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獬豸緝罪(1 / 2)

鏡天巡捕司還是很講原則的,消罪除案丶不消緝捕。

周元仔細翻閱幾分鐘,隻發現了一張與他有關的緝捕令,罪名是盜賊丶而非孔爵那樣的凶匪。

他前往巡捕司消罪案付錢消罪後,緝罪堂中的四方明鏡內,便沒了他的緝捕令。

如此一來,他披上坊神之皮的偽裝身份,再次成為了合法居民。

另一個引起他注意的是,緝罪堂積壓的各類通緝令,不限領取丶隻看結果。

也就說,巡捕可以領取所有的緝捕任務,但有人率先完成緝捕的話,對應的緝捕任務便會失效。

為此,周元毫不猶豫的領取了所有緝捕令,以單人之力讓緝罪堂運轉了起來。

他的這種行為觸發了事件對話,那名巡天使不再靜默待命,而是走上前來,交給了他一麵銅鏡。

“此乃封囚鏡,內有封禁牢房一間丶直通巡捕司大獄,你緝捕罪徒後可將其收入鏡中,再來領取獎勵。”

“隻能抓活得嗎?若匪徒凶悍無法留手該怎麽辦。”

“收納屍首亦可,總要有個憑證,才好發放獎勵。”

鏡天巡捕司的各類規定相當完善,並沒有隻能緝捕丶不能殺傷的限製。

周元問清緝捕規則後,接過封囚鏡收入了物品欄。

【特殊道具:封囚鏡】

【介紹:惡徒難自解丶一生虛自囚,律令化封禁丶赴鏡入天獄。】

【效果:可收納生命值低於5%的通緝目標,鏡內牢籠為律令所化,不可收納無罪名單位。

注:收納等級過高的單位時,有幾率被掙脫逃離。】

封囚鏡的效果看起來還算不錯,事實上卻非常雞肋。

因為周元實驗後發現,他隻能激活收取,並沒有釋放功能。

也就是說,他隻有緝捕權,沒有收受利益丶私自放人的友好協商權。

“這巡捕的權力太小了,巡天使能光明正大的收受消罪金,巡捕竟然連協商的權力都沒有。”

周元回想鏡天城內可利用的各個事件,發現隻有病道人與興安寺住持這些特殊的尋鏡人,可以作為緝捕對象。

至於緝捕令上的那些目標,要麽實力過強丶要麽不明位置,想要實施抓捕,簡直千難萬難。

但換個角度來看,這並非是鏡天巡捕司的問題,而是鏡天城內的不法單位太少了。

“理論上潛入城中搞破壞,就會產生通緝令。

若是這樣的話,我手中倒是有一位非常好的人選。”

周元思慮片刻後決定,沒有通緝目標,就創造一個可以被重複利用的不法單位。

因此,他先前往病道人經常光顧的那家茶樓,用盾牌丶熊皮加清水,做了一個簡易的脫身裝置。

隨後將土地神像從物品欄取出,不等其完成複蘇,就換上桃園土地稱號,返回了鏡麵空間。

如此一來,一位極度暴躁者便潛入了茶樓,隻要他犯下罪行,巡捕便能緝捕立功。

周元之所以選擇茶樓,而非其他區域,主要出於等級考慮。

附近鏡天之民等級太高的話,桃園土地或許來不及行動,就會被圍攻致死。

街道上同樣不靠譜,地上有鏡天巡捕丶天上有巡天使,稍有異動可能就會被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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