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0章 司法改革(1 / 2)

朱由檢上前詢問道:“敢問官差小哥,這法院是管什麼的?”

這名官差頭戴六合一統帽,身穿青衣,外罩紅布背甲,腰間束著青絲織帶,是典型的快手服飾,他們和應捕合稱“捕快”,負責地方治安。

隻聽這名快手道:“朝廷下了新規矩,以後縣尊老爺不管審案了,所有案子都必須經巡檢司備案,統一到這法院審理!”

朱慈烺分化了知縣的權利,將地方司法權單獨拿出來,由典史負責一縣的司法案件,並將典史的品佚提升到了八品。

“巡檢司負責抓人,法院審案?”朱由檢再度詢問。

那快手點頭道:“是這樣的,這條新政從明年正旦開始,與新的《大明律》一起在全國正式頒行,縣尊老爺的日子不好過咯!”

看著這座新衙門,朱由檢若有思諾思。

按照大明之前,一個縣的各級官員,分工明確,唯一模糊的就是司法權。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事關民生,朱由檢也在報紙上看過前段時間鬨的轟轟烈烈的“路引案”。

隻是他沒想到,朱慈烺竟利用這小小的案件,不僅掃除了朝中大量反對新政的官員,還將地方整治了一遍,更是削弱了地方官員的權力。

這都沒什麼,讓朱由檢眉頭大皺的是,這家夥竟然修改《大明律》,這是妥妥的在挑戰祖製啊!

《大明律》是什麼?

這是大明的根本法典,洪武三十年最終頒布後,太祖皇帝朱元璋嚴令“定律不可輕改!”,“子孫守之,群臣有稍議更改,即坐以變亂祖製之罪!”

什麼意思?也就是誰改誰犯罪!

在這種祖製下,大明曆代君臣對《大明律》都是代代相承,無敢輕改的。

弘治、嘉靖、萬曆三朝,雖然為了變通改過一些,也是重新製定《問刑條例》補充,萬萬不敢拿著《大明律》動筆。

誰能想到,天武一朝,不僅皇帝主動提出修改《大明律》,還召集內閣、軍機、大理寺、都察院等所有重要部門參與其中,一起修改!

隻因天武帝在奉天殿上問了一句:“朕要重修《大明律》,誰讚成?誰反對?”

顯然,還能站在奉天殿上的,都是天武一朝的忠臣良將,無一個大臣對此提出異議,更沒有人跳出來提祖製的事,全票通過修改《大明律》。

當然了,朱慈烺並沒有大動《大明律》,因為《大明律》是此時世界先進法文化的代表,在世界法製史上,也是一部獨具特色而又居於當時世界法製前列的重要法典。

《大明律》是李善長和劉伯溫等人編寫的,適應形勢的發展,變通了體例,調整了刑名,肯定了人身地位的變化,尤其注重經濟立法。

比如在定罪判刑上﹐體現了輕其輕罪,重其重罪的原則,事關典禮及風俗教化等事,定罪較輕;賊盜及關於錢糧等人民財產之事,定罪較重。

朱慈烺稍改了幾條後,隻對《大明律》的五刑、十惡、八議等

三十卷四百六十條律法被細化完善。

形成了五刑、十惡、八議、吏律、民律、刑律、兵律、禮律、工律、商律、農律一百零八卷一千二百八十條律法。

新修訂的《大明律》不僅涵蓋了當下所有能夠涉及到的律法條文,還在一些較難界定的條款之下進行了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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