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沒想到,那就已經有男朋友了,憤怒啊。
“那個,我想問一下,你皮膚為什麼這麼好?”這時候,前麵有個女生忍不住了,她臉上很多痘痘,所以很羨慕皮膚好的人。
她也不是沒有見過皮膚好的男生,還有女生,可像唐洛天這樣的,真是頭一次見到。
一般這樣好的皮膚,隻有嬰兒啊,甚至比嬰兒還要好。
“多喝水。”雲若初幫唐洛天回答道。
那女生尷尬一笑,馬上轉回了身。
“看來你在學校也挺受歡迎的啊。”雲若初醋意十足。
“比起你,我那點歡迎算的了什麼。”唐洛天聳聳肩道。
雲若初哼了一聲,不和唐洛天爭執了,因為在學校中,她確實是比唐洛天更受歡迎。
從昨日到今天,表白的男生,就已經有十來個了,她其實也是有些無奈。
“喂,你給我去買水!”有一個女生走到了唐洛天的麵前,以命令的口氣道。
大家看到這個女生,都是微微皺眉,不過並沒有說什麼,這個女生叫做方玲,長的很甜美,不過可比不上雲若初。
但追求她的男生可不少,因為方玲的家庭環境非常的不錯,就她脖子上戴的那條項鏈,都價值好幾十萬呢。
雖說昨天才報道,但很多男同胞已經將方玲也列為了校花之一,而且她和雲若初不同,雲若初雖說漂亮,但看起來並沒有什麼錢。
方玲就不一樣了,追到手,那就是少奮鬥二十年。
這就導致了,方玲的屁股後麵,都會跟著一群男生。
“我為什麼要去?”唐洛天有些好奇。
“什麼叫你為什麼要去,讓你去是你的榮幸!”
“就是,不要以為長的一副小白臉,就能為所欲為,方女王叫你去買東西,還是乖乖的去。”
“彆逼逼了,趕緊去買水。”
馬上就有好幾個方玲的舔狗,在那裡斥責道。
有了這幾個舔狗的襯托,方玲頓時感覺自己就是女王一般,她揚著下巴,趾高氣揚道:“聽到沒有,給我買水,那就是你的榮幸,我也是變相的給你機會,懂不?”
“真不懂!”唐洛天搖搖頭,有些無奈,現在的小屁孩,優越感怎麼那麼強烈啊。
雲若初微微蹙眉,這個方玲給她的感覺,和唐心很像,估計就是一類人,自以為是的高高在上。
方玲頓時惱,拍了一下桌子:“還不快去,你這個窮屌絲,本女王給你機會,你還不珍惜?”
“方女王,彆理他,我幫你去買。”
“我去,我去,必須我去。”
“你們彆和我搶,我要去!”
幾個舔狗開始爭奪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