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二章 教訓(2 / 2)

重生70年代小村嫂 離鑰 3354 字 4個月前

這一次被一個作者投稿,結果一瞧講的竟然是名作家瀾的故事,同時他們打電話合作者已經溝通過了,知道這些故事都是屬於真實的。他們如果打了一針興奮劑各種高興,覺得將這個故事登出來肯定有很多人追著看,這樣他們雜誌社也就出名了。

沒有想到剛登了一期讀者反應就非常大,還還沒等他們高興呢,人家瀾就將他們給告了。

理由是他們侵犯個人隱私權,一時間,無論是社長還是編輯都傻了眼。等到了公安局之後,他們連連

賠罪並說這件事情與他們沒有關係。將錯誤歸在了那個作者身上。

可是沒有想到的是,聽到他們這些話瀾竟然走到了他們麵前用極為鄙夷的話道:“你們可是真是一下推的乾乾淨淨,這件事情雖然作者有一定的責任,但是將這種故事刊登在雜誌上的你們才是責任最大的。甚至還替那個作者潤筆發出,為的不就是用我的故事來增加讀者嗎?”

“你你怎麼知道?”雜誌社的人嚇了一跳尋問,這找潤筆的事情他們也沒對外麵的人講啊。

“其實那個作者並沒有隻投你一家雜誌社,我甚至在彆的雜誌社上已經得到了她的原稿。可是彆的雜誌並沒有刊發出來而你們卻刊登出來了呢?這證明什麼,證明你們根本沒有法律意識,沒有想過去問過我是否同意這部自傳體的刊發。”

趙小蘭說的是有理有據,再加上她旁邊還站著葉國豪那個大塊頭。而且他氣勢極強,一般人還真有點受不了。氣氛變得相當壓抑,雜誌社的幾個負責人立刻就低下了頭認錯。

他們在公安局的同事身上找不到解決的辦法隻好尋問趙小蘭本人需要怎麼處理?

趙小蘭也沒想著非要將誰弄進局子裡住幾天,這樣做的目地隻是為了警告一下,於是就道:“你們雜誌社方麵隻登了一期倒也不是什麼大事,我希望你們能在下期的雜誌上公開向我道歉,當然還要賠償我的精神損失費。這樣你們就可以不用再負責任了,但是那個作者還需要警告的,但是這件事情就和你們無關了。”

一聽不用負法律責任雜誌社的幾位負責人還是挺滿意這種處理結果的,就這樣趙小蘭隻用了一天時間就得了他們賠償的精神損失費五千塊,加上公開道歉以及以後不許再發有關瀾的自傳體的這種強硬的但還算得上寬容的解決方式。

那個所長及葉國豪的戰友都對其是佩服的五體投地,這樣厲害的新時代女性真的是太少見了,而且作風是極度的雷厲風行十分像葉國豪的做法,簡直就像一位軍人似的。

葉國豪全程隻是陪同,但臨走時聲稱希望他們能

聯係A市的派出所讓他們尋找水月涵對他進行警告,同時讓她負起法律的責任。

雖然隻登了一期,即使是負責也不會太嚴重最多也就是關個禁閉,但是這樣足可以警告水月涵讓她以後不敢亂來了。

趙小蘭心裡想的是,相信水月涵這幾天一定挺風光的吧,不停的將自己的拿給彆人看,在自己的男人和自己的婆婆麵前顯擺,但是她從來沒有想過這些事是踩著她利用彆人的聲望才出名的,最重要的是都沒和利用的人商量一下。