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林耀主動約了毛向陽。
“向陽,我最近需要一筆錢,不知道你這裡有沒有辦法?”
“需要多少?”
毛向陽從口袋裡掏了掏,拿出一疊港幣,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我這次過來,帶了三千港幣的活動經費,你需要就全拿去吧,反正我也用不到錢。”
來的時候,毛向陽聽說有三千塊港幣的活動經費,心想這麼多錢該怎麼花啊。
以現在的彙率,100港幣兌換28塊人民幣,三千港幣就是840塊人民幣。
毛向陽的工資,每月是四十二塊五毛三,八百多塊不吃不喝也要兩年才能攢夠。
來之前,他以為這是一大筆錢了,來到港島之後卻發現,三千港幣隻是精英白領的一個月工資。
不過還好啦,他吃飯住宿都有人安排,需要自己花錢的地方並不多。
“三千塊!”
林耀露出為難之色。
麥誠跟他雖然是朋友,可人家做的是生意,不是慈善堂。
他們還欠廣哥八千塊,人家沒催就是給麵子了,總不能這次送人回去還打欠條吧?
麥誠肯定不會說什麼,廣哥就不好說了。
廣哥才是蛇頭的老大,萬一有了彆樣的想法,估計麥誠也會很難做。
“不夠啊?”
毛向陽想了想,回答道:“你要是能等幾天的話,我回頭跟上麵申請一下資金,再調一些錢過來。”
“我自己想想辦法吧。”
林耀沒讓毛向陽為難,而且他也等不了幾天。
算一算,送小鳳回去的船票,大概要5000港幣,在給她拿些錢,買點東西回去,沒有一萬港幣肯定是不夠的。
他昨天路見不平,給了烏蠅和華仔兩千港幣,結了個善緣,現在手上還有三千多塊。
再加上他們也得花銷,不能不留錢,所以缺口不小。
怎麼弄錢來呢?
林耀陷入思索。
美金肯定是不能動的,毛向陽一時間又弄不來錢,難不成要他和刀仔出去搶劫?
搶?
想到這個詞,林耀又想到了一個人。
老爺車!!
黃皮猴勒索老爺車二十萬港幣,他氣不過,找了林耀和刀仔收拾了黃皮猴一頓。
因為這個,林耀現在要躲著黃誌誠走了,而且種下了因果,它日少不了要被黃誌誠針對。
回想一下,為了兩萬塊港幣,招惹上黃誌誠這種人,很難說他們是賺是陪。
從長遠眼光來看,肯定是賠了。
找老爺車的麻煩,讓他補票!
林耀的腦海中,瞬間閃過這個想法。
為什麼是老爺車,因為他看起來很厲害,其實就是個慫包。
他年輕的時候,敢拿著刀跟人拚命,統一了元朗的服務業。
現在富貴了,反而膽子小了,活的越發謹慎。
勒索他,讓他再拿一筆錢出來,林耀覺得並不是很難辦。
而且老爺車這種人,賺的是臟錢,生兒子都沒py,欺負他可沒心理負擔。
和毛向陽分開之後,林耀回去找到了刀仔。
“刀仔,小鳳要回去了,咱們得讓她風風光光的走,不能讓老家的人看笑話,你說是不是?”
“是啊,小鳳說回去之後,就跟父母坦白我們的關係,要是太寒酸了,小鳳的爹媽還以為我沒本事呢。”
刀仔是小鳳的男朋友,當然希望小鳳能風風光光的回去。
林耀一聽就穩了,於是開口道:“那就行了,一會我們出去一趟,去元朗找下老爺車,從他那借幾萬塊救下急。”
“找老爺車借錢?”
刀仔有些傻眼,疑問道:“他能借我們錢?”
“你說呢?”
林耀抽出了手槍,臉上笑的意味深長。
刀仔無言以對,原來是這個借法,看來老爺車想不借都不行了。
打一輛的士,林耀二人直奔元朗而去。
他準備找老爺車借五萬,兩萬讓小鳳拿走,三萬留下來當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