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個速度,走上一年半載的也就到了。”
“啊!這麼遠!”
“慢慢走唄,急什麼。”十二娘不在意的說。
“好像也是。”金寶摸摸腦袋,確實,他們也不急啊,還是慢慢來好。“對了十二娘,你說仙人的坊市和咱們凡人的坊市有什麼不一樣啊?是不是路麵都用玉鋪成,每個人都不用腳走路,在各種精致的屋子上飛來飛去?”
“你當玉不要錢呢,還鋪路,除了屋子大點,仙坊和凡人的坊市沒什麼不一樣的。”十二娘漫不經心的說。其實用玉鋪路這種事,一般仙門不常見,但在四大仙山還是很常見的,像瀛洲仙山,她先前住的雲生間,幾乎全都是用玉鋪就,白玉青玉墨玉,整個宮殿都是玉做的,又硬又冷,十二娘從前開始就不喜歡那地方,要不是代代山主都住在那,她才不住。
“不能吧。”金寶顯然不太相信,“那可是仙人的坊市,怎麼可能像咱們的普通街上那樣,有人叫賣擺攤呢,仙人都是餐風飲露,不能那麼俗吧。”
“你忘記昭樂和鬼和尚了,他們都是你口中的仙人,我也是。”十二娘指指自己。
金寶才回過神來,“哦,對哦,十二娘也是,因為十二娘跟普通人沒什麼不一樣,我都要忘記了。對呀,肯定也有不少和十二娘這樣的。”他說著,好像感到稍微放心了些。之前想到要去那種地方,除了興奮還有畏懼,可現在一想象街上都是十二娘這樣的,他頓時就不覺得緊張了。
金寶被十二娘養的越來越心大,丟掉這點畏懼後,他就更加期待起仙坊了。不過,在去仙坊之前,他們還得經過不少大小城池和村落。有時候走得快,天黑前能找到城鎮,十二娘就帶他去住店,要是找不到,好一點還能在附近村子裡借宿,實在不行就隻能露宿荒野了。
十二娘早就習慣了這種日子,五十多年的時間,已經把一個一天不沐浴就渾身不痛快,衣服上有一點灰塵就要換下來的女人,變成一個渾身沾滿灰塵泥巴也不痛不癢,十天不換衣服都不帶眨眼的糙漢。
金寶也好養,十二娘抓點兔子小鳥野雞烤著,他能吃,在城裡買些硬邦邦的乾糧,他也吃得開心,能吃能睡,活像隻小野狗,每天都歡實的蹦躂。
不過,她們這一個女人一個小孩的組合,在外行走,難免就會遇上一些小麻煩。特彆是往山林商道上走,常有些綠林好漢站在路邊山崗上吆喝著問是留下買路財還是留下人頭來。
十二娘最喜歡這種時候了,一旦遇上這種,她就高高興興的反過去把人家打劫一番,劫來的錢財她也不吝嗇,住店住最好的客棧,吃飯去最好的酒樓。金寶開心之餘就一直擔心她們這樣很快會把錢用光,他也不太明白為什麼之前昭樂在的那會兒,十二娘用錢都扣扣索索的,現在卻這麼大方。
“難不成,十二娘你其實不喜歡昭樂,故意的?”
十二娘吐出一根雞骨頭,哈哈大笑,“胡思亂想什麼呢,先前昭樂在的時候,咱們走的那段路,本來就荒得很,根本沒什麼賊匪出沒,就算有都是些乾癟的玩意兒,哪裡有油水可撈。咱們兜裡的錢越用越少,當然要省著點用。現在這段路可了不得,這一片都是富庶地方,瞧那些山匪都養的油光滿麵,咱們來都來了,正好薅一層油下來當路費。”
而且昭樂肯定不喜歡她這種行徑,雖然昭樂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但十二娘多少還有點包袱,也不太想在昭樂麵前破壞自己的形象,隻能稍微克製一點。
金寶覺得十二娘說得對,而且十二娘一旦大方起來,他的小日子也過的很滋潤,出門在外,還總是趕路,他愣是又胖了好幾斤。十二娘給他掂了掂,覺得有點愁人,再這樣下去,他估計得變成小胖子。
“下次買雞腿,我自己吃,你就彆吃了。”
“啊!十二娘!不要啊!我保證不會再繼續胖下去了!”
“滾滾滾,這怎麼保證,十二娘我是為你好,要是長成大胖子,你娶老婆都比彆人難。”
“我覺得,不知道在哪裡的老婆,和眼前的雞腿比起來,還是雞腿比較重要。”金寶認真的說,十二娘竟然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
十二娘一個人過了幾十年,自從養了金寶之後,這日子是熱鬨了不少。她年輕時候最不喜歡能鬨騰的孩子,現在估計是老了,反倒喜歡起這種熱鬨。相處一年多,十二娘現在真有點把金寶當兒子養了。
兩人這一路走過來,除了劫財的,其實還遇上了劫色的,不過往往止於十二娘將臉露出來之前。金寶發現了,十二娘的惡趣味就是用自己那張臉去嚇唬人。其實金寶也奇怪,那些劫色的,怎麼看到十二娘一個背影就覺得這肯定是個美人?奇了怪了。
嘀咕歸嘀咕,遇上這種來送錢的傻子,金寶還是很開心的,因為那代表著他們又能過一段很滋潤的日子了。十二娘就像他小時候聽的那些故事裡麵的大英雄,不管遇上什麼事,她都不怕,非常可靠,金寶跟了她這麼久,壓根就沒見她怕過誰,壞人也不怕,鬼也不怕。
嗯,在遇到一個瞎子之前,金寶都覺得十二娘是不知道害怕為何物的。
這事得從她們進了一個叫廣元的大城開始說起,因為好些時候沒遇上攔路打劫的,她們的日子又恢複了儉樸,沒有去那四層樓的雲仙閣裡吃飯,而是在街邊的一個麵館裡吃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