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點,剛洗完澡的劉思甜坐在梳妝台前吹著頭發,門外突然響起了敲門聲。
“誰啊?”
劉思甜一邊放下吹風機,一邊超門口走去。
“警察。”
敲門聲又響了兩下,有些急促。
劉思甜一愣,走到門口透過貓眼看了看,還真是兩個穿著警服的男人。
她打開門朝兩人問道:“警官,有什麼事嗎?”
前麵那個警察拿出證件亮了亮,朝她說道:“你涉嫌套取他人信息、非法拍攝、參與誹謗信息的發布,請跟我們回去配合調查。”
警察收起證件,讓開了一條路後朝走到指了指,那意思顯然是在讓她趕緊出來。
劉思甜皺起眉頭,驚愕地看著對方:“警官,你有沒有搞錯啊?”
“你說我有沒有搞錯,星火傳媒的實習記者劉思甜,還要我報一下你的身份ID再拿出照片來比對嗎?”
警察不耐煩地招了招手。
劉思甜立刻明白了事情的緣由,冷著臉問道:“好啊,調查令拿來我看看。”
警察更加不耐煩了,說道:“都說了是配合調查,明不明白配合調查是什麼意思?”
“那就是沒有咯!”劉思甜大聲地嚷了一句,“我寫的稿子全都是如實報道,怎麼到了你們嘴裡就是誹謗了?”
“嚷嚷什麼!你犯了法你還有理了是吧?”
警察的眉頭立馬皺了起來,拿出手機打開屏幕,調出一張拘捕令展示給她看:“這是你們公司主編梁秉義的拘捕令,你現在是涉案人員,我能客客氣氣來請你,沒有上銬子已經是給你麵子了,趕緊穿上衣服跟我們回去。”
看著手機上主編的照片,劉思甜氣極反笑:“好,好好好,我算是知道那個公園是怎麼建起來的了!”
警察收了手機,拿手指敲了敲肩膀上的執法記錄儀,道:“嘿,你這是承認了你偷拍了商場地下空間並且在網絡上進行誹謗的犯罪事實了嗎?”
劉思甜看了一眼鏡頭,冷笑道:“所以如實報道社會現象也是一種犯罪嗎?”
對方揮了揮手,很是不耐地說道:“好了,劉小姐,我不想在這裡和你過多爭辯,一切按照規章製度來,請穿上衣服跟我們回去,有興趣辯論的話可以等到法庭上去辯論。”
“好一個規章製度。”
劉思甜憋著一股子火,冷笑著拿起大衣披上。
……
次日清晨,劉思甜身心俱疲地和搭檔一起走出警所。
“晦氣。”
搭檔憤怒地踢了一腳路邊的積雪,一肚子的牢騷隨時就要破口而出。
她倆隻是員工,警所沒有為難她們,盤問了事情的經過,又讓劉思甜寫了一份保證書後就把她們放了。
但是主編卻慘了,他是公司老板同時也是賬號的擁有者,要負法律責任,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出來。
“思甜,你朋友不是很厲害嗎,找他幫忙疏通一下唄,可彆真讓主編被人弄進去了。”
搭檔朝劉思甜說道。
劉思甜抓了抓頭發,一時間有些不想說話。
兩人走到路邊,正想攔輛車先回去,一輛停在路邊的七座商務車徑直開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