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們的概念中所有的獵殺不過就是靠手裡那個帶著鋒利的長矛來完成的。
有時候馴鹿的皮足夠堅韌,就可以抵擋他們的長矛的攻擊。
他們根本拿很多野獸沒辦法。
反而他們是那些野獸的食物。
可是現在,這幾個女人!
單單不過五六個女人!
居然就拿著手裡的那種從來沒見過的亮瞎人眼睛的武器。
遠遠的根本都沒有靠近任何獵物,就射殺掉了一頭特彆高大雄壯的雄鹿。
這讓他們第一次明白了,居然可以距離這麼遠。
要知道這種距離他們的長矛根本無法投擲到獵物。
而對於他們來說,必須仔細的觀察傾聽,慢慢地匍匐一直到接近獵物。
那是他們從錯誤中吸取了大量經驗之後,才明白了。
如果獵物感覺自己被盯上了,就會受驚逃竄。
所以一個好的獵人眼睛最好往彆的地方看,從側麵迂回靠近,而不是直直地朝獵物過去。
可是現在呢!
也是迂回,也是埋伏,可是這種距離他們就開始攻擊。
一開始大成他們都是譏諷的,嘲笑的!
女人就是女人,女人在他們部落裡那就是生育後代的一個工具!
甚至是他們食物最缺乏時期的儲備食物。
什麼都不懂,也是他們沒把女人當做一回事的原因。
可是現在不一樣了。
他們圍著馴鹿的屍體好半天,就是想搞清楚這頭馴鹿。
馴鹿是不是已經受傷了,否則的話為什麼那麼輕易就能被殺死?
這幾個女人根本就沒有靠近這頭馴鹿,隻不過到達一定範圍之後,這些女人就用手裡的這個東西射箭出去。
而且他們根本不知道為什麼射出去的力量那麼大。
馴鹿的速度是非常快而且非常靈敏,以雄鹿的身體的強壯性來說,就算是他們攻擊。
可是這種細小的箭支射出去對馴鹿也不會造成多大的傷害。
那些皮革足夠抵擋那些武器的傷害。
可是偏偏現在不一樣,他們所看到的這頭馴鹿連掙紮都沒做到就被七八隻箭放倒了。
躺在這裡既美麗又醜陋,鮮血從胸部的傷口流出來,染紅了地麵。
而這隻動物已經死了,而這些女人她們根本沒有費力任何力氣,也沒有受到一點點的傷害。
甚至他們都沒有因為馴鹿死亡前的掙紮而受到過追逐或者是有任何的紊亂,看著她們興高采烈地走過來,拔出她們的箭支,一個個擦乾淨血跡,繼續插進自己的背後的武器袋裡。
他們一個個無語了。
震驚的已經麻木。
是啊!這些可是大巫給她們的。
她們殺死一隻馴鹿都不費吹灰之力,殺死他們那還不是容易的?
他們有一個強大的大巫。
於是一瞬間,他們就心悅誠服,他們要成為大巫的族人。
也要過上這種不需要擔心死亡的生活。
於是這些人和花,朵她們還真的相處的很好。
甚至有好幾個都和安寧的族人成了家。
不過可惜的是,安寧的部落隻有五個成年女性。
這對於他們來說,遠遠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