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馬,前麵是熊的領地,馬匹聞到熊的氣味容易受驚,會把我們從背上摔下去。”
格拉斯翻身下馬,左手拿著老爺槍,右手拿著火山手槍,腰間還佩戴著一把匕首。
相比之下,林耀的裝備簡單的多,一把不能連發的老式前裝步槍,除此之外身無長物。
說實話,這樣簡陋的設備,再加上要挑戰大自然的霸主黑熊,很難讓他有足夠的安全感。
他都懷疑,這玩意能打破熊皮嗎,鋼珠彈會不會被卡在肉裡?
“我還是想再確定一下,你認為我們兩個沒問題,對吧?”
林耀的擔心不是沒理由,他們隻有兩杆老式前裝槍,一把大威力火山手槍。
讓人絕望的是,不管是前裝槍,還是火山手槍,裝彈量都是一發。
這意味著,他們決不能失手,三槍,起碼要乾掉一大一小兩隻熊。
失手的話,看了眼格拉斯身上的匕首,或許就得來一場男人間的較量了。
“我對自己很有信心,這一槍,必定能要了那隻熊媽的命。”格拉斯揚了揚手上的火山手槍,又道:“你隻需要打中那隻小的,瞄準腦袋打,子彈最好從眼睛裡射進去,然後我們就可以回家了。”
“要是打不中呢?”
林耀緊了緊自己的衣領,反問道:“是不是就不用回家了?”
格拉斯沒有笑,而是看著林耀的眼睛,眨眼道:“如果你打不中,那你最好祈禱我能打中,相信我,你不會比我跑的更快,曾經想跟我賽跑的人都死了。”
哈哈哈!!
林耀哈哈大笑,僅有的一點坎坷,也被格拉斯的幽默趕走了。
好一會,他才忍住笑聲,正色道:“我要試試槍!”
“可以,但是彆花費太多時間,我沒太多時間來等你。”
格拉斯一邊說著,一邊開始製造陷阱。
他的陷阱很簡單,就是兩棵樹之間弄一道繩子,如果獵熊不順利,他們可以原路逃跑。
熊的視力很差,追逐中,很難發現這些繩子。
要問管不管用,那就不太好說了,應該有點用處吧,哪怕幫他們爭取幾秒的時間也是好的。
收回目光,林耀掂量著手上的老爺槍,先是倒進了一個標準單位的火藥,然後又往裡麵倒了顆鋼珠。
鋼珠的大小是有規格的,拿槍刷往裡麵捅一桶,正好能卡在最佳位置。
這時候隻要扣動扳機,扳機就會擊打火石,點燃裡麵的火藥,從而將鋼珠噴發出去。
砰!!
林耀對著大樹開了一槍,看著子彈所在的位置,他發現這把槍要比他想的還難操控。
“三十米,能打中已經很不錯了。”
格拉斯抬頭看了看,發現林耀的槍法並不差,起碼有普通獵人的水平。
看來,他說自己是個快槍手的說法或許不是吹牛,這種老爺槍都能玩的人,用精準度更高的左輪或者栓動步槍,必定能打出更好的成績。
“二十米之內,我應該能打中熊的腦袋,能不能將子彈打進眼眶不敢保證。要想百分百將子彈打入熊的眼眶,恐怕得在十米之內,因為這把槍實在是太爛了!”
林耀對手上的老爺槍一點也不滿意,他的槍法雖然不算一流,二流上半段還是有的。
要不然,他也不敢在港島中跟雇傭兵火拚。
他的真實實力,大於2名普通雇傭軍,或者2名職業軍人,或者3一4名普通槍手。
小於一名著名雇傭兵,兵王級職業軍人,省級射擊冠軍。
因為林耀轉世之後,靈魂不變,還能攝取被他轉生者的記憶,所以各項技能不但沒有退步,反而有所增益。
他相信在1888年的花旗國,自己的槍法也是拔尖的,哪怕比不上後世的那些著名牛仔,估計也相差不多。
對上這幫獵人,除了格拉斯讓他有些吃不準,其他人應該都不是他的對手,包括狩獵隊的隊長,精銳獵人傑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