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2章 這個畜生該死(1 / 2)

欲亂人生 南城晚秋 2000 字 1個月前

孫琴可不是膽小怕事的王粉蝶,並且,她就是因為被臭流氓迫害而死,自然恨透了這種禍害女人的畜生。

所以,孫琴當時就拚命掙紮起來,還趁著機會,猛的一口就咬在了那個老流氓醜陋肮臟的要緊處。

那個老流氓當時就疼的撕心裂肺,比過年的豬嚎的還歡實。孫琴於是趁機掙脫出他的魔掌,然後又回頭,狠狠的給了他一腳,這才起身跑了。

現在的孫琴,已經完全掌控了王粉蝶的身體,她現在就等於是王粉蝶了。報仇的心願,終於可以有能力實現了。

但這事兒說起來容易,做起來依舊很難。畢竟王粉蝶隻是個家庭婦女,想要接近那畜生王勝,還要找機會乾掉他,哪有那麼容易。

並且王粉蝶還需要吃飯,還得睡覺,還必須要維持這具身體的生理需要。

所以無奈之下孫琴便回到了王粉蝶的家,冒充王粉蝶先穩定下來,然後再去找機會殺掉那畜生王勝。

或許是冥冥注定,上天再一次將機會給了孫琴。

那畜生王勝的兒子王啟明,來鎮裡招工。租了一個門市,正好就在王粉蝶家對麵。

所以孫琴就有了辦法,她覺得,趁著這個機會,想辦法跟王啟明認識,然後,再用點心思,將王啟明給勾搭上!

隻要能跟王啟明搭上關係,再想辦法接近王勝,那就簡單的多了。

至於怎麼勾搭王啟明,對於孫琴這個四十五歲的老阿姨來說,那還不是手到擒來的事情?

其實,女人跟男人一樣,這年紀越大,某方麵的經驗也就越是豐富。

年輕的女人,或許有姿色,有青春有活力。但是,論起勾搭男人的經驗和技巧來,跟年紀大的女人相比,就完全不是個了。

孫琴先後找過兩任丈夫,上大學時還交過三個男朋友,在如何勾搭男人這個事兒上,她可謂是經驗豐富的很。

雖然她外表看起來很傳統,但身體深處,也是住著一個又騷又浪的靈魂的。

其實,女人大多數都騷都浪。隻是礙於傳統思想觀念的束縛,不能做出太出格的舉動。

所以不到兩天,孫琴就找機會跟王啟明認識了。不到三天,她就上了王啟明的車跟著王啟明去吃飯。

不到五天,孫琴就跟著王啟明去了酒店。在酒店房間裡那張舒適寬敞的大床上,孫琴發揮經驗,施展出全身的手段,吹拉彈唱,將王啟明給伺弄的飄飄欲仙,欲罷不能,享儘了男人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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