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羅賓森女士和RCA的律師來得及回複之前,一直沉默、頗有鎮定態度的Chloe父親開口了。
Chloe父親從樣貌上看是一個標準的亞裔。看來,Chloe的母親應該是白人。
除此之外,Wang先生冷靜淡然的氣質和風貌,讓卡莉十分懷疑他本人就是一位頂級律師……
“首先,我方同意梅森先生的看法,認為這個合約對我的女兒、以及另外兩個孩子都是不公平的。”Wang先生禮貌地對卡莉的律師點點頭,接著轉身繼續麵對羅賓森女士,“另外,關於合約期限——在該合同的語境下是唱片數量——我們認為,6張唱片的合約太長了,我們無論如何都無法接受。”
“3張——是我們的底線。”Wang先生斬釘截鐵地說。
然而,他的發言並沒有結束,更大的□□還在後麵。
“第三點,關於簽約方,”Wang先生翻開手邊的合同複印件,“三人組合的合約形式是‘聯合合同’(Joiure Deal),也就是你們行業裡的‘收益分享’(Profit Split Deal)合同。目前主要合約在盧卡斯·哥特瓦爾德先生(Lukasz Gottwald)也就是 Dr.Luke的工作室 Kemosabe Eai名下,另外一方是RCA,以及背後的索尼?”
這並不是完全的疑問句,因為他沒有等待羅賓森女士的回答,而是繼續自顧自地說了下去。
“據我所知,Kemosabe Eai雖然自稱廠牌,但目前並沒有獨立的發行能力,所有有Dr.Luke、即哥特瓦爾德先生名字的歌曲和唱片,分數不同的主流唱片公司,比如華納和索尼等等。他的公司Kemosabe,更確切地說,隻是一個製作人工作室。即使我非常欣賞哥特瓦爾德先生的才華,但這樣一個合約,會把我們的三個女孩兒綁定在一家沒有保障的機構上。作為三個女孩兒的主要合約締約方,他的公司沒有發行唱片的能力,卻對我們的孩子們有著最大的控製力?權力和義務在這份合同中不對等。”
“甚至,Dr.Luke很可能沒有分配給我們這些女孩兒的時間,畢竟他要作為製作人和眾多一線歌手合作。這些潛在的隱患,我在合約上沒有看到任何保證。”
“所以,我們希望和RCA、或者索尼直接簽約,哥特瓦爾德先生之後以何種形式參與進唱片的製作流程,就和我們無關了。這也是我們的底線。”Wang先生結束了發言。
這時候卡莉才更深刻地意識到,一紙唱片合約究竟能夠有多少坑……
看來,她之前是完完全全被Dr.Luke的大名給迷得暈頭轉向了。他隻知道他能製作熱單,實際上,她並不清楚Dr.Luke自己的公司形式。以及歐美這邊眾多獨立廠牌和大型唱片公司的彎彎繞繞。
所以,目前他們要簽的Dr.Luke的公司,更類似於一個小工作室的形式?隻能製作唱片,其優點是足夠獨立,Dr.Luke由此可以接洽歸屬於任意主要唱片公司的藝人。比如Katy Perry就是環球的。
隻是他的公司若簽了自己的藝人,卻由於公司規模,在客觀條件上沒有足夠的力量支持該藝人的發展。所以他必須和藝人以及第三方公司簽訂一個“聯合合同”(Joiure Deal)。雖然這種合同在目前的唱片市場上很常見——主要是獨立廠牌和大型唱片公司的聯合。獨立廠牌負責唱片製作,大型唱片公司負責經理、分銷和市場推廣。
這種合約形式原本無可厚非,甚至對唱片市場的繁榮發展和藝人在創作上的“相對”獨立性有益。但Wang先生看到了針對Dr.Luke的特殊情況而極有可能存在的未來隱患——即對於Dr.Luke這種有自己製作人生意的行業大拿,發展自己旗下剛起步、短期內無法看到收益前景的藝人(比如卡莉她們),和給其他公司大牌製作熱銷單曲(比如RCA的布蘭妮),享受觸手可及的名利雙收來比,顯然後者更有吸引力一些。
那艾米之前提到的她即將在其中擔任A&R部門總監的、Dr.Luke和索尼即將成立的唱片公司又是怎麼回事?
卡莉記得他這時候應該已經簽了他手下的得意門生kesha。畢竟,明年09年,那首火遍全球、打破多項紀錄的Tik Tok就要橫空出世了。
艾米·羅賓森和律師表情凝重地對視了一眼,幾句低聲交流,在律師點頭後,或許是得到了某方麵的準許,她才再次麵對再場所有人。
“我理解您的擔心,wang先生……”她又和律師交換了一個耐人尋味的眼神,“是這樣的,目前Dr.Luke的公司Kemosabe娛樂,的確如您所說,還未給旗下藝人獨立發行過唱片。但,正如我之前向您透露過的——索尼有意和Dr.Luke共同成立一個更完善的廠牌,未來的定位是索尼音樂旗下的四大廠牌之一,和哥倫比亞、RCA、Epic並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