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絕對!絕對不會和這麼沒禮貌的人出來!哪怕多看一眼,她都不姓卡文迪什!
“所以,一隻貓,有什麼意思?”
“我有個朋友,”羅蘭把剩下半包都塞給了蘭道夫,自己撣了撣油渣:“她喜歡貓。”
倫敦城裡又很少見到貓。
不,應該說,鮮少能見到飼養這種無情、冷酷、討人嫌的動物的人——養狗很普遍,無論是作為寵物狗,還是紳士們用來狩獵的、價格比一萬個窮人(連帶他們的財產,如果他們有的話)還要貴的專門培育的獵犬。
狗在倫敦的地位,算是動物中僅次於馬,價格甚至一度站上首位。
貓?
你會養一隻心情不好就要抓傷你、讓你染上病,牙齒像匕首一樣鋒利,吃飽了就罵你或徹底消失不見,總在半夜哀嚎,一宿過後將桌櫃上一切擺件全都弄到地上的小怪物嗎?
如果會,奉勸你不如生個孩子。
因為孩子起到的作用和貓相差無幾——除了他們會講話,會用人類的語言告訴你:我要吃這個、喝那個,給我錢,給我一個漂亮有錢的女人或一個壯實有權的男人…
然後等長大了,頭也不回地和你說謝謝,再見。
除此之外,貓不受歡迎也因為其叫聲,以及畫家、詩人們用它塑成的藝術裡多帶有較為隱晦的興暗示——譬如一副畫中躺著個乾乾淨淨的姑娘,在她背後,趴著一隻正清理自己的白貓…
這樣的暗示無疑是不體麵的,羞恥且登不得台麵的——雖然每個人私底下都要乾這樣的事,哪個男人也不敢用自己最神聖的地方發誓,這輩子絕不和人歡愛:
可在台麵上,在大家都穿得筆挺的時候,誰都不能承認。
否則,就會多個‘浪蕩’的評價。
再差一點,恐怕就要生出流言了——之前講過,大家都很喜歡樂子。
可你得往深處想:樂子從哪來的?
所以,這就是蘭道夫詫異的地方。
“你的朋友還真不少。”蘭道夫不陰不陽:“我猜又是個姑娘吧?”
“你可以不必猜,”羅蘭說:“是我的隊友,仙德爾·克拉托弗。”
蘭道夫聳聳肩:“我就知道我猜的沒錯。”
克拉托弗這個姓氏在儀式者中如雷貫耳,凡人卻不怎麼在意。
“所以,隻是貓?”
“還有他們。”羅蘭努努嘴:“倫敦城裡的報童可忙極了,好像在一個地方坐久了,屁股就會長出瘡——這些孩子倒挺閒,因為物價?”
羅蘭一提醒,蘭道夫也反應過來了。
這港口的報童們…
怎麼回事?
他回憶出門來的一路…有些人太閒了,閒得不對勁。
蘭道夫眯了眯眼睛,正要開口向哈揚詢問,身後卻傳來了急促的腳步聲。
汗和酒味比人先到。
套著灰撲撲舊襖的男人拎著一瓶酒,身後還跟著個矮胖的女人。
他橫衝直撞,直奔羅蘭而來。
“你這個小偷!”他一路嚷嚷著,引得路人頻頻側目:“敢偷我的東西!我得給你點顏色瞧——”
聲音停頓了一下。
因為他看見那個偷了他煎蝦的青年正指著身邊的另一個男人:
尖下巴、身材消瘦男人。
最重要的是。
他手裡正拿著一份快要見底的煎蝦。
聞聲回頭的蘭道夫:……
看看手裡的煎蝦,又看看怒不可遏的男人。
“…日安,先生。我想我能解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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