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條在三四點發布的帖子在無聊的工作日以驚人的速度擴散開來, 鄭昭一收到宋時雅消息的時候,正在守著烤箱裡調整了配比的佛卡夏麵包。
宋時雅:隔一段時間總會出現這種無聊的新聞,最近的孩子們真是吃太飽了, 建議去找個學上或者去找個班上。
鄭昭一點開她發過來的鏈接,看到標題和照片就擰起了眉。
標題:朋友昨天在夜店偶遇金玟奎了, 羨慕!
主樓:朋友昨天去夜店玩,然後說看到金玟奎了, 發了這張照片給我。[照片]
2L:昨天?昨天不是金玟奎生日嗎?
3L:嘖嘖嘖, 生日也要在夜店和女人一起慶祝嗎?
5L:女人還是女朋友啊?帖主能不能多說點?
7L:三十多歲的人了去夜店玩一下怎麼了?沒被卡年齡都該慶祝了好吧?
8L:女人還是女朋友有什麼重要的?都摟上了!
10L:在這裡發言的都是連夜店的夜字都不認識的家夥吧,拜托就這樣一直單純地好好生活吧!
13L:重點歪了吧?一上來就揪著“女人”、“夜店”, 怎麼沒人說說這個人是不是金玟奎啊!他是在臉上寫了“我是金玟奎”還是親口和帖主打了招呼說“我是金玟奎”啊?隨便拿出一張照片就可以說是金玟奎了的話那我還要說她現在正在我床上躺著呢!
15L:有人扒了照片上這個人的帽子和衣服,都是在金玟奎身上出現過的哎!
17L:同款一定是本人了的話……怎麼沒人說我是金玟奎啊?!
20L:什麼時代了還拿這麼糊的照片當證據,弄到高清動圖或者視頻再說話好吧?
23L:開開心心過生日的小狗做錯了什麼要被你們拿這麼一張照片審判...
27L:切拜,臉都看不清楚怎麼就是金玟奎了?
33L:他昨天拍攝結束還開了生日直播好不好?彆造謠了!
37L:樓上真的天真kkk夜晚這麼漫長呢, 你家哥哥開完直播就去夜店玩兒了唄!
41L:這個鼻梁和這個下巴好像真的是金玟奎啊, 完全一模一樣的!
45L:帖主出來說句話啊!怎麼丟了個炸彈就跑了?
57L:退一萬步說,就算是真的又怎麼了?他三十一歲了,又不是二十一歲!
63L:怎麼說呢, 作為粉絲可以接受他有女朋友, 但不能接受是以這種形式被曝光出來...
67L:同意樓上...因為夜店照而公開的戀情也太...
72L:不是, 怎麼就是女朋友了?誰說了嗎?
77L:公司肯定不會回應的啦,傻逼公司最喜歡冷處理了!
79L:說半天了還是隻有這麼一張照片,記者呢?沒有更進一步的證據了嗎?
83L:確實是出現戀愛說也不奇怪的年紀, 但還是希望會是以更加正麵的形式。
88L:拜托適可而止吧!
……
鄭昭一飛快的掃完, 先給宋時雅回了過去。
:照片是假的。
宋時雅:當然,但是從拍攝的角度來看確實很像他,再加上圖片實在太糊了, 不過輿論擴散得太厲害,應該是有一些無聊的人在推動。
鄭昭一將圖片保存下來,檢查之後發現,帖主發布的這張照片不是原圖,套上了濾鏡又經過了數次轉發。
掃描了參數連接數據庫,鄭昭一一臉嚴肅地守在烤箱前,惹得李澤元都不敢問她是不是失敗了。
色彩、紋理、形狀……
找到了。
國外某一社交軟件上轉評讚都不過百的一條內容,發布時間在昨晚九點三十七分。
內容是:去附近新開業的酒吧玩無意中看到了一對高顏值情侶,男的有個角度真的好像朋友喜歡的一個男團成員啊,發給朋友看之後她都嚇了一跳哈哈哈。
附的圖片正是論壇上廣為流傳的那一張,除此之外還有帖主和朋友的聊天記錄。
鄭昭一將內容保存下來,沒發出去,先問了宋時雅這種情況一般會怎麼處理。
宋時雅:明擺著的謠言公司也不會管的,而且這次假的太明顯,應該過不了多久就會有粉絲找到新的證據,或者慢慢就平息下去了,沒關係,喔客戶到了,我先不跟你說了。
鄭昭一擰眉,又回到那個帖子,看到幾條帶著明顯惡意的漫罵。
不,她有關係。
另一邊,金玟奎掃了下帖子,將手機還給崔盛澈:“不是我,我昨天跟……”
“說話小心點,這麼多人。”崔盛澈捂了下他的嘴,說道。
金玟奎點點頭:“沒關係,又不是第一次了,吵兩天就完了。”
“我想也是,那……”
兩個人正說著,金玟奎的經紀人拿著手機過來,低聲道:“公司那邊過來問要不要承認戀情。”
金玟奎無語:“……人都不對,承認什麼啊?”
崔盛澈跟著道:“怎麼能在這個關頭承認戀情...我去跟公司說。”
金玟奎拉住他:“哥你不用出麵,之前我和公司報備的時候他們已經答應了會尊重我的意見的。”
他又轉向經紀人:“沒有從記者那邊過來的聯係吧?那麼就不用管。”
經紀人應了,又過去打電話,金玟奎找到自己的手機和鄭昭一發消息。
:看到帖子了?彆擔心,什麼都不是。
鄭昭一看到他的消息,回了個“嗯”,又問了下他晚上大概什麼時候能結束,然後才收起了手機。
與此同時。
麵對此刻的謠言正摩拳擦掌地要找到照片源頭的金玟奎粉絲收到了一條私信,看了下內容,立刻興奮地發到了群聊房裡。
“看看,是不是這個?外國粉絲發給我的。”
“一樣的照片!中文嗎?上麵寫了什麼?”
“有沒有看得懂的姐妹來翻譯一下?翻譯器翻譯出來的內容太奇怪了。”
“就是這個!就是普通素人的照片啊,原帖主也說了根本就不是金玟奎!”
“翻譯好了嗎?我馬上去發到論壇裡。”
“等等,呀,照片上的本人在SNS上回應了。”
“圖片處理一下,著重在文字上,在論壇裡發一下吧!”
“大概又是anti搞出來的東西,嘖。”
“……”
昏昏欲睡的午睡時間,金玟奎荒唐的“夜店事件”出現了反轉。
先是SNS上一位泰國博主哭笑不得地帶了tag,放上了自己的照片。
“照片上的人是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