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我們都替你丟人!(1 / 2)

於大章隨後又看了技術科對腳印進行的立體還原。

這裡得說一下。

雖然腳印的識彆度不如指紋高。

但在某些方麵,卻能得到更多信息。

通過對足跡的分析,可以推斷出犯罪嫌疑人的身高、體重、行走習慣等。

有小夥伴問了,通過腳印怎麼能看出嫌疑人的身高體重?

腳印提取分兩種方式,平麵和立體。

先說平麵,腳印的尺寸大小和步伐寬度能區分出性彆。

通過立體還原,則可以推測出嫌疑人的身高和體重。

怎麼還原?

石膏翻版技術了解一下。

兩個人都是成年男性……這個鑒定結果倒是在於大章的預料之內。

能徒手殺死張妍,而且張妍除了掙紮沒做出任何有效反抗。

隻有在力量和技巧上達到碾壓的程度才可以做到。

說明凶手的身體素質極好。

不說練過,也至少是個孔武有力的壯漢。

那另一個人的存在就是多餘的了。

難道是陪著凶手來的?

凶手和張妍突然發生爭執,以至於凶手發狂去掐張妍的脖子,另一個人被嚇得呆在原地。

不會這樣……於大章立刻否定了這個猜測。

如果另一個人是個女的還有可能被嚇得不敢動彈。

但一個成年男性不會,他一定會去阻止凶手殺人,隻要是個正常人都會這麼做。

那就剩下最後一種可能性……

另一個人不是和凶手一起來到張妍家的。

他是後來的!

沒錯,就是這樣……於大章越想越順。

那個人是張妍死亡之後,被凶手打電話叫來的。

叫來乾嘛?

運屍!

這也就是說,凶手不是開車來的。

將張妍屍體運走的私家車是另一個人開進小區的。

從時間上看,張妍是兩點十二分從監控中消失,大概兩分鐘後進家門。

凶手在看到張妍回家後,上樓敲門,這個過程最多兩分鐘就能完成。

接下來是爭執,殺人……

不對,爭執的過程可以去掉。

因為張妍在回家的途中已經和凶手在電話裡爭吵過了。

凶手是過來質問的。

肯定是張妍的回答讓他起了殺念,這個過程加上殺人,大概需要十分鐘左右。

殺完人一定會有短暫的慌亂,就算心理素質再好,第一次殺人也很難冷靜下來。

這個失神的時間最少要五分鐘。

這時候已經過了兩點半了。

等凶手反應過來,首先想到的是將屍體運走,然後他打電話叫了外援。

張妍父母是下午三點到家的,他們隻剩下不到半小時時間。

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內趕到張妍家,並在張妍父母回來前將屍體搬上車,帶出小區……

那個被叫來的外援一定就住在張妍家附近!

為什麼這麼肯定?

首先一點。

時間緊迫,凶手能打電話叫他來,一定是知道他能在短時間內來到現場。…。。

兩人的關係還得是特彆親密那種,朋友都不行。

要是朋友關係,這種事不可能幫忙,不立刻報警就算講流氓義氣了。

所以,現在要做的是……

.

局長辦公室內。

正在聽吳局下命令的呂忠鑫,兜裡手機響了起來。

他拿出手機看了一眼屏幕。

徒弟?

本想著出去接聽,可吳局對他做了一個點動桌麵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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