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的比弗利購物中心內的一家男士西裝店內。
寧瀛和程芍君兩人在一套西裝前駐足了好久,時不時的討論一番,過後,程芍君回頭看了眼坐在沙發上看雜誌的李燕歌到:“燕歌,你看這套西裝怎麼樣?我覺得穿在你身上應該很適合。”
“你喜歡就好。”對於西裝,李燕歌沒什麼太大的要求,合身就行。
“總得試一試,過來試試看。”
程芍君走過去把李燕歌拉了過來,邊上的寧瀛叫來導購員,問清了李燕歌的尺碼後,讓對方去拿一套新的過來。
趁著導購員去拿合適尺碼西裝的時候,寧瀛說道:“你應該早點說的,這樣的話,我可以介紹一位意大利很有名的手工大師,為你親自量身訂做一套西裝。”
“沒關係,反正也隻參加一次奧斯卡而已。”李燕歌聳了聳肩膀,滿不在乎的樣子,他穿西服的次數本就不多,這次來美國的時候,也是帶了一套當初在意大利買的西服。
隻不過寧瀛覺得不適合,才拉著他們倆跑到這比弗利購物中心準備重新買一套。
“話是這麼說,可形象還是要做好的,我聽說國內現在對你參加奧斯卡很期待,估計到時候得有國內的記者參加,形象上必須得好。”寧瀛最近一直在忙著《末代皇帝》二次上映的事情,沒有回去過,不過也對李燕歌在國內掀起的熱議有所耳聞。
“還有國內的記者?”李燕歌眉毛一挑,顯得有點詫異,要知道現在可不是幾十年後,全球都有國內的記者。
“嗯,我聽說駐美新華社已經向奧斯卡提交了采訪的申請,估計走紅毯的時候,你就能看到了。”
正說著,那名導購員那這一套嶄新的西服走了過來:“這位先生,請跟我來,更衣室在這邊。”
“好。”李燕歌笑著點點頭,跟在那人的後麵,到了更衣室。
等待的過程中,寧瀛道:“芍君,等會兒我們去挑一套禮服。”
“我有禮服的寧姐。”
“有歸有,總得買一套新的。行了,彆說了,等會兒我們到隔壁的女裝店去看看。”
生怕程芍君跟李燕歌一樣,寧瀛揮揮手,示意等會兒就去看禮服。
幾分鐘後。
身著一身黑色西服的李燕歌,穿上店內提供的黑色皮鞋,昂首闊步的走出了更衣室。
“看看我這身怎麼樣?”
隨著身後的聲音響起,寧瀛回頭一看,眼前一亮道:“很不錯,看起來顯得很精神!”
李燕歌的身材很標準,一米八幾的個子,不胖不瘦的身材,正好能托起西服,不至於顯得那麼的肥大。
程芍君起身走過去,站在李燕歌邊上左右看了看,衣服的尺碼正正好,沒有大一絲,也沒有小一分,恰到好處的褲腳,以及稍稍遮住一點手背的衣袖,完美的凸顯了李燕歌的身姿挺拔。
“怎麼了?”李燕歌笑著看向程芍君,問她自己這身西服如何。
“很好看!”
程芍君用力的點了點頭,雖然她之前看過李燕歌穿西裝,但並非是純黑色的。如今一身黑西服,配上嘴角淡淡的青色胡渣,讓李燕歌看起來不僅成熟了很多,就連氣質也有了一點點的不同。
“那就這套了。”李燕歌轉頭跟導購員說了一聲,便讓寧瀛和程芍君在外麵等一會兒,自己跑去換下衣服後,結了賬,拎著袋子走了出來。
看著賬單,李燕歌笑了笑道:“沒想到範思哲的西裝價格還挺便宜的。”
“多少錢?”程芍君之前沒看價格,這會兒好奇的問道。
“一千五美金。”
“一千五美金還叫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