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取滅亡(2 / 2)

六零嫁海歸 浣若君 9784 字 7個月前

是屬於一個高級知識分子的憤慨。

“你居然敢說我們的紅太陽會自取滅亡,鄧博士,你態度大大的不對,我要代表人民批判你。”鄭凱終於找到可以批判博士的理由了。

他還想跳出來,他覺得自己終於有理由鬥倒這個博士,他覺得他能因為這件事情吹一輩子。

“來,抽支煙吧?”鄧昆侖屈膝在坑旁,暫時停了吵架。

這還差不多,鄭凱終於把叨在嘴皮子上的那支煙,正式叼進嘴裡了。

他錢不多,隻買得起散煙,作為一個煙鬼,隻有特彆累的時候才會抽一支。

鄧昆侖從來不抽煙的呀,但他居然從兜裡掏了一支zippo打火機出來,啪一把點燃了火,遞給了鄭凱。

鄭凱於是往高處湊著要點火,但就在這時,他周身嗖的燃起一股子火來。

白色的火焰刷的一下,把他全身都給點著了。

“火!火!”一直在坑邊蹲著的孩子們頓時叫了起來。

鄭凱一把撲滅了肩頭的火,但是手上燃起了火,他急忙在身上拍著,但是越拍,手上的火就越大,衣服已經全燒著了,於是他開始脫衣服,但火燎到頭發,頭發也燃燒了起來。

倒是不覺得痛,但是一個人周身都在燃火,這也夠嚇人的吧。

他在地上一滾,地上的白骨也頓時熊熊燃燒了起來,於是他尖叫著,嚎叫著,幾步從坑裡爬了出來,在地上不停的打著滾。

“我怎麼著火啦?”鄭凱高舉著一雙手叫著:“救命啊,我著火啦!”

“你怎麼就不想想,自己為什麼會著火?”鄧昆侖手裡把玩著那隻打火機,火苗在他修長,白淨的指骨間纏繞著,但是他的手指就不會著火,他身上也一點火都沒有。

為什麼會著火?

鄭凱剛剛抬起抬頭,迎著他的就是一鐵鍬的土,以及鄧昆侖刻意壓低了嗓門的怒吼:“這是先輩的憤怒,是他們的憤怒點燃的怒火,因為你根本不知道曾經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民為了解放而付出過多少鮮血和生命。你自忖又紅又重,卻連最基本的敬畏生命都不懂,更不知道你腳下的這些白骨,才是你今天能理直氣壯站在這片土地上的骨氣,你個……!”人渣!

鄭凱的父親在解放前當過幾天道士,道士家裡鬼爬牆,信鬼信神,烙在他們的骨子裡。

他自己也不是真正的無神論者,這時候再看坑裡的屍骨依然在燃燒,鬼魅的白火,沒有溫度,像一個個在煉獄裡搖擺,掙紮的幽靈。

而他身上的火還在燒,但是並不疼,白色的火就像幽靈一樣,附著在他的皮膚上燃燒著。

他頓時打個寒顫,心說:這該不會真是我惹怒了鬼神吧?

這麼一想,他站起來,嚇的驚慌失措,轉身就跑。

鄧昆侖也不急,也不追,等鄭凱他惶跑掉了。

遞給蘇櫻桃一把鐵鍬說:“埋吧,咱們一起把這些烈士們的屍骨給收斂了,這兒以後要建一個紀念碑,上麵要寫上幾個大字:勿忘國恥!”

“那是磷吧,我記得磷的燃點特彆低,鄭凱身上沾了磷才會那麼容易就全身起火,是不是?”蘇櫻桃看鄭凱走了,還挺有點幸災樂禍。

什麼叫知識就是生產力,她對著鄭凱那種人隻能打嘴炮,趕不走他。

但是鄧昆侖一個反手就能直接嚇破他的膽?

屍體上是有磷的,而磷的燃點很低,鄭凱整理了半天的屍骨,身上沾滿了磷,這時候抽一支煙,肯定得著火,而那些骨殖放的時間太久,也是易燃物,難怪現在所有的骨頭都開始燃燒了呢。

她真是完全沒想到,鄧博士心裡居然這麼壞,一本正經的就把鄭凱給捉弄啦?

“趕緊鏟土,埋屍骨。”鄧昆侖往著火的坑裡散著土,看蘇櫻桃還站在那兒傻樂,於是說。

得嘞,蘇櫻桃想搶一把鐵鍬,但幾個孩子比她搶的還厲害。

尤其是張兵兵,大孩子了,鐵鍬使的比她好多了,本來白骨已經化成灰的,但今天下點小雨,坑裡的火已經熄滅了,這時候把土一理,再插個記號,這個真正的萬人坑就算是暫時掩埋起來了,真要處理它,還是找個時間,人多一點,給他們建一個真正的墳墓呢。

“姐,姐!”林子裡,有個小姑娘走的急衝衝的,一陣風似的跑了來,見了麵就開始搖蘇櫻桃的手臂:“姐,你是不是惹了咱們鄭隊啦?”

這不鹹魚本鹹保琴琴嗎?

博士一看到她倒是嚇了一跳。

因為毛小英剛死的時候,保醫生就帶著她來找過博士,要讓博士娶她。

博士當然拒絕了,而且他覺得,這個小女孩跟孫緊一樣,出門從來不帶腦子。

但是她居然跟蘇櫻桃相處的特彆好?

保琴琴喘口氣才說:“咱們鄭隊在農場裡可丟了大臉了,也不知道誰在四處傳,說他癡心妄想,癩□□想吃天鵝肉,居然想追博士夫人,那幫民兵全開他的玩笑,他剛才氣的一腳去踩一根鋤把,結果鋤把沒踩斷,反而打到了他的頭。”

“腦瓢開花兒啦?”那不是大好事兒,蘇櫻桃挺開心的呀。

“哪裡啊,他的衣服都燒焦了,手上還全是泡,剛才在宿舍區發瘋的嚎,說讓大家都彆勞動了,而且他自己也絕不勞動,就算你跪下求他,他也絕不會讓農場的勞改犯們挖一根紅柳,他就是要跟你對著乾。”保琴琴又說。

所以鄭凱剛才給博士嚇了一頓,回到宿舍區,又因為追她的原因給民兵們取笑了一回,這是想用消極怠工來引起上級的注意力,並且,給她點顏色看看?

“放心吧,馬上他就得來跪著求我給他分配活兒乾。”蘇櫻桃笑了一下說。

有毛病就得治。

這頭犟驢,蘇櫻桃早晚收拾的他伏伏貼貼。

“今天晚上把你的枕頭搬過來吧,我們要正式開始同居了。”走在路上,鄧昆侖突然說。

“為什麼?”蘇櫻桃給嚇了一跳,這不才結束冷戰,鄧昆侖居然這麼早就想跟她同居?

“一個人能分辯另一個人的腳步聲,咳喘聲,以及,了解一個人的家庭,至少得有過三到五年的相處經曆。”

鄧昆侖頓了頓:“小蘇同誌,雖然我不明白這是為什麼,但我看得出來,你跟鄭凱非常熟悉,而且是超越了朋友界限的那種熟悉。咱們同居吧,我希望你也能儘早熟悉我,而不是每一次我敲門,你都要問半天我到底是誰才給開門,好不好?”

這個理由居然讓蘇櫻桃無以反駁?

湯姆又撿到了一把鑰匙,這是貨真價實撿來的,鄭凱埋屍骨的時候,從一個骷髏頭的肋骨上發現一把鑰匙,什麼戒指啦,項鏈啦,這些東西照例他會撿走,唯獨鑰匙,他一把扔到了土堆裡。

耶!

幸福神的兒子湯姆,現在擁有三把‘寶藏’鑰匙啦。

他又走在最前麵,張兵兵就覺得格外羨慕:“湯姆,你居然有三把鑰匙,我們班主任才能掛得起三把鑰匙呢。”

作者有話要說:留言,作者會隨機發紅包的,另:被錄取了的那位同學,作者的大紅包收到了嗎?

祝你前程似錦!

湯姆:我是幸運神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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