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突突突...
元朗區的一個工地中,正在熱火朝天的施工。
林耀和刀仔兩人,正推著打樁機乾活,為工地打牢地基。
他們在這裡已經乾了一個月了,工作是林耀自己找的,不要身份證,工資是每月2000港幣。
錢不多,很辛苦。
林耀二人卻很賣力,因為這裡是元朗區中,唯一沒有身份證,老板也按照正常工資開錢的地方。
其他地方,類似他們這種偷渡客,老板都會狠狠的壓榨工資。
2000塊的薪水,能給你1200塊就不錯了。
“開支了,開支了,大家停一停!”
中午,快到飯點的時候,工頭從外麵走了進來。
今天是發薪水的日子,港島這邊的工地按月發薪,每次都是現金結算。
按照港島現在的物價,大米才兩塊多一斤,兩千塊能買一千斤大米。
“耀哥,我們終於有錢了!”
刀仔跟在林耀身後,臉上是止不住的笑容。
他們絕對是最慘的偷渡客,剛來港島時身無分文不說,在這邊也沒有接應他們的朋友。
要不是找到了工作,弄不好要被餓死在街頭了。
“錢是英雄膽,沒錢寸步難行。”
林耀接過自己的薪水,也覺得塌心了不少。
兩千塊雖然不多,卻是他們能支配的第一筆錢,口袋裡不再空空如也,他們也不用整天待在工地裡,連大街上都不敢去了。
“耀哥,我這兩千塊你幫我交給廣哥吧,如果方便的話,順便再幫我打聽下小鳳的事。”
刀仔把錢拿出來,自己一分都沒留。
林耀搖了搖頭,回答道:“這個先不急,我們跟廣哥說好了,三個月內將票錢還給他,這不是還有兩個月呢嗎。這兩千塊錢你先拿著,小鳳的事我會幫你打聽的,下午我出去一趟,看看有沒有彆的發財的路子。”
林耀並不甘心一直在工地上做工。
來工地是沒辦法的事,誰讓他們身無分文呢。
現在有些錢了,不用擔心餓死了,林耀的心思也活泛起來。
他們本錢不多,或許做不了大生意。
小打小鬨卻是可以的,有四千塊作為本金,足夠他們作些小買賣了。
下午,林耀沒有上班,跟工頭請了假。
他回了一趟廢棄修理廠,買了點叉燒和啤酒,請麥誠幾人喝了幾杯,順便打聽小鳳的事。
傍晚,他又去了相對繁華的洪水橋,看了看在路邊擺夜攤的小商販。
比他想的難,想要在洪水橋擺攤,除了明麵上的攤位管理費以外,還要給當地社團交一部分衛生費。
隔三差五,還會有巡警路過,如果他們認為你可疑,可以隨時查看你的身份證。
沒有身份證的,統統會被認定為偷渡客。
眼下,港島對偷渡客的態度主要以驅離為主,先讓你蹲幾個月監獄,再把你交給老家那邊的公安,一旦被遣返回去,起碼要蹲三五年大牢。
一連晃悠到晚上,林耀漸漸有了想法。
真正的身份證,已經被炒到了幾萬塊,他們沒這個錢。
但是假證件,幾百塊就能弄到手,雖然禁不住查,可糊弄一下街頭的巡邏人員足夠了。
隻要做的像一點,不是粗製濫造,那些人也不會拿放大鏡認真看。
“這位大哥,你這裡是刻章店,不知道能不能辦假證啊?”
林耀推門進了一家刻章店,類似這種給公司刻製印章的地方,往往都跟辦證相結合。
你有正規守序,就給你辦真證,沒有手續就辦假證。
彆說現在,放到三十年後他們也是這個規矩,刻章辦證的標誌簡直不要太多。
“誰介紹來的?”
店主是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戴著眼鏡,看上去斯斯文文的。
林耀一聽這話,想也不想的回答道:“廣哥讓我來的。”
“廣哥?”
年輕人念叨了幾句,嘀咕著:“沒聽過啊,他是那條道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