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碗26(2更這是他作為大哥最)(1 / 2)

一碗小甜湯 寒菽 11342 字 6個月前

說實話,湯煦恩已經做好了一到季巍家就直奔主題的準備。

唱歌肯定是騙人的呀。

沒想到季巍真的拉著他的手去書房,說要唱歌給他聽。

簡單做個準備。

季巍的書房布置得很年輕化,當初他們一起商量布置的,除了一張辦公的電腦桌,還鋪了地毯和懶人沙發,飄窗上也鋪了墊子,可以一邊曬著午後陽光懶洋洋地看書。

現在,湯煦恩就坐在懶人沙發上,手邊一杯加冰威士忌。

季巍坐在飄窗邊上。

打開防塵袋,取出吉他,還是先試試音。

季巍脫掉了西裝外套,摘掉領帶,解開襯衫最上兩顆紐扣,將衣領整齊往上折,疊到手肘下一點,隨性許多。

好似解開了束縛,整個人都靜靜地散發著戀愛的喜悅。

大燈沒開。

隻開了角落的一盞複古法式台燈,燈罩是玻璃鈴蘭。

燈泡暗的簡直像是壞的,鎢絲燒得很慢,打開來的一開始,僅有一小團光,隻能照亮安置他的高腳桌,然而,慢慢地,這橙黃色的暖氳的光才彌散在整間屋子裡,悄悄地盈滿角落。

正是似明非暗的光線。

季巍調吉他調了半天,很是認真。

又去找撥片。

湯煦恩坐在沙發上無聊地喝掉小半杯酒以後,酒意微醺地想,可能真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季巍正兒八經地要給他唱歌聽呢。

與在大庭廣眾之下聽季巍唱歌不同。

他其實覺得他們倆這樣悄悄在一起更好些,隱晦安靜,不宣於眾,他本來就是個不愛熱鬨的人嘛。

湯煦恩先雙腿盤起,坐累了又伸直,伸了個懶腰,舒展下筋骨,然後雙手撐在身後這樣坐著。

他充滿期待地問:“唱什麼歌給我聽啊?”

季巍說:“你聽了就知道了。”

湯煦恩:“中文英文?”

季巍說:“英文。”

又是英文歌啊?

湯煦恩點點頭,好奇地問:“你什麼時候學的那麼多譜子啊?你怎麼能隨手彈那麼多歌?”

季巍撥動琴弦,發出泠泠的聲音,說:“以前在國外的時候太寂寞了,我基本不參加派對,也不戀愛,空出大把時間,除了跟你寫信,也就閒著沒事練琴來打發時間。”

“這首歌我一想到你就唱一遍,再熟悉不過了。”

湯煦恩喝一口酒:“到底什麼歌啊?還要這樣神神秘秘的不告訴我。”

“快唱吧。”

酒精讓他有點飄。

覺得自己是個在被帥氣小歌手專屬服務的客人。

唱完他好回家。

輕柔的前奏響起,一聽就知道是一首小清新風格的歌,他一邊想,一邊晃起腳丫子。

heybesidemelikeabranbsp;fromatenderwillowtree~

他躺在我身邊,像一絛柔嫩的柳枝。

iwasasstilsstilsarivercouldbe~

而我安靜地,安靜地,像一條河流。

真好聽啊。

湯煦恩想,之前在餐廳不方便開口給季巍捧場,現在在這裡他放鬆很多,說:“唱得真好聽。寶刀未老啊,季巍。”

季巍莞爾一笑,望他一眼。

沒有一直緊迫地看著他,隻是唱到動/情之處時才遞一個溫柔的眼神過來。

whenarocobsp;zephyrsweptoverhimandme~

當徐徐微風吹拂著他和我,

hewatchedthewaterrippleripplerippleripplelight~

他望著水上,泛著柔柔、層層漣漪。

lightwatchedthewaterrippleripplerippleripplehe~

光映照水麵,將他輕輕、疊疊漾起。

湯煦恩越聽越覺得耳熟,他肯定聽過,但到底是哪首歌?歌詞浮現在他的腦海裡。

應該也是高中時候聽的。

但他很喜歡這個旋律,像是初春午後的氣息,溫暖輕和,讓他忍不住跟著俏皮的節拍,屈起指尖,輕叩地板。

ididsomekindofdanbsp;jauntyasabee~我跳了些舞,興高采烈,像隻蜜蜂。

itriedtolookmybestafinwildmi~

我試圖仔細看,原來是一隻燕雀落入野薄荷叢中。

afierbsp;forbsp;hadwrenchedhimfromwhereheusedtobe~

一股猛烈的力量,將他從原來的地方拽出來。

icaughtandcaressedthelengthofhimatenderwillo;floa挺onme~

我抓住他,安撫他,讓嬌嫩的他伏/在我身上。

不對。

好像有哪裡不對勁。

隨著美妙的音樂,湯煦恩感覺自己的回憶開始複蘇了。

wellmaybethiswasallwasallmeanttobe~

或許這才是一切意義。

arocobsp;zephyrcreptupandsteppedoverhimandme~

徐徐微風漫散吹拂他與我。

季巍唱完第一遍開始唱第二遍。

大抵是看到湯煦恩不晃腳了,知道他一定是想起來了,眸底笑意更深,嘴角掛著一抹狡猾的笑。

笑笑,繼續唱。

湯煦恩的確想起來了。

這首歌他以前確實抄過歌詞,是挺特彆的一首歌。

——因為這是一首小黃/歌。

但你乍一看他的歌詞,你哪看得出來啊?

說起來,這首歌還是湯煦恩先在路過一家咖啡店的時候聽到了,他問來歌名,在電腦課上查了這首歌。

當初還是個高中生、不甚了解英語的湯煦恩完全沒看出來,他以為寫的就是一對情侶去郊外野餐約會的事情,覺得歌詞寫得很美,就抄在他的歌詞本裡。

還興高采烈地把這首歌分享給同為民謠愛好者的季巍,季巍也說喜歡,把這首歌加進了mp3的歌單裡。

有一陣子,湯煦恩很愛哼哼這首歌。

回家路上要跟季巍分著耳機聽。

不過,他不會唱,他愛聽歌,可自己是個天生的五音不全。

可也沒規定不會唱歌的音癡不可以愛聽歌吧?

直到有一天。

季巍麵露為難地同他說:“小煦,前幾天我表哥聽到我唱這首歌笑話我了,這好像不是一首普通的民謠。”

湯煦恩:“那是什麼啊?不普通的民謠?”

季巍給他指出某幾句話,說:“這好像不是在欣賞美景,而是在描繪歡/愛。”

湯煦恩一開始還沒反應過來,怔了怔,才理解季巍所說的意思,簡直恥到爆炸,他不想承認:“不、不、不是吧?”

季巍給他解釋,湯煦恩聽沒兩句就不好意思了,讓他住嘴,說:“可能是吧。彆說了。”

一想到自己最近天天都走在路上唱小黃/歌,湯煦恩當時真想刪除這段愚蠢的回憶。

當時是當時,現在是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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