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2 / 2)

對啊,他們現在不應該沉浸在傷心中,應該找傷害老五的人討回公道,否則豈不是親者痛,仇者快。

“老四說得對,不能就這樣罷休,周家把我兒害成這樣,就算拚了這條命,我也要找他們討個說法!”

顧母最先激動恨道。

顧父沒吭聲,但露出來的神情,顯然也是相同的想法。

他們家是沒錢沒勢的村裡人,可還有一條命在,俗話說:橫得怕不要命的,就算是死,他也不能讓害了兒子的人好過。

見顧家人振作過來,顧燁這才走到床邊,對著顧小弟安撫詢問。

“小弟,你放心,家裡一定會給你找最好的大夫治腿,你把在縣城的事情,詳細說說。”

“你說周家算計你,可有什麼證據?當時是什麼情況?你是擁有功名的童生,我們隻要把事情鬨大,那些害你的人,就不可能好。”

童生功名雖然不高,但到底是讀書人,可能操作空間很大。

顧小弟還是個十幾歲的少年,心誌還很稚嫩,自己前途儘毀,成為殘廢,自是不能平靜。

當即就竹筒倒豆子,仔細把事情又說了一遍。

“其實我早就該有察覺的,周綠梅自從和縣令千金成為手帕交,時常跟著對方參加那些官員富商們舉辦的賞花宴後,對待我的態度,就冷淡了下來。”

“隻是我一心撲在私塾學習上,就把這些貓膩給忽略了,直到不久前,周綠梅帶來一幅畫,讓我幫她題詩留印……”

“她是我的未婚妻,我們一直感情不錯,這點小事我自是沒有懷疑她,就順著她的意,留下了姓名和印章。”

“結果誰知今天,南街賭坊的人就帶著

一張欠債字據,跑到私塾鬨事,根本不聽我辯解,直接就打斷了我的腿。”

“然後,周家便以我品行不端為借口,當眾表態解除了我們的婚約。”

“他們證據確鑿,我卻沒有證據能夠證明清白……”

“當時縣令千金在場,一直幫著周家說話,就算有人看出貓膩,也不可能冒著得罪縣令的風險幫我。”

顧小弟說著恨急道。

“回來之前,周綠梅親口向我炫耀警告,說她攀上了高枝,即將嫁入官員之家,讓我老實點把這口惡氣忍了,否則就滅我全家!”

這倒不是對方高傲自大,而是事實,古代平民真的沒什麼人權,要不怎麼有句話叫做,民不與官鬥呢。

顧家人聽完都氣得渾身發抖。

真沒想到以往笑臉迎人的周家人,靦腆有禮的周小姐,竟是這種毒蛇心腸。

還有那縣令千金,不是傳聞知書達理、善良大方嗎?

分明就是是非不分。

顧小弟眼眶通紅,有些泄氣道,“四哥,我沒有證據,他們明知我有功名在身,還這般算計我,定是做好了萬全準備。”

“我觀那縣令千金當時的神色,應當是知道內情,如此,她還幫著周家人說話,擺明了是要給周家當靠山。”

“對方是縣令千金,聽說還即將嫁給京城皇子做側妃,我們根本招惹不起……”

這就是以權壓人。

隻是。

側妃?

顧燁聽到這裡又是一愣。

因為這又和他知道的原書劇情有出入,他記得書中,女主嫁給男主時,明明是以庶妃名分進去的。

大晉朝皇子後院的位分等級是:皇子妃,側妃,庶妃,侍妾。

女主隻是小小縣令的女兒,根本沒資格做皇子側妃,美貌也沒到讓男主迷昏頭的地步。

結果現在竟然是側妃,真是和原劇情離了個大譜。

這個女主有點問題……

顧燁心中有些猜測,不過還需要驗證。

“有人撐腰又如何?我們和周家已經結下了死仇,這次就算我們忍氣吞聲不追究,以後日子也不會好過。”

“光腳不怕穿鞋的,與其將來一直被打壓憋屈生活,不如拚著一條命狠狠鬨上一鬨。”

“爹娘,你們照顧好小弟,等會兒大夫來了,先讓對方開藥包紮,穩定傷情,不要亂動。”

“我去縣城打聽消息,順便尋個專門接骨的大夫,不到萬不得已,不能給小弟截肢,否則,小弟一輩子就都得在床上躺著了。”

說完。

顧燁不給顧家人反駁的餘地,直接轉身出門,冷著臉朝縣城趕去。

該死的周家,該死的女主。

既然不讓他有好日子過,那大家就都彆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