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6(2 / 2)

在舊世界裡,女人都是嬌嫩可愛的小東西。一個高尚的紳士,最重要的使命就是嗬護這些小東西,不讓她們受到傷害。一切有利於男子氣概的事物——戰爭、打架、賭錢、狩獵、酗酒……為了女人的安全,都不能讓她們接觸。她們太嬌嫩了,太可愛了,最好不要接觸外麵的世界,隻在屋裡做做針線活兒。

可是現在,嬌嫩可愛的小東西正在對他破口大罵——有些粗話,連他都羞於啟齒,她卻如數家珍。

蘭斯上前一步,儘量露出溫和的表情,規勸道:“我知道你因為嶽父的事情非常難過……但你不該喝酒,女人的身體本就非常脆弱,你又沒穿胸衣,更是不堪一擊。你可能不知道,如果不用緊身胸衣加以束縛的話,你的子宮會在體內到處遊走……”

他這番規勸還未說完,就被莉齊打斷了:“得了吧,伯爵先生。你這樣隻會讓我覺得你無知至極。”

蘭斯的臉色刷地變白了:“莉齊,這是古希臘醫學之父希波克拉底的觀點,你不能……”

“古希臘早就覆滅了。”莉齊不耐煩地說,“子宮要是真的會到處亂跑的話,我希望它現在就跑到嘴巴裡,然後一口吐在你的臉上。”

說完,她居然真的像嚼煙草的男人似的,朝他吐了口唾液。

這是他見過的最恐怖的畫麵。

蘭斯富有教養的聲音顫抖著:“你……我……”

“親愛的,彆逼我繼續吐口水,”她微微歪頭,聲音又變得像蜜糖一般柔滑,“還是說,你知道我最近喉嚨很不舒服,所以專門過來說一些惡心的話,逼我對你吐口水呢?”

蘭斯完全說不過她,僵著一張臉離開了。

假如莉齊是個男人,他儘可以與她辯論一番,或是發揮騎士精神與她決鬥,但她是個女人,他對她束手無策,隻能沉默離開。

他不明白,她為什麼要那樣對他,難道她不知道他娶她是屈尊紆貴嗎?

他的家世如此顯赫,如此輝煌,帝國時代甚至擁有封地和狩獵場,以及鑄造錢幣的權力。而她的家族是什麼?她父親是個大老粗,狡詐的投機商,為了金錢蠅營狗苟,她母親則更加肮臟,是個——那個詞語,他想一下都覺得汙穢——混血兒。

為了家族,他忍辱負重娶了她。

他是整個夏洛萊家族的恥辱,是唯一一個沒有娶自己表親的男人。他娶了一個美麗但野蠻的混血兒。他做夢都在懺悔這件事。他承受著難以想象的壓力,可他並沒有把壓力轉嫁給她,反而竭儘全力想要嗬護她。

他告訴自己,她也是有優點的,雖然沒有高貴的出身,但有一頭漂亮的金發,隻要人們不去四處打聽,就不會發現她肮臟的血統。

而且,大多時候她都很溫柔,端莊恬靜,儘管眼睛轉動時,整張臉會顯得狡黠又叛逆——但他可以視而不見,假裝她是個賢惠的妻子。

她父親對她的教育有問題,竟然允許她不束腰,但看在她天然的腰身,的確比蜜蜂般被攔成兩截的細腰動人許多,他就不加以指責了。

可是——她居然喝烈酒,還朝他吐唾沫,像個老大粗一樣——蘭斯按住胸口,臉色慘白地想,她都做到這份上了,為什麼不再叼根煙呢?

於是,第二天早晨,他看見她一邊抽煙,一邊喝咖啡,一邊看報紙時,整個人都崩潰了,連“你、你”都說不出來,木然地出門了。

蘭斯顯然又遭受了毀滅性的打擊,但莉齊已經懶得關注他了。

這些天,她煩悶得能噴火,蘭斯作為她的丈夫,沒能給她任何寬慰就算了,反而處處給她添堵,她沒給他一耳刮子,都是看在上帝那老家夥的麵子上。

幸好,她的努力沒有白費,居然真的從一遝報紙中拚湊出了真相。

原來,隨著禁酒運動愈演愈烈,不少州開始禁止製造和銷售酒水,雖然國會還沒有通過相關修正案,但大家都覺得是遲早的事。遲早有一天,正規的酒廠會紛紛倒閉。

在這種情況下,不少人嗅到了商機,搖身變成私酒販子,他們在月光下釀造威士忌,將它稱作“moonshine”,撈了不少金元。有的人甚至因此發了大財,程度比“淘金熱”那會兒還要誇張。

有人勸艾德勒也參與進來。他掌控著鐵路和輪船的公司,有他的加入,私酒生意會更加順風順水,而且他還有一個島,蔗糖種植園實際上隻占那個島百分二十,還有百分之八十是茂盛的、未開發的原始森林。要是能完全開發出來,他們不僅能壟斷整個美國的私酒,還能銷往海外,成為全世界最大的私酒販子。

她父親拒絕了這個提議,然後就失蹤了。

看到這裡,莉齊明白過來,她父親正是因為回絕了這個暴利的勾當,才會失蹤。

她稍稍安下心來。

牽扯到利益的話,說明爸爸還是安全的,就怕是無妄之災。但若是因為利益,幕後黑手就會瞻前顧後。

她雖然不再難過了,卻生出了強烈的複仇衝動,想要弄清楚是誰搞鬼,然後予以還擊。

就像被磨礪過頭的鈍刀子,她現在整個人變得鋒芒畢露,陰晴不定,一雙漂亮的黑眼睛隨時會噴出冷豔的怒火,要是那位被誤認為子爵的伯爵先生,撞見她這副模樣,絕對會忙不迭把“溫婉恬淡”的評語一口吞回去。

她抿著嘴巴,把這段時間遭遇的壞事全部記了下來,簡直像個記仇的孩子。

可她是認真的,真的打算以後慢慢報複這些人。

第一個就是朝她扔石頭的老太太——那天,她心情抑鬱至極,騎馬想要出去散散心。

可是,蘭斯怎麼也不願意她騎馬上街,一動不動地擋在她的麵前,甚至擺出一副“如果要去就從我身上跨過去”的英勇姿態。

她扯著韁繩,板著臉望著他,見他真的不讓開,就一蹬馬靴,從他的頭上跨了過去——電光石火之間,蘭斯惜命地躲開了,腦袋卻還是被馬蹄子踹出一個大包,暈了一個星期。

不必說,這一幕自然被鄰居收入了眼中。

從那時起,他們在街上見到她,就不再跟她打招呼。

聖日耳曼區的一位老太太,更是看見她跨騎著馬,就會朝她扔石頭,一邊扔一邊大喊:“賤婦!賤婦!不要臉,不要臉!”⑴

當然,她想象中的報複,不過是把石頭扔回去而已;誰知次日,她還在夢鄉裡,就被一陣騷動吵醒了。

她睡眼蒙矓地走下床,輕輕掀開天鵝絨窗簾的一角,就看見那老太太正一臉驚恐地跨騎著馬——兩隻手被綁在馬鞍的鞍頭上,兩隻腳被固定在兩側的馬鞍上——在聖日耳曼區的林蔭道上嘚嘚散步。

有人幫她報複了老太太。

從那以後,那老太太再也沒有出過家門,也沒有對誰扔過石頭。

作者有話要說:注釋⑴取材於[英]理查德·埃文斯著:《企鵝歐洲史:競逐權力1815-1914》:一次在維也納,年輕的赫爾米尼亞看見一個老年貴婦讓花工拾一些小石子,放在花園裡的一張桌子上:“她坐在花園的樹籬後麵,四處張望,看有沒有騎自行車的女人。如果有哪個女人膽敢從她麵前騎過去,馬上會遭到雨點般的碎石襲擊。老伯爵夫人邊扔石頭邊罵:‘賤婦!賤婦!’”說明此類情況是真實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