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秦頌,秦國之基!(1 / 2)

簡陋的土房茅屋,擺放著十餘張台案。

鋪著牧草編製成的席子。

稚童挺直腰杆子,端正的跪坐於台案前。

儒生捧著卷竹簡,正在教書。每日除開《千字文》等啟蒙學篇外,還會傳授秦律。儒生所教便是秦律,為的是普法,也是為了讓這些稚童能自幼明白秦國之法。

秦法非酷律之法,而是強國之法。自商君相秦開始,製定的法度是秦國能橫掃六國之基石。

“秦事皆決於法,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秦聖臨國,始定刑名,顯陳舊章。秦法雲:盜采桑葉,臧不盈一錢,貲徭三旬。”

儒生循循善誘,口齒清晰。白稷和秦始皇皆是在外聽著,儒生說一句,稚生便也跟著說一句。還會在沙盤上刻畫,跟著寫下來。這種沙盤是給稚生學寫字而用,直接以手而繪,若是有錯則可重新書寫,非常方便。

李斯捋著胡須,滿意點頭,接著便推門而入。幾人進來後,本就顯小的教室更顯擁擠。儒生連忙作揖行禮,“弛,拜見皇帝。”

其餘稚童皆瞪大雙眼,不知所措的互相張望著。在儒生眼神示意下,紛紛起身行禮。

“免禮。”

“汝今日所教為秦律?”

麵對秦始皇的詢問,儒生頷首應是。

“不錯,律為秦基石。自幼相傳,未來興許也能為吏。”

在白稷看來,秦國律法或許有些嚴苛,裡麵有些也並不算好,比方說連坐製。但總體而言,秦律還算是可以。之所以嚴苛,也是為了約束黔首。律法不光針對尋常黔首,包括官吏也有。

《田律》就有條,若是黔首飼養耕牛不善,要懲處田嗇夫;倉庫糧食受損失,要懲處官嗇夫,並要賠償損失。《除吏律》還有記載,馬被評為下等,縣令、丞罰二甲,司馬評為下等革職永不敘用;成年母牛十頭,其中六頭不生小牛,罰嗇夫、佐各一盾……

當時白稷曾想過好好鑽研下秦律的,看著條條框框的律法,隻覺得是喪心病狂!看看,在秦國當個小吏也不容易,母牛不下崽他們也得挨罰。

慘!

另外縱觀秦律,其實判以死刑的並不多。除開譽敵而恐眾者,還有唆使少年人犯罪、兄妹私通等。其他基本都是貲罪,貲甲、貲盾、貲錢和貲徭役。秦人就這麼生活在嚴密的法網之下,無論官吏或黔首,都受到明確的約束。

誣告反坐,連坐,見死不救……全都會受到懲罰!

……

李斯隨便挑了個稚童,詢問道:“軍有千人以上,有戰而北,守而降,離地逃,軍命曰國賊。待國賊者,當如何?”

這是《重刑令》中的內容,主要是為了懲治敗降之將兵。按照道理來說其實當初李信就該受罰,隻不過受秦始皇法外開恩,讓他戴罪立功,現在才能混的是風生水起。

稚童倒也聰明,輕聲說道:“身戮家殘,去其籍,發其墳墓,暴其骨於市,男女公於官!”

“彩!”

秦始皇當即稱讚。

這條律令毫無疑問是秦國軍功製的代表,隻許勝不許敗。要是吃了敗仗,陣亡千人以上的,那就是國賊!講道理來說,這條規則還是頗為嚴苛的。人家打仗是為了撈軍功的,沒人想吃敗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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