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帶鐘小妹回家(1 / 2)

影視先鋒 龍升雲霄 6516 字 7個月前

,最快更新影視先鋒最新章節!

十幾分鐘之後,眼看黃誌誠有要走的意思,陳家駒趕忙關上顯示器,一溜煙的回到了值班室。

陳家駒剛坐下,黃誌誠就走了進來。

他看了眼正在看報紙的陳家駒,開口道:“我已經問過了,既然沒什麼事就放人吧,署裡的咖啡很貴的。”

“是,長官!”

陳家駒立正敬禮,絕口不提看到的內容。

畢竟,警察是紀律部隊,在上司明令禁止的情況下,偷看上司與犯人的談話是違禁的。

更何況,他還聽到了大秘密,要是不警醒一點,保不準這邊說出去,黃sir為了保守秘密,就把他調去看水庫了。

“彆和其他人說我來過。”

“是,長官!”

黃誌誠這話一出,落在陳家駒耳中又是另一個意思了。

他表麵上裝作什麼也不知道的樣子,實際上心裡早就笑開了花,心想:“你不說我也知道了!”

“林耀,你可以走了。”

黃誌誠離開後,陳家駒就打開了審訊室的大門。

等到林耀與他擦肩而過的刹那,陳家駒低下頭小聲說道:“夥計,之前對不住了!”

林耀不說話,抬頭看了陳家駒一眼。

陳家駒對他眨了眨眼睛,一切儘在不言之中。

“陳sir,有空一起喝茶。”

林耀揮揮手,來到值班室叫上鐘小妹,開口道:“走了。”

鐘小妹小跑著跟在後麵,兩條大白腿晃人眼睛,追問道:“這就沒事了?”

“能有什麼事,他又沒證據抓我。”

林耀走到警署外,發現路邊停著一輛黑色奔馳。

看到有人出來,奔馳車降下車窗,露出了刀仔的臉頰。

“耀哥,這麼快就完事了?”

刀仔走下車,主動給林耀打開後麵的車門,詢問道:“那個小警員沒為難你吧?”

“沒有!”

林耀拉著鐘小妹坐上車,透過車窗看著夜色下的警署,低語道:“今天這趟來的很值。”

值什麼,林耀沒有說,刀仔也沒有問。

沉默中,刀仔發動汽車,向著尖沙咀的住處而去。

“耀哥,他總是槍不離身嗎?”

鐘小妹坐在後麵,用倒車鏡觀察著開車的刀仔。

“你叫我什麼?”林耀驚異了一下。

“耀哥啊,他們不是都叫你耀哥麼?”

鐘小妹收回目光,雙手擋在大腿上,弱弱的說道:“我總得找個稱呼吧!”

“好吧。”

林耀先是應了一聲,隨後才解釋道:“刀仔是鑫榮安保集團的在職員工,也就是俗稱的職業保鏢,他是有持槍證的。”

很多社團大佬身邊,都跟著一些穿黑西裝的槍手。

實際上,這些槍手並不是非法持槍,他們都會在安保公司掛靠一下,以此來取得合法的持槍證。

這種證件林耀也有,隻是他的槍在刀仔身上,除非必要,他一般不會隨身攜帶。

為了這兩張持槍證,林耀足足花了一百五十萬。

這可是84年的150萬,這筆錢放在京城都夠買十棟四合院了。

現階段的京城四合院還沒被炒起來,三環內不說了,四環和五環上,這種院子要多少有多少。

當然,林耀可沒有在京城囤上百棟四合院的想法,除非你想吃元寶蠟燭。

要是他沒記錯,京城改造項目86年就會開始,競標的都是各種二代們。

那群人的吃相非常難看,平頭百姓可能沒啥事,但是你底子不乾淨,那就等著大魚吃小魚吧。

開發的時候,可不是你說不賣就能不賣的。

賣了,不給你錢,你也得乖乖忍著。

一路無話。

坐著車,三人回到了在尖沙咀的公寓。

到了家後,林耀指了指客房說道:“你住這間。”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