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妍書:說起這個事,打字就太慢了,也不方便。我給你打電話?
洛淩:可以。
然後,手機就響起來了。
“吳老師。”
吳妍書言語中多是調侃:“這件事說來話長,所以我就長話短說。”
洛淩覺得這位曲神還真有意思,順手笑著點開了免提。
“田林認證曲神前後持續了四年時間,認證成功已經十二年了。他的三項考核內容……嗬,一半一半吧。炎夏有個潛規則,有人一旦公開衝擊認證,那麼已經認證過的曲神不得便惡意狙擊……”
洛淩和穆悠然都搞清楚了。
田林登上“神位”,走的是歪門邪道。
十部國家考核作品,其中隻有一部配樂被央2財經頻道某紀錄片征用。其餘大部分都是掛在國務院“部”級以下的省部、省廳級單位,文化旅遊部名義上用過兩首,其實也是由省廳上報,最後掛了個文化和旅遊部的名義。至於內幕嘛,不可說不可說。
市場能力考核,他“獨立”完成分屬不同歌手的三張專輯,據說是采用“倒水”方式找的當紅歌手(甚至還有一位當時的天後)。倒水(舉例):田林對外公布以2400萬\/3000萬\/4000萬分彆為幾位歌手打造專輯,但實際支付金額為1200萬\/1500萬\/2000萬,陰陽合同的價差產生的稅費,由田林自行承擔。為了合理化,甚至同時簽訂了多份補充協議備用。
田林這樣做的目的在於拉升自己作品對外報價,同時降低發行成本的方式來降低專輯單價,從而提升銷量完成曲神認證的要求。
在連續創作能力考核方麵,因為有曲神不能惡意狙擊的潛規則,所以田林完成其他兩項考核過後,立即將自己衝擊曲神認證的事情廣而告之,接著在連續的12個月份中,田林“創作”的歌曲以8個主榜第三、3個主榜前二、1個主榜第一的戰績通過了考核。
在這個過程中,有一個異軍突起的新秀創作人,在連續兩個月內創作了8首高質量歌曲,加上吳妍書和羅永豪的2首歌,原本田林的歌曲是無法達到要求的。但不知道為何,那名新秀創作人突然公開致歉,表示自己有7首歌是抄襲而來,一夜之間全部下架,主榜自動將田林排在第四第五的歌曲遞補進了前三。
事情怪就怪在田林上一月明明已經衝擊失敗了,次月卻沒事兒人一般,照樣“創作”了三首歌曲進行發布,就好像早就知道那名新秀創作人抄襲似的。
你品,你細品。
洛淩和穆悠然不用細品,輕而易舉就能猜出原因。
田林背後有人,高人,高高在上的人。
田林背後還有團夥,他是這個團夥推舉出來的“收款人”。
一旦成功認證曲神,那就在中央都掛上號了。一年打造兩張專輯、發布幾首單曲、給電影電視劇寫歌配樂、去各個學校掛號開講座、參加各種綜藝、選秀節目當評委、作品分成……
一年輕輕鬆鬆好幾億到手,就算要分出去,那多少也能掙個大幾千萬吧?
再用各種陰陽合同吃點回扣攢“私房錢”,腰包不更鼓?
更何況成就曲神之位,拈花惹草、竊玉偷香豈不易如反掌!
隻是,田林大抵是當了太久的曲神,便以為自己是真的曲神吧。他忘了自己隻是個有一點點才藝的“傀儡”,這次沒有經過“團隊”的一致同意便接下了《音為愛》,妄圖收拾思然,重振曲神雄風。
可惜了,《音為愛》要求的創作時間太短,沒有了“團隊合作”的田林,要麼隻能將舊衣服翻新,要麼重新縫一件不合身的新衣服……
他的真實實力,根本在專業人士麵前無所遁形!
以上內容,都是洛淩根據吳妍書提供的線索分析出來的。
但他和穆悠然都知道,這應該十分接近真相了。
至於田林背後的高人有多高、團夥有多大,那就不得而知了。
這十多年來,他們用這種近乎詐騙的方式,起碼撈了幾十個億。
那田林為什麼能通過認證?
因為,官方數據顯示,田林滿足條件了啊。
神劍,本沒有正義邪惡之分。
隻看,在誰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