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種級彆的犯罪,根本就不存在‘良心’一說,他們犯罪一定是為了某種目的。
這之後他沒再去秀園小區。
在於大章看來,線索從這就算是斷了。
又過了兩天,他的配槍發下來了。
這代表著於大章正式成為了一名刑警。
從此之後他就可以和其他正式警員一樣出任務了。
其實被人重點照顧的感覺並不好,被照顧的對象會本能地產生一種自卑心理。
當知道自己是被警校安排進警隊的,於大章就有一種低人一等的感覺。
沒辦法,兩輩子都沒走過後門,不適應。
當天下午,一大隊開了個緊急會議。
會議由支隊領導主持。
內容就一個:一大隊抽調警力,重點對之前那起拐賣案進行調查。
就是周子喆提供線索的那起拐賣案。
於大章剛開始沒聽明白。
他記得十多天前,支隊已經派出兩名刑警去調查了,怎麼現在又找上了一大隊?
而且拐賣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的一種,嚴格來說,不屬於暴力犯罪。
因為大多拐賣使用的都是蒙騙、利誘的方法,直接使用暴力的非常少。
所以不在八類案件之列。
如此說來,就算支隊急於破案也不應該讓一大隊參與。
直到會議開到最後他才知道原因。
之前那兩個派出去的警員,已經失聯整整兩天。
那可是兩名配槍刑警。
這說明什麼?
案件升級!
妥妥的暴力犯罪無疑了。
人和槍都不見了,這事簡直大條到爆。
由於一大隊警力有限,最後支隊領導做出決定。
由魏謙牽頭,二大隊和三大隊配合,兩人一組,分成多個小組進行追蹤調查。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隻有這樣才能儘快找回人和槍。
先將人撒出去,如果某個小組找到線索,其他人可以立刻趕往現場增援。
會後,於大章從師父呂忠鑫那裡得知。
兩名警員失聯的第一天,支隊還沒太當回事。
外出辦案,手機沒信號那是常有的事。
可時間一長就不對勁兒了。
當支隊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那兩名警員已經失聯了超過二十四小時。
兩人杳無音訊,手機始終處於無法接通的狀態,這期間他們也沒有主動和支隊取得聯係。
支隊立刻做出反應,馬上派人進行追查。
為什麼不直接上報局裡?
事太大了!
丟槍這種事不管放到什麼年代、什麼部門,那都是天大的事。
更何況還是一下丟了兩支槍,再加上兩個在職警員。
支隊肯定要壓一下,先自己部門出警尋找,但這個時間必須控製在二十四小時之內。
如果超出這個時間點,就要立刻上報到局裡,不然部門先行調查的理由就不成立。
要是落下個不及時報告的罪名,李鈞這個支隊長也彆想乾了。
因為瞞報而造成嚴重後果的,那可是要判刑的。
知道此事的嚴重程度後,於大章心中暗暗祈禱著:那兩位同事可千萬彆出事啊。
這一世如果不是自己將頂包案破獲,也不會有這麼一出。
後悔不可能,但那兩人的失聯確實和自己有間接關係。
當一件事的結果被改變,後續將發生怎樣的變化誰也說不準,就比如這次……
頂包案牽出拐賣案,然後拐賣案又再次升級。
於大章思索片刻,隨即和呂忠鑫請了個假:
“師父,我去一趟看守所,有些事我要當麵問問周子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