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墮落的校花(1 / 2)

素飛音從書店買了許多法律相關書籍,研究了一晚上法律條款,果然如任飛說的枯燥乏味,卻也並非無法忍耐。

結合一些案例,素飛音初步了解自己的情況。

想要合法地扒掉顧昀這個禽獸披著的人皮並不容易。

就她對法律淺薄的了解,國家在性騷擾這塊法律相關條款還不完善,對於性騷擾慣犯的打擊力度也遠遠不夠的。

調查、取證都困難,很多時候空口無憑。

動手動腳的行為碰到不負責任的警察或許連行政處罰都沒有,更談不上刑事處罰。且受害人必須自己舉證,而性騷擾這種事舉證尤其困難。

私底下相處被騷擾,沒有第三人如何舉證?

公開被騷擾,對方動作隱晦沒人發現,或者彆人都不當回事不願意作證怎麼辦?

就比如在團委辦公室,顧昀當著兩個老師麵吃她豆腐,被責備的卻是她。這兩人反倒會為顧昀脫罪。

越是研究,素飛音越發現,性騷擾受害者想要維權是真的難。

更何況,顧昀有一定社會地位,名聲似乎還不錯。

她若是沒有證據就報警或者舉報隻能落得個被倒打一耙,被徹底汙名化。

而作惡者卻能逍遙法外,甚至禍害下一個人。

“若是有留影珠、浮光鏡之類法器,或者能使用搜魂術就好了……”素飛音想。

想要拿住顧昀,就必須保持接觸,在他伸出魔爪時記錄下證據。

而在這個世界,該如何留下記錄?

忽然間,素飛音腦海裡浮現出幾樣奇怪的東西,攝像機、照相機、錄音筆等對標法器的科技設備在她腦海內一一浮現。

素飛音驚訝於人類的智慧,沒有靈力,憑借著科學技術,人類居然也能作出類似的東西來。

她很好奇背後的原理。不過,現在不是探究器物的時候。

設備都不便宜,但價格還在她能接受的範圍內。

等東西到了貨,隻要忍著惡心與顧昀接觸,就一定能抓到他的馬腳,完成取證。

*

第二天上學,班裡氣氛頗為微妙。

昨天那麼鬨的一場,不少人對素飛音都有點怕。所有人都知道她不喜歡起哄,也不喜歡玩笑。

亂來,徐超就是下場。

沒人想吃抹布,無人敢招惹素飛音,所以大家集體閉了嘴。隔壁班的人聽說素飛音的壯舉後也收斂不少。至少沒人敢在她路過的時候起哄。

這一天很平凡的過了,素飛音埋頭學習,直到下午第三節自習課。

劉敏芝宣布十二中舉辦五十周年校慶,還是大辦。每個班都要準備節目。

“學校校慶,每個班要出節目。”劉敏芝依舊是標誌性的一臉不耐煩,她宣布:“大家十分鐘時間討論討論,看看準備個什麼節目。我先說明,彆整太複雜的。節目要出,但會考在即,學習為重。先想想你們能不能畢業!”

對校慶這種又不放假又耽誤時間的活動所有人都沒有好感。

即便是普通班,班裡人也談不上什麼愛學習,但臨近畢業每個人都很有緊迫感,對校慶完全不感興趣。眾人普遍認為關鍵時刻還要讓他們出節目的學校是在添亂。

“找文娛委員找幾個特長生做代表出個節目算了!”有人高聲提議道。

意見很快得到普遍認同。學習壓力大,大部分人都不想攙和。讓有特長的上就好啦。

其實往常也是這麼乾的,各種他慶典、晚會的表演節目跟普通學生都沒關係,全是幾個文娛積極分子包攬。

然而這次卻不一樣,反對聲音很大。

“每次活動都推給我們,你們怎麼不參加。都是一個集體,大家都該參與!”一位藝考生反駁。

特長生也有學習壓力,藝考比高考還早一點,他們不僅要顧著本就拉胯的文化課,還要進行藝術特訓。壓力不必普通學生小。

況且誰也沒興趣參加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出節目表現好了沒好處,就一張獎狀都是班級的,表現糟糕了還要班裡人埋怨。

三個字:不樂意。

這討論著討論著,話題歪了普通考生與藝考特長生的矛盾上,雙方□□味漸濃,甚至大吵起來。

加上有渾水摸魚趁機聊天胡鬨的人,教室吵得跟菜市場一樣。

班主任劉敏芝穩穩坐在講台上批改試卷,對此全然不理會。

說好了討論十分鐘,這十分鐘內就算是吵翻了天她都不會管。

“安靜,安靜,彆吵。”班長餘靜高聲呼喊維護紀律。

自習課吵起來像什麼話?小心隔壁班老師過來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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