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怕,我帶你逃出去。”
他氣定神閒地分析著,仿佛自己不是在槍林彈雨的哥譚市被人追殺,而是在大都會的繁華街道上閒談。
他的腦中迅速規劃出一條逃生路線,似乎能看到自己的身影敏捷地滾到車後起身,靠著車體堅硬的發動機擋住九毫米子彈,在對方射擊的間隙助跑飛身撲入垃圾桶後方,借助視野掩護躬身前衝,迅速撞開對麵的書店大門,輕巧地從書店二樓窗戶裡躍出,一個翻滾落地,消失在對方的視野裡。
即使他憤怒地打出數發子彈,但也隻能從自己冷酷的麵容旁擦過,無法傷到自己分毫。
“看著我的動作。”
他嘴角勾勒起從容的笑意,輕輕將一隻鞋脫下,用鞋尖在牆角閃電般晃過。
“砰砰!”
看著多出了兩個洞的皮鞋,他淡定地將皮鞋穿回了腳上。
一秒過去了。
“沒卵子的慫貨!出來!”
“砰!”
兩秒過去了。
“哈哈哈,不敢露頭的孬種!跟我比比誰的槍硬!”
“砰!砰!”
三秒——
“你乾嘛呢?動啊?”馬昭迪疑惑地看向德雷克:“不是說有辦法麼?”
“我覺得還是躲在這裡比較安全。”德雷克的臉上露出尷尬而不失禮貌的微笑:“他的槍法有點出乎我的預料,如果按照計劃的話,我們出去的第一秒可能就
要多幾個窟窿眼。”
“......”
我真傻,真的,馬昭迪抬起沒有神采的眼睛來,接著想:我單知道德雷克在哥譚生活了一年時間,能找到一個靠譜的路子,能帶我找到工作,然後活著去上班;我不知道他有多逗比,還這麼能吸引仇恨。
“你難道就沒有想過,一個能在這種公交車上活了整整半年的人,他的槍法會差嗎?”
“彆吵了,想想辦法啊!你才是哥譚親生的!你有哥譚戶籍!”
“我連爹媽都沒見過!”
正當兩人爭吵之時,馬昭迪忽然瞥見旁邊的樓頂上站著一個人,一道黑衣的曼妙身影正看向兩人,嘴角帶著貓一樣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