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撤,快撤!”
短暫的交火之後,雙方都損失了幾個人,劫匪們終於按耐不住了。
他們是求財,不是來打仗的,殺人不是目的隻是手段。
亂槍打死幾名衝在前麵的牛仔後,匪徒們招呼著同伴開始撤退。
林耀等的就是這個機會,他隱藏在大樹後麵,拉動槍栓,一槍打在了一個騎上馬,企圖向樹林內逃竄的匪徒身上。
匪徒應聲落馬,摔在地上沒了動靜。
其他人根本來不及管他,帶著大包小包的財務,騎著馬瘋狂逃竄而去。
沒有了火車掩護,匪徒的傷亡大增。
轉眼之際,他們就有大半被消滅在了逃跑的路上,單單是林耀一人就擊斃了三名匪徒。
“追上他們,送他們去見上帝!”
老比利揮舞著步槍,帶領眾人追殺而去。
林耀沒有跟隨老比利他們,而是盯上了一名什麼也沒拿,看似兩手空空的劫匪。
這名劫匪看上去,好似是來湊數的,因為他沒有攜帶財物。
可林耀眼尖的發現,看似消瘦的劫匪身材非常臃腫,而且他的馬是眾人中最好的。
一條大魚!!
林耀騎著馬,跟隨此人衝入了樹林。
雙方相距有三百米,林耀不緊不慢的跟在後麵,既不加速也不減速,猶如驅趕著羊群的牧羊犬一樣,驅趕劫匪往更遠的位置逃竄。
劫匪不甘心的開了幾槍,可距離太遠了,他的槍法不足以讓他在馬上擊中三百米外的另一名騎士。
場麵一時陷入僵持,大約過了十幾分鐘,跑了七八裡的距離。
林耀估算著差不多了,於是端起步槍,瞄準了此人的戰馬。
砰!!
一聲槍響,劫匪連人帶馬甩了出去。
林耀嘴角帶出笑容,優秀的槍法與性能良好的步槍,在這種場合下發揮的淋漓儘致。
他可以在三百米外的距離上,一槍命中劫匪的馬匹,劫匪卻連他的衣角都摸不到,哪怕將這個場景再還原十次,劫匪也不可能鬥的過他。
“如果我是你,我不會把手伸向腰間!”
林耀騎馬上前,冷聲對劫匪說道。
劫匪被摔的頭破血流,臉上的麵罩也掉了,半坐在地上,摸向身後的手僵硬在身前,看著月色下而來的林耀:“朋友,給個機會吧,你就當沒見過我如何?”
“憑什麼?”
林耀翻身下馬,槍口對著此人的腦袋。
靠近一看,這是個一臉頹廢,身上沒有二兩肉的瘦子。
仔細的看了看,林耀嘀咕道:“你是瘦猴皮特?”
“你認識我?”皮特反問道。
“小鎮上有你的通緝令,你在上麵值200美元。”
林耀一點點的靠近,槍口指了指他的手:“將你的左輪槍丟掉,當然,你也可以試試我們誰更快,贏了你可以逍遙法外,輸了這條命就是我的了。”
皮特猶豫了片刻,最終他選擇丟掉了左輪槍。
他的槍法很一般,而他很清楚自己麵前這個人,能在夜晚中,三百米之外的距離打中他。
他一定是個用槍的高手,就像那些著名牛仔一樣。
跟這樣的人比試誰的槍更快,還是用自己的性命去賭,皮特覺得一定是自己瘋了。
“你很識相,我現在有點喜歡你了。”
林耀依然端著槍,看了眼他的腰帶繼續道:“現在解下你的腰帶,用它捆住你的雙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