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1 / 2)

“不要誤入歧途。”

我聽到這句話的時間在能看見負麵情緒不久後。來自於一個經曆過社會已經是個成熟的大人的成年人對尚不成熟的未成年的教誨。

與我唯一的關聯在於,我路過了他們的對話,聽到了這句。

像是正論。

那個成年人的麵容裡有些疲憊,對被教育的未成年人的無可奈何。

不是正論。

連勸誡都算不上,已經是妥協了。

我不清楚他們之間的故事。

人群中互相路過的人那麼多,有些人見過一麵就是一生中僅有的一次遇見,我沒有機會去了解太多的故事。但,對於神木律而言,在看見一個人時,會不自覺的根據他/她臉上的表情在腦海中補全他/她的人生。

這是片麵的,毫無依據的。

我本來就不為證實我推論的正確性,隻是看見了,然後思維發散。

不要誤入歧途。

歧途,不正確的道路。

正確與不正確的界限在於普世的法則。而善惡的界限通常由道德規範。

按照普世的法則,我走上了歧途,按照道德規範,我不是一個好人。

我隻是在遵守自己的規則。

“為什麼一開始不祓除我呢?做得到的吧,律。”

麵對真人的提問,我的回答是“我做不到。”

“隻要律對我說‘去死’就能輕易做到的。”

“我做不到。”

會找上真人與他交涉,僅僅是因為我的校園生活裡並不能出現更多的受害者。

雖然學校裡的負麵情緒滋生,讓學校籠罩在淺灰色裡,但真正讓我感到憤怒的並非這隨處可見還在不斷增加即將孕育新的詛咒的負麵情緒,而是破壞校園規則的行為。

人類會產生負麵情緒是合理的事。

即使情緒裡會誕生陰暗至極的念頭,會有對某些人無由來的惡意。但人類之所以會成為人類而不是野獸,是因為人類會約束自己的行為。

在情緒並未影響人類自我約束的情況下,有怎樣陰暗的情緒都是個人的自由,隻要不去傷害彆人,思想就是自由的。

普通人可以約束自己的行為,遵守維持校園平靜的規則,其負麵情緒所誕生的詛咒並不在他們的能力範圍內,世界也沒有給予他們的知情權。

在我的規則裡,這是平靜生活的一部分,因為是群體沒有知情權且無法控製的事實——隻要普通人存在就會誕生詛咒。

校園暴力則不同。

這是存在於學校中的怪物,讓學生原本可以享受正常學習生活的環境衝撞出裂縫,在受害者心中也留下了裂縫。

我隻為這點憤怒。

在怪物出現在我眼前時,我自然會在憤怒的情緒驅動下行動。

但真人卻認為我有不必要的對他人過多的憐憫心。

無論是遭受校園暴力後的應對,還是與他交涉讓他轉移目標的行為,他都將之歸之於憐憫。

“明明軀體中藏著讓人驚歎的力量,卻不對弱者使用。”

“真人不是弱者。”

我不肯對他說“去死”,用言靈的力量讓他死去,不是因為我將真人歸於弱者的行列。

我想要解釋清楚這個問題,但對自身能力價值認識不清,隻能張口結舌的:“不是……不是弱者……我是做不到……我沒有那樣的……那樣的才能。”

真人似乎了理解了我亂七八糟的解釋,帶著笑意,將灰藍色的腦袋蹭了蹭我的頸部,一隻手攬著我的肩膀,“律是不清楚什麼是咒言師嗎?”

“……是。”

這種時候說自己隻有普通人的才能,真人會不高興的,需要順著他的話題繼續下去。

真人的敘述整理出來的信息大概有四條:

第一條,咒言師是言語即力量的咒術師。

第二條,咒言師通常會有輔助術式的咒紋,以減少言靈對自身的傷害和增加言靈的束縛力。

第三條,咒言師對比自己強的人使用言靈會被反噬。

第四條:我與普通的咒言師不同。

“按照咒術師那邊的等級劃分,我是特級咒靈哦,是很強的。能夠控製住我的律,當然也很強。”

“真人當然很厲害。”

從初次見麵時,就清楚這點了,能夠觸碰靈魂改變靈魂形態的真人,從術式上來說就已經是人類天敵了。

人類的視線很難識彆出靈魂的輪廓,因為意識不到,所以無從保護。

真人術式發動的條件是雙手觸碰到對方的身體,現在這種雙手都觸碰到我身體的姿勢,對人類而言是危險到來的預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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