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殺意(2 / 2)

影視先鋒 龍升雲霄 5837 字 4個月前

林耀將保護二字咬的很重,還不經意的看了眼傑拉德。

眾所周知,傑拉德跟格拉斯父子的關係可不好,如果有落井下石的機會,林耀不覺得他會放過。

“好!”

格拉斯想也不想的答應下來,隨後拉著亨利去了一旁。

誰也不知道他們說了什麼,幾分鐘後,他們結伴返回時,亨利不情不願的交出了那支鍍金步槍。

“記住你的承諾!”格拉斯看著林耀的眼睛。

林耀重重點頭,掂量著步槍和子彈帶,開口道:“當然!”

卡爾卡諾典藏版鍍金步槍,是林耀眼饞了很久的高級貨。

它槍管長度為76cm,重3.8公斤,配有內置式彈倉,裝彈量六發,精準射程380米。

唯一的缺點是無法自動上彈,每開一槍,都要拉一下槍栓上彈。

正規渠道中,這種典藏版的法蘭西步槍,起碼要850美金。

就是二手槍,黑市價格也不會低於600美金。

它的各項性能,相比製式槍械更加精良,毫不誇張的說,這把槍放到一戰戰場上都不會過時,這是一把當下的傳奇武器。

“如果不是我的槍法太差,我絕不會把這杆槍讓給你。”

亨利拿過林耀的老爺槍,戀戀不舍的嘀咕道:“它就像我的女人!”

林耀不在意的笑了笑,步槍與馬匹,是西部男人的浪漫。

這麼好的武器,應該在高手手中,放在亨利那太屈才了。

隻是不知道,格拉斯跟亨利說了什麼,讓他不情願的拿出了武器。

想來,應該是某種約定吧。

比如逃出去之後,格拉斯同意冬天的時候,再帶人來取皮毛之類的。

“已經耽擱十幾分鐘了,現在第一隊的人跟我走,我們要到山上去弄點動靜出來。”

劃分好隊伍之後,亨利不再久留,很快帶著人往山上而去。

林耀他們六人,則連拖帶拽,將皮毛搬到了幾十米外的灌木叢中。

大約半盞茶的功夫。

山上傳來了槍聲,這是格拉斯一行人在吸引克裡人。

果然,正在尋找他們的克裡人,紛紛向著槍響的位置而去。

林耀他們藏在樹林中,安靜的等到天黑,前前後後總共看到了三波,上百名克裡人追上了山,其中還包括六名頭上插著雞毛,脖子上帶著獸骨項鏈的克裡族勇士。

“希望格拉斯他們的運氣不錯,我剛才數了數,大概有名克裡人上了山。”

泰勒趴在草叢內,對著林耀幾人小聲說道。

林耀幾人動也不動,他們用這種方式,躲過了克裡人的追蹤。

在格拉斯幾人的槍聲吸引下,克裡人根本沒有想到,還有人會躲在山下的樹林中。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

晚上七點多,深山中的槍聲已經遙不可及,世間仿佛又恢複了平靜。

林耀躺在灌木叢中,咬著隨手抓來的雜草,看著不遠處的傑拉德。

他會選擇留下來,認為留下的生存幾率更大是其一,其二則是因為傑拉德的存在。

過去的幾個月中,傑拉德沒少給他找麻煩,還警告他回去之後要他好看。

林耀從不是一個坐以待斃的人,更不清楚傑拉德在城裡有沒有勢力。

他覺得在路上解決這個麻煩是個好辦法。

今晚看上去就不錯,他不死,林耀晚上怎麼睡得著。

人無傷虎心,虎有害人意。

林耀可不想交出主動權,幻想傑拉德會放他一馬,或者在睡夢中稀裡糊塗的被人抹了脖子。

ps:老龍感冒了,身體不太舒服,今天隻有這一更了,請求大家的理解。大家也注意加衣服啊,天冷了,換季了,小心感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