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2 / 2)

我討厭你 一節藕 22068 字 3個月前

林寐勾起嘴角,“我又沒生氣,不用解釋。”

“哦。”那陶楂就放心了,的確沒什麼好生氣的嘛。

放下心來,陶楂身體都不在繃得那麼緊了,酒精的後勁也跟著上來了,他把座椅往後放了些,“到了叫我,我睡會兒。”

在車上睡著的陶楂,並不知道林寐開著車繞了路,下車買了什麼東西拎著回到車上後,才重新往家裡開。

車停靠在地下車庫,林寐等陶楂又睡了半個小時,才叫醒他,“我買了解酒藥。”

陶楂嘴裡被推進來一顆沒什麼味道的藥片,又被林寐喂了水,他蹙著眉往下咽,來不及咽的水順著脖子流到衣領裡。

他抱怨了一路,進家門換鞋的時候才注意到林寐手裡那一大隻黑色紙口袋,“你買的什麼啊?”

林寐轉身,黑漆漆的眸子注視陶楂片刻。

口袋裡的東西在林寐手裡展開——比較經典的黑白色搭配男仆裝,卻不如咖啡館裡正經,花苞領往下有一個心形鏤空,後背完全掏空,沒有布料。白色背心裙應該是隻到膝蓋的長度,頭上的飾品是貓耳發箍。

“我才不要穿這個。”陶楂漲紅著臉,貼在門上,“我都27歲了。”

“你17歲也沒穿過啊。”林寐把衣服放到玄關,低頭從袋子裡拿出一雙過膝黑絲襪,“如果今天是我去了男仆咖啡館,你也可以這麼懲罰我。”

“你又沒去。”

“是啊,我又沒去。”

陶楂吵嘴其實吵不過林寐,除非林寐讓著他,他就是死犟,犟不過就開始不講道理。林寐一般都讓著他,陶楂喜歡贏。

憋得臉紅的陶楂站在臥室對著床上的衣服發愣,他耳邊不斷響起剛剛在咖啡館的時候,那一聲聲主人。

他臉越發紅,口乾舌燥。

那下次

他也要找機會讓林寐進去男仆咖啡館一次才行,讓林寐叫他主人。

林寐還有工作沒完成,不過也不是非要今天完成,他看著電腦,其實有些心不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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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後傳來開門的聲音,很輕。林寐回過頭。

林寐隻稍愣一下,目光暗下來,“挺好看的。”他知道不能在這種時候誇陶楂誇得太過頭,那樣陶楂會害羞得跑掉,最好是隨意一點,把人先哄到跟前來抓住。

陶楂皮膚很白,又細膩,他骨架小,卻不乾瘦,比例好所以也不會顯得矮小,他的身高隻是跟林寐相比,矮了一截,跟大多數人比起來完全夠高了,穿什麼都好看。

衣服完全合身,他的局促和緊張使他更漂亮。表情像一隻受了委屈的貓咪。

他慢吞吞朝林寐走過去,張了張嘴,“行了吧。”語氣不情不願。

林寐把人拉到跟前,抬手扶正陶楂戴歪了的耳朵,陶楂被拉坐到林寐的腿上,對方手指滑進裙擺,陶楂沒愣住,後者愣住了,“沒穿?”

陶楂梗著脖子,酒精讓他腦子轉得沒平時快,“你買的我已經穿了,其他的你沒資格要求吧。”

“……”

林寐忍不住笑了,笑出聲來,“你在做慈善嗎寶貝?”

陶楂反應遲鈍,沒覺出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唇被銜住。

-

那種衣服穿的就是一個款式,在林寐手裡隻能是個一次性產品,陶楂被做得狠了,哭了幾次,趴在床上睡到第二天下午才起來。

他手裡還抓著貓耳的發箍,後背好幾處吻重了留下的紅痕。

剛在一起的時候,林寐隻喜歡麵對麵,因為那樣可以看著他,知道陶楂的狀態。後來在一起時間長了,花樣多了。陶楂也是後來才知道衣冠禽獸,也是可以用來形容林寐的。

國慶的第三天假,陶楂接到一個陌生電話,要不是對方做了自我介紹,他幾乎都快要忘了對麵的人。

“喳喳,我是萍姨,還記得我嗎?我想拜托你一件事情。”

陶楂猶豫再三,才去問林寐,“萍姨找我,她說,她明天回國,想約你還有你爸……林元君,一家人吃頓飯。”

“你去不去啊?”

這些年,鄭萍和林元君幾乎沒有在林寐和陶楂的生活中出現過,向瑩和陶大行倒是很自然地把林寐的生活給接手了,照顧著陶楂,也照顧著林寐。雖然林寐還沒叫他們爸媽,但實際上相處的方式早已經是父母與子女的相處方式了。

“你要是不想去,我就幫你推了。”陶楂說道。

“去吧。”林寐從電腦前抬起眼,他表情平靜,反正看不出有期待或者高興。

陶楂輕聲問:“我陪你?”

林寐搖了搖頭。

鄭萍知道林寐答應了邀請,喜不自勝,連連感謝陶楂,還說很感謝陶楂父母這些年對林寐的照顧,說沒想到兩人感情到現在還這麼好。

她把吃飯的地址發給了陶楂,陶楂又將地址分享給了林寐。

翌日下午,林寐出發後二十分鐘,陶楂換了衣服準備跟上。看見外麵陰了天,他又拿了傘,正好,到時候碰麵了就說他來送傘的。

車開到半路,狂風席卷了整座城市,夾著暴雨,劈裡啪啦像冰雹一樣砸在車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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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楂的心沉甸甸的,他知道林寐最心硬也最心軟了。其實萍姨對林寐,後來也是不錯的,留了很多錢給林寐,林元君……陶楂不做評價,他找不出對方的好,不知道怎麼說。

飯店的每個包廂都有巨大的落地窗,陶楂將車停在外麵的停車場,他沒下車,目光轉了一圈,林寐他們家吃飯的包廂就在他視線的正前方。

陶楂趴在方向盤上,祈禱自己彆被發現了。

那好尷尬。

幸好林寐是背對著窗外坐的。

包廂裡不止林寐一家三口,還有陶楂不認識的。

雨下大了,但暴烈的雨聲被玻璃隔絕在外,還不如調羹碗筷在瓷盤上撞出的聲音響。

頭頂的吊燈華麗得使人產生眩暈感。

林寐盤裡被旁邊的小女孩用勺子舀了一塊黑椒牛肉,她看起來六七歲的樣子,中文說得非常彆扭,“哥,勤池。”

勞拉是鄭萍去國外後第三年生下的孩子,她沒說具體過程,也沒有帶來她的新丈夫,隻帶了女兒介紹給林寐。

勞拉金發碧眼,跟鄭萍長得並不相像,但氣質像。

鄭萍這些年應該過得很幸福,她胖了些,臉上的陰鬱消失殆儘,看著勞拉的眼神是前所未有的平和和溫柔。勞拉沒有一個出軌的父親,鄭萍沒有理由打罵她,鄭萍終於成為了一名合格的彆人的母親。

林寐衝勞拉笑了笑,“謝謝。”

鄭萍笑說:“你可以跟妹妹說英語的,她中文不太好。”

林寐用勺子盛了碗湯,他早已褪去少年期的不冷靜不高興,氣勢即使溫和下來也產生使人難以忽略的壓迫力。

“我英語不好。”林寐說道。

鄭萍臉色驀地變得煞白,她抖著嘴唇,難以忍受,將臉轉向沒人的那一邊。

她想起林寐小時候的樣子,林寐從小就不多言,但深愛父母依賴父母是天性,鄭萍根本就不敢回想林寐的少年時代在自己手底下的遭遇,她隻敢去想那些屬於一家三口真正的幸福時光。

剛剛,她與林元君在包廂裡等待林寐的到來,她與林元君和他現任妻子的兒子無話可說,隻寒暄幾句就不再說話了。

“不好意思,路上有點堵車。”包廂門被推開,進來的男人著年輕款的衛衣,依舊英俊,隻是更加成熟沉著。看向鄭萍的眼神不冷,但也不熱。

刀子一樣戳著鄭萍的心。

“外國佬,略略略。”林丹華朝勞拉做了個鬼臉。尖細的孩童嗓音把鄭萍拉回到現實,到眼前。

“小華!不可以沒有禮貌。”林元君在一旁低斥。

林丹華已經十二歲了,他不怕林元君,還準備變本加厲,但林寐咳嗽了一聲,他立刻就收斂了。

林寐跟林丹華見過的次數比勞拉多,跟林元君在公司也見得比跟鄭萍多。

隻是跟林元君之間的父子情變得單薄,林元君這個小號比起林寐當年差遠了,大有朝敗家子的方向發展的趨勢和潛力。林元君涼薄,又表現出想和林寐修複關係的意思。但林寐隻認錢。

飯還沒吃完,勞拉說困了,鄭萍哄著她,一邊抬頭與林寐說話,“我看了套小彆墅,不算大,但是風景好,地理位置也不錯,過兩天你找個時間,我買給你。”

林寐來者不拒,“謝謝媽。”

一聲“媽”多少也安慰到了鄭萍一些,“你年紀也差不多了,有找女朋友嗎?要是有了另一半,還是讓我過過目,最好提前跟我說,我好準備見麵禮。”

林寐放下筷子,“沒有女朋友,是男朋友。您也見過,是陶楂。我會和他求婚,我們會結婚。”說起陶楂時,林寐語氣變得溫柔。

他回答很隨意,但每一個字都像炸彈一樣丟在鄭萍和林元君的腦子裡。

林元君當即就說不行。

“他那工作能幫襯你什麼?一輩子都是個小研究員,還有他那一家人,說不定還會拖累你。”林元君知道林寐在跟陶楂談戀愛,但小男孩,玩一玩嘛,也沒什麼,當不得真。

林寐的條件,要是拿去聯姻,對林氏的好處簡直是天大的。他都已經替林寐擇好了一家集團千金。

鄭萍反應沒林元君快,也沒那麼大,她就怔愣了很久,道出一句:“難怪……”

“那你怎麼也不帶他來見見我,虧我還以為你們是朋友。”鄭萍用不算責備的語氣說了林寐幾句,半晌,她看著林寐平靜得近乎冷漠的側臉,“這些年我沒回來你彆怪我,我轉了行,工作太忙。但我不是不關心你。”

林寐垂下眼,“我知道,我沒怪過你。”

他沒說您,說明氣消了些。鄭萍眼睛濕潤,“我每年給你寄的包裹,有收到吧?”

“有收到。”

林元君隻能在一旁看著他們對話,什麼轉行?什麼包裹?

鄭萍還想說什麼,她包裡的手機響起來,她看了眼來電人,臉上出現幸福的笑容,她接了電話,換成英文與對麵說話。

林元君也被吵吵鬨鬨的林丹華吸引走了注意力。

林寐左右兩邊是他的父親和母親,但跟他關係都不大了。

“你們慢慢吃,我還有工作,先回去了,”林寐起身,他手裡握著手機和車鑰匙,起身後將椅子推回桌下,他禮貌又生疏,“再聯係。”

.

陶楂坐在飯店大廳裡喝奶茶,他一邊嚼著嘴裡彈牙的珍珠,一邊晃著泡泡瑪特的鑰匙扣玩兒。

眼熟的身影從左邊走廊裡出現的時候,陶楂差點被珍珠噎到,也差點直接鑽到桌子底下。

這麼快就吃完了?

林寐倒是沒想到陶楂會跟過來,他朝陶楂走過去。

陶楂慶幸自己早早就準備好了搪塞的理由,他可不要被林寐以為自己是

不放心他才跟來的。

“下雨了,我來送傘。”陶楂指指旁邊的傘。

林寐沉默片刻,“我開車來的,飯店會有人送我到車裡。”

“……”

他就說林寐很討厭吧,非要揭穿他。

但陶楂有感覺到林寐心情不太好…其實也不用感覺,陶楂看見那個金頭發小女孩了,也看見鄭萍化身慈母的模樣,還有那個特彆煩的林丹華。陶楂以前見過,林丹華還碰壞過他的泡泡瑪特,被林寐直接丟出了門,林元君為此還打電話說了林寐一頓。

當時,為了膈應林元君和他的愛人,林寐還去找兩口子報銷,也不多,六十五塊錢。

看著眼前的林寐,林寐那麼多錢,那麼厲害,手底下那麼多人都唯他的命是從。陶楂心底卻泛濫上來一種名為心疼的情緒。

難怪以前林寐說覺得自己是小貓小狗。陶楂覺得現在的林寐也像小貓小狗了。

“走吧,回家吧。”陶楂拉拉林寐的衣袖。

站在飯店台階上,陶楂撐開傘,雨變小了,眼前霧霧蒙蒙的一片灰白色,風吹拂著,雨絲變成垂擺著的布簾。

陶楂雙手舉著傘,林寐攬著他。

走下台階,身後傳來一聲呼喊,“喳喳?!”

聽見有人叫自己的名字,陶楂下意識回頭——鄭萍牽著勞拉的手,她追出來的,喘得急,“怎麼來了也不進來坐坐?”

“萍姨。”陶楂的眼神從鄭萍的眼神慢慢滑到勞拉的臉上,她倚靠在媽媽的手臂上,彎起嘴角,眼睛亮閃閃的,像兩片耀眼的湖,陶楂心底湧上來一股心酸的不甘和替林寐產生的委屈,他不禁道,“這是您的女兒嗎?真漂亮,比林寐小時候好看。”

鄭萍聽出來陶楂的話外音,默聲了。

誰都知道再婚沒有錯,再育也沒有錯。可站在如同孤兒一般形單影隻過了這麼多年的林寐,陶楂隻覺得不平。

“我們先走了。”林寐從陶楂手裡接過傘,攬著陶楂繼續往前走。

鄭萍完全沒想到自己會見到這一幕,陶楂跟最後一麵見到時的樣子不一樣了,陶楂長開了,更自信俊秀了,剛剛乍然一見,跟個小明星似的。

她想象過很多次林寐成家立業後的樣子,但親眼見到,仍是使她久久無法回過神。

她親眼看著兩個孩子同撐一把傘,相互攙扶著越走越遠。走在雨幕裡,雨還看得清,兩個孩子的背影很快就看不清了。

腳下雨水成塘,林寐拉著陶楂小心避開,“真是來給我送傘的嗎?”

林寐並未沒覺得十分難過,他不想去審判他們的對錯。

時至今日,他和陶楂一樣,都長大了。

他隻知道林元君的公司除了他來繼承,沒有合適的人選。況且,按照林元君自私自利的性格,他是斷然舍不得將公司拱手讓給外人的。

而鄭萍也會瘋狂補償他。

林寐足夠理智冷靜,他不會拒絕。他甚至樂於見到這樣的結果,他們對不住他,自然也就不可能過分地要求他。

陶楂把眼淚往林寐衣服上擦,“我就是來給你遮風擋雨的啊,愛信不信。”

林寐笑了聲,他把陶楂拉到懷裡親了親陶楂的額頭,兩人的臉和唇都是涼的,但心是熱的。

“雨早就停了。”林寐輕聲說道。

他人生的大雨,在遇見陶楂的那一天就已經停了——那個捧著書,眼睛像貓一樣漂亮可愛的小男孩,讓灰撲撲的鸚鵡巷閃閃發光。林寐那天以最快的速度閃避,卻還是沒躲過對方渾身的光芒和熱度。

陶楂手掌朝上伸出傘外,立馬接到了一小捧雨水,他用紅通通的眼睛看著林寐,“你騙我,我會很討厭你。”

頭頂甚至還有悶悶響起的雷聲,雨絲帶著涼意飄進傘裡,小河般的雨水從許多車頂上急速往地麵淌,一個又一個水塘被雨滴砸得支離破碎。

雨分明還很大。

“我討厭你。”陶楂看著被雨水濺濕的鞋麵喃喃道,在看見林寐在包廂裡孤單的背影時,他知道,他永遠無法討厭林寐了。陶楂感到有些失落,他好討厭林寐。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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