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養育一個女兒,本身就要花費幾十萬,他把我女兒殺死了,你知道我們承擔了多大的精神壓力嗎?”
“這些賠償金,是幾十萬就能打發掉的?”
“要不是因為他,我女兒至少還能工作三十年,她創造的價值,是幾十萬可以評估的嗎?”
“審判長,如果隻是幾十萬的話,我就要求法院把我的女兒還給我,這是一條人命啊!”
李秀梅氣勢洶洶,就陷在她自己那狹隘的認知裡。
她就覺得隻要自己鬨的足夠凶狠,哪怕是法院都要聽她的。
審判長如此說道:“家屬,人死不能複生,我當然理解你的心情。”
“我們的賠償不是清算一個人的價值,我們是有法律依據的,你隻是在無理取鬨,完全沒有遵循法律的規定!”
“你的數字超出嫌疑人承擔範圍,哪怕是他傾家蕩產也無法做到,所以你的要求隻是空想!”
李秀梅早就知道他們會說李成兵沒有錢。
但是李秀梅自己也早就想好了下一步。
她很快就說道:“你沒有,你還有個妹夫,他的家產可是幾百個億,按理說,他也是你的家人,你的親屬,他可以代替你賠償我們啊!”
李秀梅終於說出了自己想說的。
最後的目標,就是陳大龍!
“李成兵,你和肖蓉結婚這麼多年,幾乎沒有給我們家裡花過一分錢,現在我女兒死了,你還想幾十萬就打發掉我,你到底還是不是個人!”
肖文斌也跟著他老媽的話說道:“就是,你以前對我們家不好也就算了,現在我姐都死了,你還口口聲聲說懺悔,後悔,內疚,結果就幾十萬就打發了,你是不是覺得我們真的沒有辦法啊?”
“李成兵,我真的發現你是說一套,做一套的爛人,我姐,當初到底是怎麼看上你的,現在人也死了,錢也沒有,你還是個人嗎?”
審判長這邊又是叫他們肅靜。
同時告知李秀梅道:“被害者家屬,你的要求確實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我們也調查過李成兵的社會關係,陳大龍現在隻是李倩的男朋友,二人甚至都沒有結婚。”
“哪怕是二人有夫妻關係,他也沒有賠償的義務,如果你們再胡鬨,再給不出一個合理的賠償金額,這個審判議題就要過去了,我們會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判決賠償金額!”
“而你們現在的所作所為,並不能看出是作為被害者的親屬,你們隻是把這件事當成了你們賺錢的工具,如果你們再是這個態度的話,庭審不會再參考你們的任何意見!”
李秀梅聽到那邊的審判席也好,律師代表也好,全部都幫李成兵說話。
李秀梅說不過,就是玩無賴。
抱著肩膀,一副潑婦的樣子說道:“我不管你們說的什麼我隻知道我自己的訴求是合理的,如果沒有拿到五千萬的賠償金,我們是不會對審判書進行簽字的,那我們就在這個案子上一直拖下去!”
審判長看她這樣無賴。
直接說道:“現在法庭駁回原告的賠償訴求!”
審判長之前還是給了李秀梅足夠的好臉色。
但是隨著李秀梅的潑婦相儘顯,他還是覺得自己太溫柔了。
所以可以強硬一點,給她點顏色看看。
你不是嫌棄幾十萬太少了嗎,行,那現在幾十萬都不給你了。
還什麼不簽字。
像這種刑事案件,本來就是刑事訴訟,是公檢法機關提起的公訴,哪裡需要她簽字。
審判長對李秀梅已經有點受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