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65章 流放南亞(1 / 2)

林楓很快讓各地的士兵按照自己在寧波的方式去處理俘虜。

十惡不赦完全沒救的直接砍掉,然後鼓勵剩下的人參軍,罪行不重或者是遭到脅迫並且有一定能力的篩選出來,軍隊看不上就留著自己用。

剩下那些林楓都看不上,軍隊更加看不上,直接準備集中審判。

不少人都選擇了申請加入軍隊,選的當然是大夏軍隊,他們是窮,不是傻,俾養的緬甸軍十有八九就是大夏的仆從炮灰,去了肯定吃大虧。

倒也不是真的願意上陣殺敵,實在是現在這年頭根本就沒什麼活路,眼下又成了任人宰割的俘虜,還不如投軍算了。

餘杭寧波這一片的俘虜是最早被抓的,也是關的最久的,改造工作自然是最先開始,同時搜羅罪證也是最徹底的。

其實徹不徹底,或者有沒有罪證,都已經不重要了。

在這種亂世,已經成為蠻荒之地的南方根本不需要證據和審判,就算被冤殺,也隻能去地底下咒罵老天不公。

時代的殘酷就在於此,個體對不公的控訴隻會隨風消散。

兩天後,一名臨時被任命的年輕法官倉促完成了集中審理,當他宣讀完在場兩千多人的罪行後,麵無表情地念出了林楓給出的判決。

“你們所犯下的罪行有目共睹,證據確鑿。按照大夏於去年開始啟用的戰時治安管理條例,地方執法機關對一切暴力犯罪擁有完全的自由裁量判罰權力,對造成嚴重破壞的團夥型暴恐犯罪可以直接處以死刑,無需等待最高法核準。

但考慮到你們受困於環境,當時情況特殊,被匪徒暴力裹挾,從事犯罪活動也屬身不由己。念在同屬大夏子民,而如今國家深陷災變之泥潭,正是急需民眾齊心協力共同抗爭之際,如若按照法條處以死刑,實為背離法律之意誌。

為了民族之存續,為了民眾之利益,本庭經過與受害群眾商議後,決定法外開恩,對你們從輕處罰。”

聽到他說能從輕處罰,那些俘虜懸著的心稍稍放下了一些。

法官推了推眼鏡,略微停頓了一下後莊嚴地開口:“本庭在此宣布,允許你們回歸社會繼續進行勞動與生產工作,但仍需繳納賠償金,用以補償那些被你們傷害過的無辜民眾。考慮到你們曾對社會造成過巨大傷害,已經不適合繼續與廣大受害者同處一地生活,為避免因仇恨情緒滋生更多犯罪,給國家造成更大的損失,你們將被安置到我國位於南亞的生產基地進行工作,直到完成對受害者的經濟賠償為止。”

擊錘聲響起,處於懵逼狀態的犯人們如夢方醒,憤怒地站了起來。

“憑什麼!”

“這是流放,流放!”

“我們是大夏人,憑什麼讓我們去南亞!”

“我不要去南亞,那裡天天打仗,就是個墳場!”

“這就是你們所謂的從輕處罰?我們到了南亞能活幾天?”

“抗議!我抗議,我要見我的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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