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強詞奪理(1 / 2)

“我們發現你的時候,你就在海邊躺著,我們是為了你的人身安全,才把你送到了醫院,因為你隨身攜帶的護照,還有你的身份證,我們才最終確認了你的身份。”

“通過公安機關,才確定你是一個網上逃犯,我們公安機關可以明確保證,你當時被發現的時候,確確實實是自由的,我們沒有任何違法的手段,並且我們有執法記錄儀,如果你不相信的話,我們可以提供證據給你看。”

“我不相信,我是國外街頭被綁架的,我怎麼會莫名其妙地出現在中國?這叫偷渡。”

“這本身就是違法犯罪,你們應該把我送到國外去。”

警察沒有想到,這個人到現在為止,還沒有認清形勢。

“請你注意,你現在是犯罪嫌疑人,雖然現在法院還沒有判決,但是我們公安機關認定你有問題,而且我們擁有足夠的證據,你現在有義務配合我們公安機關的調查。”

“關於所說的,我們會記錄在案,會給你一個答複的。”

說完,警察就將對方逮到了拘留所,麵對警方的審訊,看著股東合同的原件,這個人終於低下了頭,老老實實交代自己的問題。

最終才確定是怎麼回事,當楊小胖知道事情經過的時候,感歎,人心險惡。

原來,這個老板也不是故意誣陷,而且對方說的非常有道理。

“我在這裡做生意,我肯定要找一個靠山,我就不想把錢分給彆人,所以我就自己弄了一個身份證複印件,通過我們公司的營業執照,辦理來一張銀行卡,這個簽字呢?是多年前,當時給我留言的筆記本上弄下來的。”

“那是一本書,那本書剛好是一張白紙,在那上麵寫了他的名字,所以呢,我把這張紙弄下來,又特意尋找關於類似紙張的打印紙,搞了一個高手進行拚接。”

“最終形成了這個偽造的合同,關於這件事情我認罪。”

慢慢地挖出來了,原來是方格父親的同事,兩個人在同時競爭一個位置,偶然之間在對企業進行排查的時候,突然間發現方格的父親居然是股東。

要知道中國的法律明文規定,官員不可以經營企業,包括家屬也是有一定規定的,這完全違反政治紀律。

對方拿到證據之後,直接舉報給有關部門,公安機關必須介入,依法進行偵查,得到證據之後,便提交給檢察院。

檢察院的人員也是根據當時提供的證據,在法庭上做出了相關事實陳述,對於說,所有東西好像都是真的。

銀行卡是真實的,因為銀行裡有開戶記錄,有經辦人,一般人拿不到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那麼這個身份複印件是從哪裡來的?

麵對這個問題,對方給出一個這樣的解釋,我們兩個是發小,有一次我去他家,剛好看到一張身份證複印件,我就順手牽羊放在自己口袋裡,我當時也不知道有用沒用,後來我開辦銀行卡的時候,才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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