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考成法:讓大明官員變成天選打工人(2 / 2)

【而對各級官吏,都要進行立限考事與以事責人。】

大唐太宗界。

唐太宗李世民:“張居正改革的考成法,就是將對所有官員進行考核的製度嗎?”

“立限考事,是指各級官員在做事之前,都要立出所做的事情與時間期限嗎?”

“以事責人,就是誰沒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自己所要做的事情時,就會有責罰嗎?”

......

諸天萬界之下,眾多華夏帝王們,都不是庸人,隻是簡單的一聽張居正的考成法的大概內容的介紹。

就已經明白其主要作用,就是把官員工作的事件與責任都細化到每一個官員身上的製度。

......

大明宣宗界。

明宣宗朱瞻基:“若是執行了這個考成法,那整個王朝官場的官員,不就成為一個在為大明王朝不斷進行勞作之人了嗎?”

“而管理與審查他們之人,不得被累死?”

一看到考成法的介紹,明宣宗朱瞻基立即就想到了自己的父皇,為祖父監國二十多年,最後累垮了身體,隻做了一年不到的大明仁宗皇帝。

......

大明世宗界。

明世宗朱厚熜:“做大明王朝的官員,就為了大明王朝做事之人,不就是累了一點,那又有何妨?”

“如果覺得太累,可以來當大明王朝的官員,不就行了?”

“而,願意為大明王朝想做事的人,那還不多了去?”

隻是簡單的聽了張居正的考成法後,明世宗朱厚熜立即就認同了。

無他,哪一個當老板的不喜歡任勞任怨,像一個老黃牛一樣的天選打工人。

隻有想渾水摸魚與偷奸耍滑的打工人,才會痛恨這個“考成法”吧!

......

【萬曆元年(1572)十一月,張居正以明神宗朱翊均的名義頒行考成詔令,在大明官場上,對大明王朝的所有官員正式推出考成法。】

【張居正要求,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屬的官員,包括所有地方官員。】

【每月應辦的事情定立期限,分彆登記在三本賬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底,另一本送六科,最後一本呈上內閣。】

【由六部和都察院按賬簿登記,逐月進行檢查。】

【每完成一件登記一件,反之必須如實申報,否則論罪處罰。】

【六科也可要求六部每半年上報一次執行情況,違者限事例進行議處,最後內閣也可對六科的稽查工作進行查實。】

【而六部和都察院的官員,以及所有的官員,也同樣都有著一個賬簿,受六部和都察院監管。】

征虜將軍張飛:“好家夥,一件事情要記上四本賬簿,還規定時間限製,誰偷奸耍滑,誰沒辦事,不就一目了然了?”

“針對禍害百姓的貪官汙吏,自然是不用說的,這是一個叫好的製度。”

“但是,若是在行軍打仗時,將軍與士兵們想喝上頓酒壯壯膽,解解悶,是不是也要害怕一不小心給喝醉,耽誤了時間?”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