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你吃過肉嗎?”趙誌剛淡淡的問道。
趙婉婷一下子愣在那裡,然後直接大哭起來。
“我不吃,我不要吃......”、
哭訴的同時,她也直接蹲在了地上。
趙誌剛看不到她的表情,自然也無法判斷她這副做派是真是假。
等了一會兒,趙婉婷依舊沒有停下來的意思,趙誌剛索性也不再詢問,直接將掛在肩膀上的對講機拿了下來。
“團長,你都聽到了吧?”
對講機上的信號燈閃爍著紅光,原來在將趙婉婷弄進這間房的時候,趙誌剛就已經和徐然開啟了實時通訊的狀態,他這邊的所有對話徐然都能聽得清清楚楚。
正在樓下負責警戒的徐然扶著旁邊的小樹,心頭覆滿了陰霾。
“王誌和還沒出來嗎?”他在對講機內問道。
“我安排了雲斌在門口守著,隻要他有任何輕舉妄動,雲斌會直接開槍。”
趙誌剛並未注意到,在他說到“直接開槍”四個字的時候,趙婉婷的身體猛地顫抖了一下。
隻是她本就蹲在地上抽泣,再加上他的注意力也沒有放在趙婉婷身上,自然沒有發現她這細微的動作。
“這邊這個怎麼處理?”趙誌剛低頭瞥了趙婉婷一眼,然後再次看向了窗外。
“按照咱們以前當警察時候你們刑警隊的規矩,應該怎麼處理?”
趙誌剛無奈的歎了口氣,“按照我國法律,王誌和作為刑滿釋放人員,不知悔改犯再次犯下故意殺人的罪行,且在殺人後食人肉,走法院審判的話,應該會直接判處死刑。”
“趙婉婷在主觀上沒有殺人意願,但是有輔助殺人的實際行為存在,屬於幫凶,按道理應該處以一定年限的有期徒刑。”
徐然沉默了一會兒,似乎在思考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中明確:
關於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案件要準確把握故意殺人犯罪適用死刑的標準。
對故意殺人犯罪是否判處死刑,不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結果,還要綜合考慮案件的全部情況。對於因婚姻家庭、鄰裡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適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應當與發生在社會上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其他故意殺人犯罪案件有所區彆。對於被害人一方有明顯過錯或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的,一般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要注意嚴格區分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罪的界限。在直接故意殺人與間接故意殺人案件中,犯罪人的主觀惡性程度是不同的,在處刑上也應有所區彆。間接故意殺人與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雖然都造成了死亡的後果,但行為人故意的性質和內容是截然不同的。
不注意區分犯罪的性質和故意的內容,隻要有死亡後果就判處死刑的做法是錯誤的,這在今後的工作中,應當予以糾正。對於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手段特彆殘忍,情節特彆惡劣的,才可以判處死刑。
而對於傳染病疫情狀態下的故意殺人量刑,也有著明確的規定,在《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製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中就明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