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成神之後,田林所在的小圈子撈金如山。
十多年來,豈止百億?
洛淩和穆悠然曾經預估幾十億,格局還是太小了!
各種作品全部彙總,修改調整之後以田林的曲神之名對外出售並發布,這些年沒有500也有200首。這些歌的單價少則五六百萬,多則一兩千萬,加上零零散散的分成,總收入可想而知。
這些年田林一共“親手打造”了二三十張專輯,價格從三四千萬到五六千萬不等,就說嚇不嚇人?
綜藝創作、各種講座、選秀評委就不說了,出場費最低都有兩三百萬,這些年沒有1000場,也有800場吧。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收入來源——形象代言。
據不完全統計,田林成神之後,共有近50項各種代言,涵蓋可各行業各種領域,尤其以藝術培訓機構及私立藝術院校為主,代言費動輒近千萬\/年……
還彆說,這老小子撈金時,腦瓜子特彆好用。
代言藝術培訓機構肯定是有競業條款的,所以他采取的策略就是“代言小項目,口頭全推廣”。
比如,代言A學校的吉他彈唱;代言b學校的古琴教學;代言c學校的作曲指導……
嗬嗬,還曾經代言過某學校的芭蕾舞教學,就離譜!
看吧,曲神的名頭簡直不要太好用!!!
除了以上撈金的方式,他和甲方簽訂了很多連“自己人”都欺瞞的陰陽合同,但並不敢做得太過分。
不過呢,田林還是缺錢。
原因有二:分成比例;開銷太大。
他的所有收入,需要分給另外14個人(12位翹楚,兩位大人物)。稅收隻是灑灑水而已,這個圈子有一係列特彆“合理”的方法來避稅。
兩個大人物坐鎮幕後,關鍵時候力挽狂瀾、一錘定音、保駕護航,至少分走30%。
12位翹楚暗中行事,收集資源,相對輕鬆,所以共分走60%。
隻有剩下的10%,則歸屬於拋頭露麵、四處奔波的田林。
按道理來說,田林還是知足的:錢到手了,名聲掙了,鶯歌燕舞隨時享受,燈紅酒綠家常便飯,環肥綠瘦肆意品嘗……
但他還是常常覺得缺錢。
早年壓不住淫邪念,管不住子孫根,導致家庭成員越來越多,開支越來越大。自己又是曲神,又必須有曲神的臉麵。參照黃果衛視曾經的某位主持人的日常開支,唉,每人每年動不動就幾十上百萬基本生活開支,還有教育、醫療、服裝……
現在他也壓不住淫邪念,也管不住子孫根。但有一點值得自我表揚,他逐漸拋卻了文人的“陋習”,已經不再追求靈與肉的完美結合了,隻需要肉!
大量的“肉”!
“新鮮肉”就行!
他也想透徹了,愛吃肉就直接買肉唄,跟豬談什麼心呐。
能用千兒八百元解決的事,那就彆牽扯感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