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第 101 章(1 / 2)

九千歲[重生] 繡生 6949 字 4個月前

文大東家所經營的主要產業,正是米糧鋪子。

湖廣地界的米糧鋪子,若說周家占了五成,那文家就占了有四成。餘下的一成方才是零散的小商戶,需要仰仗周、文兩家的鼻息生存。

而且文家生意並不止步於湖廣地界,文家靠著與漕運丁家的姻親關係,米糧生意已經擴張至北方,北直隸甚至望京城中都有不少文家產業。

三江商會其餘幾位大東家與文大東家的情形差不多,除了湖廣地界的生意之外,在彆處都各有依仗。

這也是一旦利益起了衝突之後,這些大東家並不太忌憚周家、敢自行行事的緣由。

今日前往府衙赴約,這些大東家們便已經做好了割肉的準備,十分有覺悟。

“草民回去之後,已命底下人將湖廣各地的存糧重新核算計數,清點出白米五千石。”文大東家是個相當識時務的人,意識到這大太監不好惹之後,身段也就低了下來,好聲好氣道:“這些米糧都作賑災之用,草民也不敢漫天要價。如今市麵上的白米一石需二兩銀,文家米鋪隻要一兩五錢便可。”

說完,他小心翼翼去覷薛恕的表情。

隻是薛恕麵上分毫未動,看不出端倪來,他隻好忐忑地退了回去。

其餘人見他說完,便也各自上前報出了可以拿出來的存貨數目以及價錢。或是火炭,或是布匹,或是棉花之物,不一而足,但都是如今正緊缺的物資。

待所有人都依次說完了,薛恕仍然不開口,幾人便有些忐忑地交換了眼神,但最終誰也沒敢再開口。

在長久的靜默裡,薛恕輕嗬了一聲,野獸一般的目光依次掃過每個人,最後定在文大東家身上:“據咱家所知,文家在通城縣、漢川縣、華容縣等十餘個州縣都有倉庫,其中隻白米存數就有五萬石之數。至於這糧價……”他麵上譏諷之色愈發濃重:“往年裡,白米一石不過八錢到一兩銀。後頭各地遭了災田地減產,也不過漲到了一兩二錢左右。最貴的新米也就一兩五錢罷了。直到此次湖廣雪災,糧商囤積居奇哄抬價錢,糧價才飛漲到二兩甚至三兩銀。”

“其餘火炭等物,亦是如此。咱家不點破,你們便真當咱家是傻子不成?”他麵上不見怒意,語氣卻極重。周身散發出難以言喻的威勢來。

“這便是諸位要給咱家看的誠意麼?”

他輕而易舉就道破了文家糧倉的存糧,其餘人尚且不知真假,可文大東家的臉色當時就變了。

這存米數量,正是他叫底下人連夜統計出來的!

文大東家心中驚濤駭浪,越發恐懼,卻也不敢就此承認自己謊報數目,隻搜腸刮肚地尋摸理由周全方才的話:“這、這……並不是草民有意少報數目,隻是文家各地的米鋪數量眾多,尚需存糧的周轉,核算之後,能抽調出來的就、就隻有五千……”

他的聲音在薛恕的凝視下越來越微弱。

薛恕嗤了聲,並不聽他解釋也懶得與他掰扯,收回目光望著其餘人道:“咱家體諒商鋪需要存貨周旋,因此隻要你們存貨七成,至於價錢麼,便按方才所報價錢折七成算。”

價折七成?!

那他們豈不是隻能拿到原先三成的價錢?!

幾個大東家一時駭然,更兼有怒火。

朱大東家試圖爭取道:“薛公公,折七成實在太多了,咱們生意瞧著做得大,但手底下還有那麼多的夥計要養活……”

“是啊,朝廷要賑災,我等也願意出力,隻是這去七成實在是……還請薛公公體恤!”

事關切身利益,幾位大東家都顧不上畏懼了,紛紛開口爭取。

文大東家見薛恕不語,以為是眾人的反抗起了作用,也跟著道:“太子殿下愛民如子,災民是‘子’,我等商賈便不是‘子’了麼?還請薛公公給大家留一條活路!”

他們七嘴八舌群情激憤。

薛恕卻是突兀笑了聲,緩緩站起身來。

他手微抬,便有隨侍的番役立即將幾人按住,一腳踹在膝彎,強製跪在了地上。

沒想到他會忽然發難,這些養尊處優許久的商人們都有些慌了神,文大東家強作鎮定道:“薛公公這是何意?我等不過是對價錢有異議,並未做什麼作奸犯科之事吧?”

薛恕踱步行至他麵前,居高臨下俯視他,饒有興致道:“咱家這還是頭一次碰到要和廠衛講道理的。”

他雖然笑著,但眼底並不見笑意,反而冷沉沉駭人得很。

“不過文大東家既然問了,便叫你當個明白鬼好了。”他抬了手,立即便有番役恭敬將紙張放在了他手中。

薛恕將之扔到文大東家麵前:“這是新查出來的,文大東家可仔細看看。”

幾人聽到他說“廠衛”時,身體就顫了顫。他們隻知這大太監是太子身邊的人,卻不知他竟是東廠的人。

即便遠在湖廣,東廠那些駭人聽聞的行事他們亦聽說過不少。

文大東家原本挺直的腰杆不自覺地彎了些,抖著手去撿地上的紙。待一目十行地看完,已是抖如糠篩,卻還是死鴨子嘴硬道:“沒有證據,這都是汙蔑之詞!”

先前番役去查這些人,因為時間倉促,來不及深挖,隻查到些表麵的東西,大多是些小打小鬨或者見不得光的陰私,若是說作奸犯科,卻還不至於,頂多起個震懾威嚇的作用。

但薛恕並未就此收手,他叫偵緝的番役繼續順藤摸瓜往下查,這不就查出了人命官司來麼?

這文大東家與其寡嫂通奸,不慎被伺候的丫鬟發現。文大東家為了遮掩罪行,將那丫鬟勒死了。等人死之後,他方才發現,這丫鬟乃是良籍。

按照大燕律法:若奴婢有罪,其家長及家長之期親若外祖父母不告官司而毆殺者,杖一百;無罪而殺者,杖六十徒一年,當房人口悉放從良。[1]

這刑罰並不算重,可若是死者是良籍,情形卻又不同了。殺人者當以命償命,處斬刑。

“汙蔑?”薛恕在他麵前蹲下身來,不疾不徐道:“從前每個被咱家拿下的罪犯,都口口聲聲喊著誣蔑冤枉,文大東家猜猜這些人後來如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