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Kat(1 / 2)

[美娛]歌後之路 焦糖冰 4860 字 7個月前

儘管加州有較為完善的未成年藝人保護條例,比如每日工作時間的限製、未成年藝人本人和雇傭公司都要申請許可證等,愛女心切的尼爾森先生依然放不下心來。

汪先生這邊,由於他在去年已經放手讓可盈去地球另一端的中國發展音樂事業,相比來說,把女兒獨自留在洛杉磯反而更容易接受一些。

當著未來合作的兩個姑娘,以及代理經理人羅賓森女士的麵,卡莉紅著臉,再三承諾自己會每天打電話後,才終於讓父親安心訂了回家的機票。

送走爸爸之後,工作便馬上步入正軌。卡莉不知道是否彆的簽約藝人也能有如此的進度,還是她們早期的日程的確不同常人地緊張。

拎著自己簡單的小包,卡莉和可盈入住了公司幫他們找的小公寓,一人一個房間——當然,房租是算在那筆未來要抵扣的“預付款”裡的。Kat由於已經成年,更獨立一些,而且她在已經在洛杉磯發展了一段時間了,便還住在自己的本來租好的房子裡,隻在每天的工作時間裡和她們碰麵。

由於住在一起,且年齡隻差一歲,再加上卡莉骨子裡對可盈華裔成份的親近,兩個女孩兒幾乎在搬進同一間公寓的瞬間就熟絡了起來。

她們一起采購了必要的生活用品,聊了聊最愛的歌曲和歌手,吐槽了各自的老爸,甚至分享了暗戀男孩兒的名字(卡莉並沒有暗戀的男孩子——心理年齡已經是老阿姨的她,對身邊的小男孩兒們當然下不去手啊!但看著可盈興奮好奇的雙眼,她還是編了一個……)

最後,自然也暢想了“大紅大紫”後的未來。(可盈說她要買遊艇、買飛機!卡莉想了想,卻說……她要買房子。對房地產置業的渴望,深深地刻在她中國基因裡。)

“隻是……”可盈躺在沙發上,看著天花板,“你覺得Kat怎麼樣?我總覺得……她不是很喜歡咱們倆。”

在開放式廚房的灶台邊泡茶的卡莉拎了拎杯子裡的茶包,“我感覺……不喜歡倒不至於,可能隻是不熟悉吧。而且,她是咱們中唯一的成年人,也許隻是擔心我們倆不夠成熟,不好合作?”

這一點,卡莉其實是理解Kat的。從Kat的檔案來看,作為洛杉磯本地生人,她已經好萊塢有了一定的發展了。她的履曆是三人中最豪華的——童星出身,在經典電影《天生一對》裡有過客串;之後是眾多廣告、平麵模特經曆,近幾年在一些電視劇裡跑過龍套。而且她才19歲,再磨個幾年,肯定能得到更好的機會。

相比之下,可盈和卡莉的履曆就不那麼顯眼了——尤其是卡莉,拿得出手的表演經曆幾乎空白。

設身處地地站在Kat的位置想想就明白了——現在自己手裡有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獲得了一份和頂級唱片公司的合約,跟最紅的製作人合作,卻要跟兩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丫頭片子搭夥分享。

老實說,捫心自問的話,連卡莉自己一開始都克服不了這種類似的怕被拖累的心態。所以對Kat現在的冷淡,卡莉完全沒有放在心上。

另一個比Kat的態度更緊迫的問題是,再等一年,讓她在電視劇行業和年輕人中打開名氣的《吸血鬼日記》就要播出了。

按照美國電視劇的一般製作流程,即使邊拍邊播,一部新劇最遲也要在播出季的五、六個月前完成卡司的遴選,所以……如果前世的曆史發展沒有改變,Kat大約會在2009年(也就是明年)的3月份拿到《吸血鬼日記》裡那個小女巫的角色。

這就是另外一件卡莉無法借助穿越者優勢把握曆史的例子了——如果她們三人的組合真的在此之前火了,先不說《吸血鬼日記》的預算夠不夠找Kat來演一個配角,Kat本人首先就看不上這個電視劇項目和角色;而另一方麵,如果她們三個沒火,甚至完全看不到希望,或者說她們之間合作不愉快……那麼這個角色的吸引力就會大於組合和唱片合約,屆時就會有一場退團大戰、違約撕逼。

在這種情況下,最好的結果就是公司放棄她們,這樣三人解約的阻力就會小很多。不過以卡莉的行業經驗,公司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放手讓藝人走是很罕見的,除非此藝人非常“不聽話”——就像她前世最喜歡的歌手之一Bruno Mars在和Motown簽約期間,不服從公司對他走拉丁路線的安排(因為他的姓氏是赫南德斯Hernandez,一個典型的拉丁姓氏)。大多數情況下,公司都會敷衍地拖著,隻要不出唱片不做宣發,公司也沒有什麼投入和損失,著急的隻能是藝人自己,因為時間是無比寶貴的。

而藝人此時還沒有出名,也根本談不上雪藏。

公司永遠占據著主動權,藝人想走可以,要自己或者下家出錢付違約金。除非RCA哪天破產了——這可能性不大。

這樣拖個幾年,哪天公司高層想起來了,或者要整理內部結構了——幾個無名小卒的名字太影響公司聲譽,或許會主動給藝人解約,然而作為行業巨鱷的公司付出一筆合同違約金完全不算什麼,藝人損失的卻是自己的大好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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