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
正當圍觀者議論紛紛時,李大媽突然喊了一聲。
“我兒子沒了命,憑什麼隻判三年!”
人群迅速安靜下來,張雨薇和同伴交換過眼神後,開口道:“李阿姨,哨所是很辛苦的工作,還有生命危險,無償服役三年是我們慎重考慮後的決定,畢竟張京也不想殺人,三年夠他受的了。”
“不行,太短了,哨所能自由活動,最少要判他十年,二十年!”
李大媽情緒有些激動,似乎對於這個處罰極度不滿意。
張雨薇開始耐心地和李大媽交流起來,一旁的林楓看得一陣好笑。
站在他後麵的劉涵小聲問道:“大哥,怎麼感覺跟電視裡打官司的情節不太像?”
“不像就對咯,咱們這可是個村子,哪有那麼正規,這次審判你可以理解為一次村民調解會。”
劉涵看了一眼正在和李大媽交流的張雨薇,道:“以後咱們都這麼弄嗎,不搞一個法律法條?”
林楓搖搖頭:“還沒到時候,現在的規矩以後也得改,商量著來是目前最好的選擇。”
“你不是老是說得有規矩嗎,怎麼到了這時候又不要規矩了?”劉涵有些疑惑地問道。
一旁的龐建軍嗬嗬一笑,對著劉涵說道:“你小子真是傻鳥,規矩寫到紙上就成了死規矩,改起來麻煩,還要被人抓小辮子,隻放在嘴上就是活規矩,最後怎麼解讀還不是咱們說了算。規矩是給下麵的人用的,彆把自己套進去了,明白嗎?”
劉涵點點頭,大概明白了龐建軍的意思。
說白了就是彆人的事你得按我的規矩來,涉及到我自己的事,還是按我的規矩來。
我的規矩是什麼規矩,當然是我說了算。
坐在另一邊的大和尚延平見劉涵低著腦袋似乎在思索什麼,便向他說道:“其實這有點類似於西方的判例法,不拘泥於條文規律,而是結合實際情況跟以往經驗來判決,比較適合現在的情況。”
“判例法?”劉涵回憶了一下書上的知識,“所以成文法就更死板,判例法更加人性是嗎?”
“不能這麼說。”延平搖了搖頭,“沒有絕對優越的製度,判例法很容易受到審判者主觀情緒的影響,他們甚至會因為犯罪者西裝革履長得斯文而減輕判刑,而且判決的靈活意味著法官更容易收買。成文法雖然看起來死板,但是做到了更大程度的公平,有錢人沒錢人,在同等罪行下都是差不多的處罰。”
劉涵似懂非懂地點點頭。
“延平師傅你懂得真多。”
延平雙手合十,道:“阿彌陀佛,貧僧修過法學,可惜當時忙著情愛俗事不小心考掛了,不然現在是三學位。”
“哈哈哈~”
要說五馬山誰的學曆最好看,延平估計能排進前五,這孫子頂級大學本科雙學位,又念了個狗屁倒灶的碩士。
也不知道這種人才怎麼就跑去當了和尚。
“對了,大哥,要是李大媽不願意諒解張京怎麼辦?”劉涵再次朝林楓問道。
林楓沒接茬,龐建軍倒是笑了笑,低聲道:“這不是有張雨薇來得罪人嗎?”
到底是要得罪支持李大媽的那幫人,還是得罪鳳凰村的村民,這事最後都是張雨薇來挨罵,賴不到林楓頭上。
劉涵突然想到一個問題,下一次再有類似的事,如果可以預見到張雨薇會做出讓林楓不滿意的判決,是不是可以直接換一個更懂事的審判者?
選她來處理這件事,很重要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她更善良,更講人權,一定會輕判張京,不管怎麼樣都不會要張京的命。
林楓如果想要處死張京,隻需要找一個站邊李大媽的人來主持判決就行。
再往深一點想,林楓看似在放權給下麵的人,實際上似乎又是一種對自己的保護,這讓他能在底層的衝突中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