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時後,哥譚警局。
審訊室的門被重重的推開,戈登警長走了進來,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並將那把羅修撿來的手炮一把扔在了桌子上。
此刻,羅修正被反手靠在椅子上,不過雖然是犯人,但他依舊衣著整潔,麵色淡然,即使看到這把槍,也沒有絲毫反應。
見到這一幕,戈登用雙手拄著桌子,極具壓迫性的站起來,湊到了羅修的眼前,用雙眼死死的盯著羅修:“你到底是誰?這把槍是布奇的,你和企鵝是什麼關係?做那些奇怪的事的目的又是什麼?”
“我應該有說過,我叫羅修。和企鵝先生,也隻見過一麵。至於為什麼要那麼做,因為……無聊。”
無聊……聽到羅修最後的回答,戈登心中一突。這種理由,以前他也聽過不少次,但對於說出這個理由的混蛋們,他實在是不想去回憶,所以他決定還是暫時先將這個問題忽略掉。
“那隻是個名字,我查了你的信息,哥譚市沒有你這號人,半年來的入境記錄裡也沒有你。還有這把槍,是企鵝的手下布奇最喜歡的一把,你覺得他會無緣無故送給你!所以你到底是誰?和企鵝又是什麼關係?”戈登重重地將手拍在桌子上,發出一聲悶響,但這種低級的恐嚇,除了讓我們戈登局長的手更疼一些以外,顯然對羅修沒有任何用處。
“很抱歉,我的來曆我沒辦法跟你解釋。至於這把槍,是我撿的。”羅修的語氣依舊是不鹹不淡。
“撿的……”聽到這個回答,戈登覺得自己又被當成了傻子。等等,他為什麼要說又?
晃了晃腦袋,將腦海中雜亂的思想甩出去之後,戈登乾脆也不執著於那把槍了,繼續問道:“為什麼沒辦法解釋?”
“因為不能說,說了會出事的。”
“……”
問了半天,什麼都沒問出來了,戈登乾脆又是猛地一拍桌子:“混蛋,彆跟我耍花招。”
麵對戈登的驚咋,羅修依舊是那副樣子,好像沒有什麼事能打破他的這份平靜。
“媽的!”看著羅修淡然的臉,戈登極其無奈的捏著眉間,狠狠罵了一句。因為他立刻就意識到了,這個叫羅修的混蛋,就是自己最不想碰到的那類人。
不論是那些自以為聰明的罪犯,還是一身肌肉以暴戾著稱的殺人狂,戈登都有許多的方法去對付他們,而他最頭疼的,就是這種根本無法溝通的神經病。
但是偏偏哥譚這個鬼地方,最不缺的就是這種人。就好像某個動不動就喜歡玩遊戲和傻笑的瘋子,一回想起那個家夥,戈登就覺得全身都陷入了一種詭異的冰冷之中。他很不明白,那種家夥到底為什麼會出生在這個世界上。
再次深深的看了羅修一眼,戈登直接轉身離開了審訊室。他沒有選擇對著羅修拳腳相加,也沒對著羅修吼什麼。因為他知道,對於這種人,那都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