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四水一紙告上衙門,狀告巴氏虐待香兒,要求香兒與蔡洤和離,還香兒一個公道。
此舉一出,頓時引來了陳州無數百姓圍觀,衙門外被圍得水泄不通,陳州知府韓相公聞訊開堂,袁輕舟身為通判又因為此案與他有關,自然是要在旁審聽。
荷花坐在府衙內閣中,透過紗窗,能清楚的看見堂上的情形,據袁輕舟所說,府衙之上,這件事她插手得越少越好。
韓相公一拍堂木:“堂下何人有何冤情,狀告何人?”
“草民四水,是蔡家兒媳香兒的哥哥,狀告我妹妹香兒的阿家巴氏,巴氏虐待已懷有身孕的香兒,此為巴氏虐待香兒的所有罪狀,望府尊過目,還草民妹妹一個公道!”四水伏地,將罪狀遞過頭頂,立刻有衙吏上前接過,呈給知府。
狀紙上記錄著巴氏如何虐待香兒,用何種方法各種手段,虐待過後怎麼威脅香兒不讓她說出去,林林總總寫了滿滿兩頁紙,韓相公看得雙手發抖,饒是個外人,看得都氣憤。
但他身為知府,深知不可隻聽一方言辭,堂木一敲,沉聲道:“傳巴氏上堂!”
那巴氏被衙吏帶了上來,依舊是一副淡淡的模樣,四水一看到她就來氣,眼神狠狠的等著她,那巴氏低著頭,仿佛沒看到他的眼神一般。
“巴氏,有人告你虐待你的兒媳,可真有此事?”知府凜這眉頭問道。
巴氏矢口否認:“民婦從來就不曾虐待過什麼人,那香兒是民婦的兒媳,又懷了蔡洤的骨肉,民婦為何要虐待她?”
這話一出,圍觀的百姓登時議論紛紛,那巴氏講得有理有據,連知府都不知道誰講的是真誰講得是假。
“香兒身上還留有你虐待她的傷痕呐!”四水指著巴氏叫道:“你這麼做就不怕遭天打雷劈嗎?”
知府又傳上了香兒,隻見香兒大腹翩翩,儼然是快生了,香兒扶著肚子跪下叩首:“民女香兒,叩見府尊。”
知府念她身懷六甲,特意賜了座位,才問道:“你嫁入蔡家後,那巴氏可有虐待過你?”
“回府尊,有!”說著,將自己的衣袖捏起一角,一條條的鞭痕像蛇一般盤在她的手上,經過這些天的修養,雖然淡了些許,卻依舊觸目驚心。
知府見罷指著巴氏問道:“巴氏,你可還有話要說?”
巴氏神情絲毫沒有悔改:“那不過是她與蔡洤的小打小鬨罷,兩夫妻一起生活哪有不吵架的,彆人家夫妻床頭吵架床尾和,哪有她這般矯情,竟鬨到公堂上來,既然已經嫁入蔡家,那就是蔡家的人,哪有兒媳將自己婆婆告上公堂的?孝道何在?”
內閣中的荷花聽罷捏緊了拳頭,她以前怎麼沒發現,這巴氏竟這般狡猾,三言兩語就把罪名甩給了香兒。
知府也是頭疼,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那巴氏說的句句在理,香兒既然已經是蔡家的人,告了婆婆,她自己也是要受流放之刑的。
“狀告你的是我!”四水出聲說道:“府尊,我是香兒她哥哥,見到自己妹妹被這般慘無人道的虐待,實在沒辦法袖手旁觀,所以才將巴氏告上公堂,與我妹妹何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