了兩眼,青歌書記的眉頭便不由得蹙了起來。

這居然是寫“向鳳嬌案”的。

並且用的是極其正麵和肯定的語氣。

《靜江日報》的這位記者,對羅平縣公安局這次的定性,非常讚賞,甚至用比較誇張的語言描述說,“向鳳嬌案”的定性,是劃時代的,在司法實踐中,具有裡程碑似的意義。

對於今後各地認定類似案件的“正當防衛”,有著十分重要的“判例”作用。

在我國司法界,並不沿用“判例”這種模式,但典型案例,同樣有著十分重要的參考價值。

這位記者的用詞雖然略帶誇張,但也不算離譜,還是很有幾分道理的。

對於堂堂省報記者來說,地方上發生了一起“命案”,不算什麼新聞。黨報一般不會刊登這樣的稿件。

但退伍女兵殺了流氓地痞,那就是“新聞”了。

有資格上省報。

加上羅平縣公安局這個“史無前例”的定性,那就更加具備新聞的轟動效應。

也難怪這位記者會按捺不住興奮之情,用了略帶誇張的描述手法。

羅平縣公安局,這是開了先河啊。

不過《靜江日報》這麼誇獎羅平縣公安局,誇獎衛江南,就不是青歌書記喜聞樂見的了。

案子才發生幾天,不但把人給放了,連新聞稿都已經出來啦。

這個家夥,還真會炒作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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