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溫情,就是金華,現在涉嫌一樁罪案下落不明,你知不知道她的一些情況呢?”
“她犯了法?不可能吧?據我所知她可不是那樣的人。”
“目前情況就是這樣,你知道她的情況嗎?”
“這個嗎,說實話,自從大學畢業分手之後,我們就很少聯係了。你知道,我們的選擇不同,我留在了新海,放棄了所學專業,開辦了一家酒吧。而她離開了這裡,繼續著她的事業。”
信華走出公安局大門的時候,嘴角微微上揚,掛著一絲令人不易察覺的笑意。
她認為自己沒有說謊,的確,自從大學畢業以後,她們就極少聯係了,這話僅從字麵上來分析,沒有絲毫毛病。
信華在心裡揣測著,如果溫情來到新海市的話,她會去哪裡呢?
她還會來黑鬱金香酒吧嗎?像往日那樣?
當然不會。
那麼,她會去哪裡呢?
信華再次問自己。
信華的思緒飛回到十幾年前,那時候,她和溫情剛剛進入大學校園,還都是十八九歲的妙齡少女,花樣年華,青春飛揚。
那時候溫情還叫做金華。
來到學校的第一天,信華在宿舍樓管員那裡領到一把宿舍鑰匙,桌子上放著一本花名冊,信華在那上麵看到同宿舍的幾個人的名字:
“5號樓504號宿舍:王子娟、信華、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