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送走了兩位客戶,薑海藍順手把兩隻一次性杯子疊在一起,丟進了垃圾桶。
她重新坐回辦公桌前,審查剩下的幾份合同。
“砰砰”,兩聲敲門聲之後,門被推開,一個男生探頭進來,是實習律師楊旭,“藍姐,我下午要去公安局調戶籍,你有要查的嗎?”
薑海藍迅速點頭,“我還真有!”
楊旭說:“那你把手續出好,拿給我。”他還很貼心地補充道,“不用著急,我下午才去。”
薑海藍抬起左手比了個“OK”。
楊旭說:“那我走了。”
薑海藍“嗯”了一聲。
她順嘴在腦子裡解釋道,【我們這個時候,大家的身份信息都可以在公安局查到,通過身份證號查戶籍地址,通過名字和戶籍地址查身份證號。】
【律師拿著律所出具的介紹信、當事人簽字捺印的授權委托書、律師本人的律師證複印件,到公安局去查。】
【嗯,因為起訴狀上要寫清楚。而很多時候,原告是不知道被告的身份證號或者戶籍地址或者現居住地的。】
【隻有名字和身份證號可沒法立案,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員不能判斷這個案子是否歸他們管轄。是的,如果有名字和戶籍地址或者現居住地,沒有身份證號,在某些法院是可以立案的。】
當然,是要具體到門牌號或者村、組的那種地址。
為了鎖定唯一的一個人。
全國同名同姓的人實在是太多了!
——
西漢漢武帝時期。
先前薑海藍提到過他們的戶籍製度,此刻再次提起,不免讓桑弘羊的心思又活絡了起來。
查清全國的人口,每個人都有一個“身份證號碼”……雖然會增加工作量,但好處也是肉眼可見的。
當然了,桑弘羊可不是像薑海藍那樣要找到唯一的一個人,他是為了稅稅稅、錢錢錢!
但這樣一來,難免不會得罪某些人……
桑弘羊沒有過多思考,就決定:“乾!”
沒辦法,他家陛下要打匈奴,搞錢的壓力實在是太大了,誰有意見去找陛下提唄,看看誰的腦袋先被割/掉!
——
薑海藍終於修改完了合同。
她檢查了一遍,確定無誤後,開始開具法律意見書。
一份合同出一份法律意見書,表明律師已經審查過該份合同,不存在法律方麵的問題。
出意見書的速度可比修改合同快多了。
沒過一會兒,打印機就將一份又一份意見書打印了出來。
薑海藍把意見書拿起來放在一旁,她順手把電腦桌麵上的法律意見書點了保存。
在為該公司建的文件夾裡新建文件夾,用日期命名,把修改後的合同和法律意見書拖進去。
OK,又完成了一項工作。
薑海藍活動了一下脖子,從辦公桌上
找出兩個案子的卷宗,取出裡麵的紙質資料。
她移動鼠標戳開了桌麵上的“行知所相關資料”文件夾,點開“律師調查專用介紹信”,填上公安局名稱、律所名、原告名字、被告名字、案由、律師名字,最後一欄寫上:“指派實習律師楊旭到貴單位查閱複製XXX的戶籍信息。”
要調取兩個案子的被告的戶籍信息,她出了兩份介紹信。
打印機打印出來後,薑海藍拿著介紹信,以及剛剛打印的法律意見書,去律所前台找蔣琳蓋章。
蔣琳正在填本月的月報資料。
她審查過薑海藍拿過來的材料的真實性後,從上鎖的抽屜裡取出公章,一一加蓋。
然後用期待的眼神望著薑海藍,“你什麼時候把法律意見書送過去?”
薑海藍:“……明天早上吧,我明天要去C區法院立案,回來的時候正好路過他們公司。”
蔣琳說:“那你記得和公司領導拍兩張照片,發給我,最好把公司名字拍下來,我要出簡報。”
薑海藍:“……好的。”
蔣琳語氣無奈,“馬上就要年底了,我們律所今年出的簡報才十幾期。”
薑海藍不理解,她問,“十幾期很少嗎?”按月份算下來,也一個月有一期了啊?
蔣琳幽怨地看了薑海藍一眼,“明達所的簡報已經出到了二十多期,興華所的簡報出到了三十多期!”
薑海藍驚訝,“怎麼那麼多?”
蔣琳掰著指頭數,“政/治學習、‘法治體檢’、‘村(居)法律顧問’、講座、法製宣傳、特殊的法律援助案件、捐款捐物……”
這樣算下來,二、三十期也不算多了,因為律師人數也多。
薑海藍聽著,忽然想起來,“佳姐說她下周要去社區矯正中心講課,正在搞PPT。”
蔣琳與她對視了一眼,立即拿起手機撥打曹佳的電話。
薑海藍拿著資料回辦公室。
【所謂“簡報”,相當於工作報告,某年某月某日,誰誰誰在哪裡哪裡做了什麼,有什麼樣的影響或者意義。還要配上插圖。】
【也不是說大家顯擺,而是既然做了這件事,卻沒有照片和簡報,你將來怎麼向彆人(司法局&律協)證明你做了呢?所謂工作要留痕。】
【也算是體諒一下資料員吧。】
蔣琳作為他們律所的行政人員,時不時地就會因為上麵突然要求填報的資料發瘋。
——
聽到這裡,公孫弘眉心一跳,霎時有了不詳的預感。
陛下不會想要學這個吧?
……當然說起來,“工作要留痕”這句話是不錯的。
如果他的下屬們在工作中能夠做到“留痕”,也就方便了他明確責任,避免下屬們麵對錯誤互相推諉;他能通過“簡報”了解相關事項的辦理過程……
不不不,我不能這樣想!公孫弘連忙搖了搖頭。
如果陛
下也要求我們出“簡報”,不明顯是增加麻煩嗎?
他還真是了解他家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